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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Miula Business Review &#187; Internet 觀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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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Miula 商業評論  - 商業、行銷、網路、對話</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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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Google 的反擊  &#8211; Chrome OS on PC</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142</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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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8 Jul 2009 12:08:33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et 觀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商業短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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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就跟民視鄉土劇演的一樣精彩，回應微軟的 Bing 攻勢，Google 出乎意料的，宣佈將會進軍 PC 作業系統市場。傳聞了許久的  Google OS &#8211; Chrome，終於要現身了。Google 正式在部落格公開消息 &#8211; 以 Linux 為基礎的 Chrome OS，將會在不久後的將來，與全世界見面。
五億探長雷洛傳中有一句著名的台詞，「你敢動我的馬，我就幹你的狗」。既然你微軟想吃掉我的搜尋市場大餅，我就反擊你最重要的作業系統領域，這大概是 Google 的想法吧。雖然國外有網友稱其為 Dirty Tricks，但商場競爭不就是這樣？
TechCrunch 形容這像對 Microsoft 丟了顆核彈，你覺得呢?

MBR 的看法是，看來 Chrome 是一套以 Linux 為核心，加上 Google 的部份創新與改善出來的一個與 Google 各式各樣 Web Service 能夠妥善結合的作業系統。在部份市場，的確是對 Windows 有相當競爭力的，如純粹用來上網的小筆電市場等。但是  Linux OS 在與微軟奮戰了這麼久之後，在消費者中端市場的佔有率還是絲毫不足以威脅 Windows。同樣基礎的 Chrome OS，想要打入主流市場時，一樣會遇到類似的問題。當然，Google 的資源與實力，不會是其他 Linux 套件開發商能比的，或許 Google 真能大幅提升 Linux 的適用性也未可知，不過，在一切未明朗前，還是不需要寄予太高的期望。
就 MBR 的判斷，或許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就跟民視鄉土劇演的一樣精彩，回應微軟的 Bing 攻勢，<a href="http://googleblog.blogspot.com/2009/07/introducing-google-chrome-os.html"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googleblog.blogspot.com');">Google 出乎意料的，宣佈將會進軍 PC 作業系統市場</a>。傳聞了許久的  Google OS &#8211; Chrome，終於要現身了。Google 正式在部落格公開消息 &#8211; 以 Linux 為基礎的 Chrome OS，將會在不久後的將來，與全世界見面。</p>
<p>五億探長雷洛傳中有一句著名的台詞，「你敢動我的馬，我就幹你的狗」。既然你微軟想吃掉我的搜尋市場大餅，我就反擊你最重要的作業系統領域，這大概是 Google 的想法吧。雖然國外有網友稱其為 Dirty Tricks，但商場競爭不就是這樣？</p>
<p>TechCrunch 形容這像對 <a href="http://www.techcrunch.com/2009/07/07/google-drops-a-nuclear-bomb-on-microsoft-and-its-made-of-chrome/"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techcrunch.com');">Microsoft 丟了顆核彈</a>，你覺得呢?<br />
<span id="more-142"></span></p>
<p>MBR 的看法是，看來 Chrome 是一套以 Linux 為核心，加上 Google 的部份創新與改善出來的一個與 Google 各式各樣 Web Service 能夠妥善結合的作業系統。在部份市場，的確是對 Windows 有相當競爭力的，如純粹用來上網的小筆電市場等。但是  Linux OS 在與微軟奮戰了這麼久之後，在消費者中端市場的佔有率還是絲毫不足以威脅 Windows。同樣基礎的 Chrome OS，想要打入主流市場時，一樣會遇到類似的問題。當然，Google 的資源與實力，不會是其他 Linux 套件開發商能比的，或許 Google 真能大幅提升 Linux 的適用性也未可知，不過，在一切未明朗前，還是不需要寄予太高的期望。</p>
<p>就 MBR 的判斷，或許 Chrome 能夠對 Windows 造成的傷害，大概就會是像 Bing 對 Google 一樣的程度吧 &#8211; 搶奪了部份市場(10%~20%)，讓對手提心吊膽，卻還不會立即構成致命的威脅。</p>
<p>而真正會受皮皮挫的，恐怕不會是 Microsoft，而是 RedHat 與  Ubuntu 吧。同為 Linux 基礎，同為 Geek 所喜好，Chrome 想要挑戰 Windows 前，勢必得先踏平其他的 Linux Distribution。誰勝誰負，實在精采可期。</p>
<p>在此同時，我們這些旁觀者，就好好欣賞兩大邪惡帝國+其他被波及的小國的大混戰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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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該來的總是會來 &#8211; Microsoft 併購 Yahoo 成局?</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90</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9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1 Feb 2008 19:10:16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et 觀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category><![CDATA[商業短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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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剛從部門年終聚會回到家，在凌晨的台北，原本打開電腦只是潛意識的例行公事，但晃著晃著，Miula 卻看到了一條即將改變網路世界競爭大勢的重量級消息。
沒錯，該來的總是會來。這是一個已經傳了一年以上的謠言，所有網路界的人都把這個當成一個可能永遠不會實現但又好像明天就會成真的八卦消息。而這個消息終於劃下句點。
Microsoft 正式宣佈，希望以 美金 446 億併購網路巨人 Yahoo。而從目前的走勢看來，Yahoo同意的機率也相當高。
微軟若以每股 31 美金，62% 以上的溢價併購 Yahoo，這在即將邁入衰退的美國經濟大趨勢中，可以算是一劑超強的強心針。而對於整個網際網路產業，更是一枚重量級的震撼彈。

這樣的價錢，當然算是貴的很了。微軟的出價，比雅虎股價目前的市價高了 62%，比起一般併購案的 10~30% 左右的溢價幅度，足足高了兩到三倍。所以在消息一傳出後，雅虎股票隨之飆升，而微軟股價也因此承受重擔。
但不考慮到股價的影響，微軟肯用，敢用這麼高的價格併購雅虎，這代表了什麼事？
第一，這代表了微軟對於這起併購案，勢在必得。在網路產業，微軟這幾年一直找不到新的突破點。 要買 Yahoo 已經談了一年多了，始終不能成局，這對微軟是很傷的事。對於感受到 Google 強烈威脅的微軟而言，併購 Yahoo 是在網路大業對抗  Google 的重要一步，若無法成局，微軟很難再找到更好的併購對象來擴展其網路版圖。所以對於微軟來說，這是必走的一步棋。
第二，代表了微軟對於這起併購案之後的結果，有高度的信心。 微軟當家 Steve Ballmer 是這樣說的：「我們極度、極度有信心這對微軟與雅虎都是正確的一步」。多花了 62% 的價格，勢必得在未來的合作成果中賺回來。以精明強悍如微軟的企業，敢用這樣的價格併購，也代表了微軟對於如何與雅虎合作來建立起其網路版圖，有著高度的信心。
對於 Yahoo 來說，這是個難以說 No 的併購提議。剛剛才宣佈要裁員的 Yahoo，過去兩年實在難以說是有好的經營成績。雖然過去打下的江山仍然讓它是個網路界的 Big Player，但是比起四五年前，Yahoo目前在網路產業的實力已經大不如前。在整個網路廣告大幅成長的這幾年，Yahoo卻無法在這領域取得足夠的成長。而在搜尋引擎的市佔率上，更是一路下滑，遠遠被 Google 甩過。而這樣經營的苦境，也從雅虎的股價上反應出來。在過去三個月，Yahoo 的股價足足掉了 40%。
用個比喻來說，Yahoo 就是一個古老的王國，飽受鄰國侵擾，整個國家雖然仍有一定國力，卻難以承受這樣的內憂外患。而這樣個國家，需要的就是一個勇者，一個能夠挺身出來，舉起寶劍，帶領國家打敗敵人的新領袖。而現在挺身而出想來當這個勇者的，就是微軟，這個在軟體界稱霸一方的巨人。
微軟救不救得了雅虎，MBR並不清楚，但是，如果微軟也不行的話，大概就沒人行了。
而兩強結盟，一定是因為有個更強的魔王。當然，這魔王就是過去數年橫行無阻的 Google。 
不過，這個大魔王，最近也不好過。剛公佈的營運數字，Google 表現遠遠不如預期。再加上這次的新競爭對手成型，Google 可以說是屋漏偏逢連夜雨。
在目前的網路搜尋引擎市佔率上，Google 的市佔率是 58.4%，Yahoo 是 22.9%，MSN 是 9.8%，原本 Google 是遙遙領先的。但是若 Yahoo 與 MSN 能夠整合起來，其 32.7% 的市佔率，勢必將會讓 Google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剛從部門年終聚會回到家，在凌晨的台北，原本打開電腦只是潛意識的例行公事，但晃著晃著，Miula 卻看到了一條即將改變網路世界競爭大勢的重量級消息。</p>
<p>沒錯，該來的總是會來。這是一個已經傳了一年以上的謠言，所有網路界的人都把這個當成一個可能永遠不會實現但又好像明天就會成真的八卦消息。而這個消息終於劃下句點。</p>
<p>Microsoft 正式宣佈，希望以 <a href="http://money.cnn.com/2008/02/01/technology/microsoft_yahoo/index.htm?postversion=2008020111"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oney.cnn.com');">美金 446 億併購網路巨人 Yahoo</a>。而從目前的走勢看來，Yahoo同意的機率也相當高。</p>
<p>微軟若以每股 31 美金，62% 以上的溢價併購 Yahoo，這在即將邁入衰退的美國經濟大趨勢中，可以算是一劑超強的強心針。而對於整個網際網路產業，更是一枚重量級的震撼彈。</p>
<p><span id="more-90"></span></p>
<p>這樣的價錢，當然算是貴的很了。微軟的出價，比雅虎股價目前的市價高了 62%，比起一般併購案的 10~30% 左右的溢價幅度，足足高了兩到三倍。所以在消息一傳出後，雅虎股票隨之飆升，而微軟股價也因此承受重擔。</p>
<p>但不考慮到股價的影響，微軟肯用，敢用這麼高的價格併購雅虎，這代表了什麼事？</p>
<p>第一，這代表了微軟對於這起併購案，勢在必得。在網路產業，微軟這幾年一直找不到新的突破點。 要買 Yahoo 已經談了一年多了，始終不能成局，這對微軟是很傷的事。對於感受到 Google 強烈威脅的微軟而言，併購 Yahoo 是在網路大業對抗  Google 的重要一步，若無法成局，微軟很難再找到更好的併購對象來擴展其網路版圖。所以對於微軟來說，這是必走的一步棋。</p>
<p>第二，代表了微軟對於這起併購案之後的結果，有高度的信心。 微軟當家 Steve Ballmer 是這樣說的：「我們極度、極度有信心這對微軟與雅虎都是正確的一步」。多花了 62% 的價格，勢必得在未來的合作成果中賺回來。以精明強悍如微軟的企業，敢用這樣的價格併購，也代表了微軟對於如何與雅虎合作來建立起其網路版圖，有著高度的信心。</p>
<p>對於 Yahoo 來說，這是個<a href="http://dailybriefing.blogs.fortune.cnn.com/2008/02/01/can-yahoos-board-say-no-to-microsoft/"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dailybriefing.blogs.fortune.cnn.com');">難以說 No 的併購提議</a>。剛剛才宣佈要裁員的 Yahoo，過去兩年實在難以說是有好的經營成績。雖然過去打下的江山仍然讓它是個網路界的 Big Player，但是比起四五年前，Yahoo目前在網路產業的實力已經大不如前。在整個網路廣告大幅成長的這幾年，Yahoo卻無法在這領域取得足夠的成長。而在搜尋引擎的市佔率上，更是一路下滑，遠遠被 Google 甩過。而這樣經營的苦境，也從雅虎的股價上反應出來。在過去三個月，Yahoo 的股價足足掉了 40%。</p>
<p>用個比喻來說，Yahoo 就是一個古老的王國，飽受鄰國侵擾，整個國家雖然仍有一定國力，卻難以承受這樣的內憂外患。而這樣個國家，需要的就是一個勇者，一個能夠挺身出來，舉起寶劍，帶領國家打敗敵人的新領袖。而現在挺身而出想來當這個勇者的，就是微軟，這個在軟體界稱霸一方的巨人。</p>
<p>微軟救不救得了雅虎，MBR並不清楚，但是，如果微軟也不行的話，大概就沒人行了。</p>
<p>而兩強結盟，一定是因為有個更強的魔王。當然，這魔王就是過去數年橫行無阻的 Google。 </p>
<p>不過，這個大魔王，最近也不好過。剛公佈的營運數字，Google 表現遠遠不如預期。再加上這次的新競爭對手成型，Google 可以說是屋漏偏逢連夜雨。</p>
<p>在目前的網路搜尋引擎市佔率上，Google 的市佔率是 58.4%，Yahoo 是 22.9%，MSN 是 9.8%，原本 Google 是遙遙領先的。但是若 Yahoo 與 MSN 能夠整合起來，其 32.7% 的市佔率，勢必將會讓 Google 開始頭痛。畢竟，這個老二的差距，已經比先前少了很多。Yahoo 將可以給予微軟其所欠缺的市佔率，而微軟將可以給予雅虎向來欠缺的技術力一個巨大的提升。</p>
<p>而且，在搜尋引擎之外，Yahoo 跟微軟在網路產業的實力，也是不容小看。Yahoo 目前仍然是全球最大的 Portal 之一，而微軟在網路瀏覽器上的佔有率，仍然是高達九成左右的壓倒性優勢。此外，Yahoo 與 MSN 的 Instant Messenger 也是全球三大 IM 中的其二，而 IM 已經成為 Internet 最重要的應用之一。再考慮一下這一兩年微軟與 Yahoo 各自併購的新社群網站，這些戰力，全部整合起來，絕對會是個可怕的新網路巨人。</p>
<p>而這個新網路巨人，與現有巨人 Google 的一戰，絕對會是精采可期。</p>
<p>你，也像 MBR 一樣迫不及待了嗎？</p>
<p>&#8212; </p>
<p>PS. 目前看來<a href="http://money.cnn.com/news/newsfeeds/articles/newstex/AFX-0013-22718000.htm"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oney.cnn.com');">這個交易不會受到反托拉斯法的阻撓</a>，所以只要雅虎點頭，這交易成行的機率極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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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部落格經營+行銷超級懶人包</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65</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65#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25 Feb 2007 16:49:00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et 觀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銷公關戰線]]></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65</guid>
		<description><![CDATA[轉瞬間，難得長達9天的春節假期就要過去了，這陣子如果有上 MBR 的讀者，一定會發現本站都沒有新的文章吧。這是因為，Miula 在春節假期期間，忙著打Wii / 享受美食 / 睡覺 / 看書 / 跟朋友哈啦等等。本來想在休假開始前，放上個本站春節期間休刊之類的告示，但是後來忘記了，呵呵。不過，話說回來，MBR 的休刊應該也沒什麼了不起。(不像某些漫畫一休刊就有數百萬人搥胸頓足，嘿嘿嘿)
過完年回來，Miula Business Reivew 決定就先給所有 Blogger 一份開春大禮 &#8211; 部落格經營+行銷懶人包。這個主題，其實是 Miula 早就想談的，畢竟，MBR 身為一個談行銷的部落格，怎麼可以不來談談怎麼樣行銷部落格呢？但是，由於國內外已經有很多一流的部落客針對這個議題寫了很好的文章，根據黑心部落格守則第八條 -「寫不贏他們就利用他們」，Miula 決定還是來個集眾家之精華的懶人包好了。(絕對不是因為 Miula 本身腦袋空空 + 懶惰的關係)
而在本「部落格經營+行銷懶人包」中，Miula 將裡面的內容，大概分成了三類。第一類叫做「經營/內容」，談的是整體上的部落格經營 &#8211; 如何好好經營部落格的心態/作法/秘訣，如寫作的主題選擇等。這也是所有部落格新手最需要讀的部份，而部落格老手如果對於部落格經營有困惑，也應該來拜訪這裡面的建議。
第二類則是「行銷/推廣」類，這裡面的內容，主要是當部落格已經有不錯的內容時，該如何讓更多人知道並且來拜訪這個部落格。而如果部落格主對於如部落格觀察之類的排名很在意的話，這裡也提供了一些拼名次的秘訣。
最後一類 &#8211; 「避免犯錯」，則是收集了一些經營部落格不該犯的錯誤。這也是本懶人包中最容易服用的部份，畢竟，要做好前面兩類的建議，通常要努力去做點事，但要避免犯錯，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好了。畢竟，不犯錯就是成功的一半了。
話不多說，MBR 接下來就把這個懶人包獻給所有的部落客了。

本懶人包適用對象 -  

部落格新手 
想認真經營部落格但不知道怎麼做的部落客
覺得自己寫很多東西怎麼都沒人看的部落客
想要拼排行榜與名氣的部落客

本懶人包服用須知

看到衝突的原則別奇怪，每個高手的絕招都不同
拙劣的套用只會引來譏笑
服用了之後如果效果不彰恕不退費 

=懶人包開始= 
[內容/經營]
部落格經營心得 - 蔡志浩老師對於部落格經營的心得，其中』為什麼你應該用真名寫部落格』以及』防禦性寫作』這兩個主題是所有部落客必看的。MBR 也認同部落客應該至少要以有辨識度的代號寫作，看狀況，能夠用真名就盡量用真名。而防禦性寫作更是每個部落客必修的功課。
第一個百萬頁以及部落格經營方法 - 老貓的經驗分享，也是 Miula 一開始寫 Blog 最重要的參考文獻。算是網路上關於部落格經營最知名的文章之一。
傳統編輯對部落格新手的寫作建議 - 一樣是老貓的作品。本篇文章的重點在於部落格文章的版面編排的基本原則，很重要，必讀。一句話總結重點 - 要讓讀者能輕鬆閱讀。
網誌十大終極專業灌水法 - 所有的部落格指南都告訴部落客該時常更新自己的 Blog，但如果 Blogger 就像 Miula 一樣腦袋空空該怎麼辦呢？傅瑞德教大家怎麼灌水。由於有十招，一週用一招也可以讓你撐 10 周喔。
寫部落格的20個秘訣 - BusinessBlogWire 的 20 個部落格小秘訣，放心，中文版的啦。由於20個秘訣實在又多又雜，所以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轉瞬間，難得長達9天的春節假期就要過去了，這陣子如果有上 MBR 的讀者，一定會發現本站都沒有新的文章吧。這是因為，Miula 在春節假期期間，忙著打Wii / 享受美食 / 睡覺 / 看書 / 跟朋友哈啦等等。本來想在休假開始前，放上個本站春節期間休刊之類的告示，但是後來忘記了，呵呵。不過，話說回來，MBR 的休刊應該也沒什麼了不起。(不像某些漫畫一休刊就有數百萬人搥胸頓足，嘿嘿嘿)</p>
<p>過完年回來，Miula Business Reivew 決定就先給所有 Blogger 一份開春大禮 &#8211; 部落格經營+行銷懶人包。這個主題，其實是 Miula 早就想談的，畢竟，MBR 身為一個談行銷的部落格，怎麼可以不來談談怎麼樣行銷部落格呢？但是，由於國內外已經有很多一流的部落客針對這個議題寫了很好的文章，根據黑心部落格守則第八條 -「寫不贏他們就利用他們」，Miula 決定還是來個集眾家之精華的懶人包好了。(絕對不是因為 Miula 本身腦袋空空 + 懶惰的關係)</p>
<p>而在本「部落格經營+行銷懶人包」中，Miula 將裡面的內容，大概分成了三類。第一類叫做「經營/內容」，談的是整體上的部落格經營 &#8211; 如何好好經營部落格的心態/作法/秘訣，如寫作的主題選擇等。這也是所有部落格新手最需要讀的部份，而部落格老手如果對於部落格經營有困惑，也應該來拜訪這裡面的建議。</p>
<p>第二類則是「行銷/推廣」類，這裡面的內容，主要是當部落格已經有不錯的內容時，該如何讓更多人知道並且來拜訪這個部落格。而如果部落格主對於如部落格觀察之類的排名很在意的話，這裡也提供了一些拼名次的秘訣。</p>
<p>最後一類 &#8211; 「避免犯錯」，則是收集了一些經營部落格不該犯的錯誤。這也是本懶人包中最容易服用的部份，畢竟，要做好前面兩類的建議，通常要努力去做點事，但要避免犯錯，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好了。畢竟，不犯錯就是成功的一半了。</p>
<p>話不多說，MBR 接下來就把這個懶人包獻給所有的部落客了。</p>
<p><span id="more-65"></span></p>
<p><strong>本懶人包適用對象</strong> -  </p>
<ol>
<li>部落格新手 </li>
<li>想認真經營部落格但不知道怎麼做的部落客</li>
<li>覺得自己寫很多東西怎麼都沒人看的部落客</li>
<li>想要拼排行榜與名氣的部落客</li>
</ol>
<p><strong>本懶人包服用須知</strong></p>
<ol>
<li>看到衝突的原則別奇怪，每個高手的絕招都不同</li>
<li>拙劣的套用只會引來譏笑</li>
<li>服用了之後如果效果不彰恕不退費 </li>
</ol>
<p>=懶人包開始= </p>
<p><strong>[內容/經營]</strong></p>
<p><a href="http://taiwan.chtsai.org/blog_tips/"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taiwan.chtsai.org');">部落格經營心得</a> - 蔡志浩老師對於部落格經營的心得，其中』為什麼你應該用真名寫部落格』以及』防禦性寫作』這兩個主題是所有部落客必看的。MBR 也認同部落客應該至少要以有辨識度的代號寫作，看狀況，能夠用真名就盡量用真名。而防禦性寫作更是每個部落客必修的功課。</p>
<p><a href="http://b-oo-k.net/blog/blog.php/2006/15"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oo-k.net');">第一個百萬頁以及部落格經營方法</a> - 老貓的經驗分享，也是 Miula 一開始寫 Blog 最重要的參考文獻。算是網路上關於部落格經營最知名的文章之一。</p>
<p><a href="http://b-oo-k.net/blog/blog.php/2006/8"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oo-k.net');">傳統編輯對部落格新手的寫作建議</a> - 一樣是老貓的作品。本篇文章的重點在於部落格文章的版面編排的基本原則，很重要，必讀。一句話總結重點 - 要讓讀者能輕鬆閱讀。</p>
<p><a href="http://fred.ipod.to/blog/?post;191"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fred.ipod.to');">網誌十大終極專業灌水法</a> - 所有的部落格指南都告訴部落客該時常更新自己的 Blog，但如果 Blogger 就像 Miula 一樣腦袋空空該怎麼辦呢？傅瑞德教大家怎麼灌水。由於有十招，一週用一招也可以讓你撐 10 周喔。</p>
<p><a href="http://libraryviews.blogsome.com/2006/11/04/431/"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libraryviews.blogsome.com');">寫部落格的20個秘訣</a> - BusinessBlogWire 的 20 個部落格小秘訣，放心，中文版的啦。由於20個秘訣實在又多又雜，所以 MBR 的看法是能做到其中七八樣就很了不起了。</p>
<p><a href="http://blog.serv.idv.tw/2007/01/22/602/"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log.serv.idv.tw');">寫部落格的題材策略</a> - 不知道該寫什麼東西時怎麼辦？終極邊疆的 PipperL 教各位 &#8211; 1 % 原創， 9% 補充，與 90 % 消費。MBR 的看法是，這中間比率可以依照各位部落客希望自己的網站的定位如何來決定，像 MBR 大致上是 60% 原創 30% 補充 10% 消費。當然，通常比較高的原創內容也會伴隨著比較低的更新頻率。</p>
<p><a href="http://taiwan.cnet.com/enterprise/technology/0,2000062852,20111169,00.htm"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taiwan.cnet.com');">如何增進部落格的品質 &#8211; 上</a></p>
<p><a href="http://taiwan.cnet.com/enterprise/technology/0,2000062852,20111241,00.htm"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taiwan.cnet.com');">如何增進部落格的品質 &#8211; 下</a> - 這兩篇是由 CNet 整理出來的十個部落格法則，基本上算是老貓部落格建議的加強版。原則上都相當實用，推薦閱讀。</p>
<p><a href="http://220.135.241.51/lbs/article.asp?id=1068"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20.135.241.51');">世界頂級博客的47個博客技巧</a> - 大陸博客翻譯 NetGuide 的內容，如果不喜歡看大陸用詞，可以跳過不看。</p>
<p><strong>[行銷/推廣]</strong></p>
<p><a href="http://www.robbin.cc/archives/2007_02_21/561"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robbin.cc');">[密技]佛心加持衝高部落格擴散力的建議</a> - Robbin 對於如何行銷部落格的建議。Miula 認為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毫不害羞的行銷自己』。這算是亞洲人的弱項，記住，自我行銷是美德，不是罪惡。</p>
<p><a href="http://b-oo-k.net/blog/blog.php/2006/133"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oo-k.net');">連結吸子:老師沒教的部落格人氣之謎</a> </p>
<p><a href="http://b-oo-k.net/blog/blog.php/2006/135"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oo-k.net');">蜜源性吸子:植物告訴我們的秘密</a> - 老貓這兩篇連結吸子的文章，可算是石破天驚之作，把 Link Bait 的觀念引進給國內的部落客。當然，要創造出好的連結吸子也不是容易的事。最怕的是，寫了一篇自以為是吸子的文章，結果連一隻蒼蠅都沒有被吸過來，這就很糗了。 </p>
<p><a href="http://balazoo.blogspot.com/2005/09/blog-post_19.htm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alazoo.blogspot.com');">部落格行銷學(一)</a></p>
<p><a href="http://balazoo.blogspot.com/2005/09/blog-post_114000331127051957.htm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alazoo.blogspot.com');">部落格行銷學(二)</a> </p>
<p><a href="http://balazoo.blogspot.com/2005/09/blog-post_22.htm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alazoo.blogspot.com');">部落格行銷學(三)</a> - 這三篇部落格行銷學，Miula 第一次看到時，不禁發出感嘆 : 明燈，真是照亮黑暗部落格界的明燈啊。裡面的黑暗技巧，只要用的好，你的部落格一定會在部落格觀察之類的排行榜中突飛猛進的。你常常在想為什麼那些內容看起來明明比你的部落格差的Blog為何會比較受歡迎嗎？明燈告訴你黑暗部落格圈的真理。MBR 強力推薦，部落客必修科目。</p>
<p><a href="http://blog.roodo.com/genehong/archives/2682778.html"class="liexterna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log.roodo.com');">幾點不該說的經營部落格人氣與排行密計(上)</a></p>
<p><a href="http://www.ithome.com.tw/plog/index.php?op=ViewArticle&#038;articleId=9329&#038;blogId=410"class="liexterna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ithome.com.tw');">幾點不該說的經營部落格人氣與排行密計(下)</a></p>
<p><a href="http://blog.yam.com/genehong/article/8279959"class="liexterna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log.yam.com');">三點絕不能說的部落格密技</a> - 這三篇是部落格觀察排行榜的 Gene 的現身說法。基本上，想衝高部落格觀察排名的話，這三篇是很重要的參考。不過衝高排名，會有免費便當可以吃嗎？XD。不過其中幾點原則，如每篇 300~500字之類的，MBR 實在做不到啊，每篇都兩千字起跳。至於每週要寫幾篇文章才能夠衝到多少名之類的，就純粹當做參考就好，否則每週只寫一篇的  MBR 怎麼可能擠進前三百名。</p>
<p><a href="http://www.robbin.cc/archives/2006_03_02/299"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robbin.cc');">提高你部落格人氣的方法</a> - Robbin 翻譯自國外文章的內容。其中，對於燒個  Feed 的這個建議，Miula 也強力推薦。燒個 Feedburner，Blog 搬家不用愁。(那，假設 Feedburner 倒掉怎辦&#8230;?)</p>
<p><strong>[避免犯錯]</strong></p>
<p><a href="http://fred.ipod.to/blog/?post;172"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fred.ipod.to');">blog網站設計的十大錯誤</a> - Fred 轉載 Jakob Nielson  的看法。這十個 MBR 犯的可就多了。沒有作者照片、未連結過去的好文章、不規則的貼文週期、忘記未來的老闆可能會看到文章、使用BSP提供的網址。真是一個慘字啊~~~</p>
<p><a href="http://blog.serv.idv.tw/2006/12/20/581/"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log.serv.idv.tw');">幾個寫部落格時應該避免的主題</a> - 簡單來說，不要寫過度私人的東西。當然，如果你的  Blog 只是想跟朋友分享或者記錄自己，那可以不管這篇。這篇是給那些想寫給大眾看的部落格做參考的。</p>
<p><a href="http://taiwan.cnet.com/enterprise/technology/0,2000062852,20111401,00.htm"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taiwan.cnet.com');">部落格十個常犯錯誤 &#8211; 上</a></p>
<p><a href="http://taiwan.cnet.com/enterprise/technology/0,2000062852,20111505,00.htm"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taiwan.cnet.com');">部落格十個常犯錯誤 &#8211; 下</a> - CNet 整理的，算是以上幾篇的總整理。好吧，Miula 也承認這十點很重要，雖然固定的刊登頻率對 MBR 來說還真是件困難的事&#8230;</p>
<p>=End of 懶人包=</p>
<p>以上的懶人包基本上應該已經包含了所有部落格經營與行銷的知識菁華了。如果 Miula Business Review 還要給個額外的建議，那就是 &#8211; <strong>一定要有自己的網域名稱</strong>。這算是樂蕃天事件後，MBR 辛苦搬家重新出發的親身感受吧。畢竟，就算是 Google，也有可能會倒，對吧。</p>
<p>最後小感言: 原本以為做懶人包會比寫文章輕鬆，結果弄起來比寫文章還累，這次真是弄巧成拙&#8230;XD</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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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開放 MSN 會讓職場工作效率下降嗎？</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62</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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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1 Feb 2007 09:17:31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et 觀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62</guid>
		<description><![CDATA[前幾天有個正在創業的朋友跑來問 Miula，他的公司到底該不該開放 MSN 給員工使用呢 。身為老闆，他擔心的部份是開放即時通訊軟體，會不會讓員工整天聊天不務正業，導致工作效率下降。
而基本上，絕大多數的企業，對於 IM &#8211; Instant Messenger 即時通訊軟體 (包含了 MSN / ICQ / 雅虎即時通等)也都有同樣的憂慮。除非你是人性本善的狂熱信奉者，否則懷疑員工會偷懶摸魚似乎也是很正常的。
但是開放 MSN 等即時通訊軟體，真的會讓公司的工作效率下降嗎？
對於這個問題，Miula 給這個朋友的答案是 &#8211; 「你的公司如果有好的工作管理方式，開放 MSN 等通訊軟體是可以增加工作效率的。不過，如果你的公司沒有好的工作管理方式，MSN 當然會讓你的員工聊天的時間增加，降低工作效率。不過關掉 MSN 也不是根本的解決方法，因為關掉 MSN 後，你的員工還是會換一個方式去摸魚。」
怎麼說呢？

基本上，MBR 認為  MSN 等即時通訊軟體，只是個新型態的溝通工具。而工具本身，一向都是中性的。就跟菜刀可以拿來切菜，也可以拿來砍人一樣，工具本身到底會發生怎樣的效用，還是得看使用的人的動機。菜刀可以讓你切菜切得更快，卻也能讓你砍人時砍得更痛。
同樣的道理，搬到  MSN 上時，也是一樣。當員工本身具有認真工作的動力時，更多元更方便的溝通方式，對於工作效率是絕對有加分的。但是如果員工本身就沒有認真工作的想法時，MSN 就讓他們更容易找到上班聊天打混的方式。 
試想以下的例子 -
某甲跟某乙本週內同樣都要完成三個案子的規劃，並且預計要在週五下班前，向主管報告。某甲跟某乙的工作能力與工作難度都是差不多的，唯一的差別是，兩人主管的工作管理方式是不同的。
某甲知道，他的主管會很認真的看過他的案子，而如果案子本身很出色，主管一定會全力支持這些規劃，但是主管最重視的是事實的佐證與邏輯的推演，如果在這些地方有疏漏，一定會被主管嚴格的糾正。如果最後主管採用了這些案子，而且又有良好的績效，根據上次的經驗，主管在發獎金的時候是不手軟的&#8230;
但某乙的狀況不同。他知道他的主管根本不會認真看這些案子的內容，只是要跟上級交差而已。寫得好寫得壞根本沒有差別。而且，上次另一個同事，案子明明晚交了一個月，主管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而且，他上次一個很成功的案子，主管也沒有給他任何獎勵&#8230;
對於某甲跟某乙，如果都讓他們可以使用 MSN 的話，Miula 的推測是，MSN 對於某甲，將會是一個提升其效率的工具。但對於某乙，則有可能會降低其工作效率，至少不會提升某乙的工作較率。
為什麼呢？
因為某甲知道，在本週內，要完成這三個案子，對他來說，非常重要，可能關乎到他的升遷，獎金，會不會被主管看重，會不會被主管斥責等等。所以他的心中，是以完成工作為第一優先。但對於某乙，完成這三個案子對他似乎沒有什麼特別的好處，做不完好像也沒有特別的壞處，那他又何必努力呢？還是聊個天打個混好了。
就 Miula 自己的管理經驗，工作效率的提升，首要重點是在於怎麼有效的創造工作動機，其次是怎麼樣降低工作效率障礙，最後才是怎麼防止打混摸魚。而在大多數時候，只要第一點第二點作到了，第三點也不用特別去做了。
特別是台灣大多數的公司，都號稱是「責任制」的公司。責任制的精神是 &#8211; 「管理工作成果，不管理工作時間」。當一間公司能夠獎賞分明，懂得同時使用胡蘿蔔跟鞭子的時候，其實是不必擔心工作效率的問題的。可惜的是，對於責任制這種工作方式，大多數的台灣公司還是只得其名，不得其實就是了。
如果有正在閱讀本篇文章的老闆與主管們，MBR 給各位的問題是 &#8211; 你們在乎的，到底是員工有沒有產出好的工作成果，還是員工有沒有上班時間聊天呢？ 當二者要排出先後順序時，你們又會怎麼排呢？
通常，在每個主管心中，都有一把尺，很清楚知道某員工這樣的產出是好還是壞。如果員工都能夠產出讓你滿意的工作成果，你實在沒有理由需要禁止去 MSN。身為主管，你應該想的是，如何讓 MSN 對你的工作團隊的好處大過於壞處。
而如果你的工作團隊的工作成果讓你不滿，你認為禁止 MSN 能夠改變這一切嗎？別傻了，通常糟糕的工作成果，背後都有更重大的原因。
所以，真正的關鍵在於，一間公司內部到底有沒有好的工作管理制度，讓員工會想認真完成工作，而不是想摸魚。對於有好的工作管理制度的公司，員工自然而然會有強大的工作動力，MSN 會是個有效的工作輔助工具。而對於沒有良好工作管理制度的公司，就算禁止了 MSN，你的員工還是會跑到走道去聊天，在座位上偷看小說，以及，你絕對無法阻止的 &#8211; 對著電腦螢幕做白日夢。
有趣的是，在 Miula 的工作經驗中，待過最沒效率的公司，其實是對於 MSN 等 IM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前幾天有個正在創業的朋友跑來問 Miula，他的公司到底該不該開放 MSN 給員工使用呢 。身為老闆，他擔心的部份是開放即時通訊軟體，會不會讓員工整天聊天不務正業，導致工作效率下降。</p>
<p>而基本上，絕大多數的企業，對於 IM &#8211; Instant Messenger 即時通訊軟體 (包含了 MSN / ICQ / 雅虎即時通等)也都有同樣的憂慮。除非你是人性本善的狂熱信奉者，否則懷疑員工會偷懶摸魚似乎也是很正常的。</p>
<p><strong>但是開放 MSN 等即時通訊軟體，真的會讓公司的工作效率下降嗎？</strong></p>
<p>對於這個問題，Miula 給這個朋友的答案是 &#8211; 「你的公司如果有好的工作管理方式，開放 MSN 等通訊軟體是可以增加工作效率的。不過，如果你的公司沒有好的工作管理方式，MSN 當然會讓你的員工聊天的時間增加，降低工作效率。不過關掉 MSN 也不是根本的解決方法，因為關掉 MSN 後，你的員工還是會換一個方式去摸魚。」</p>
<p>怎麼說呢？</p>
<p><span id="more-62"></span></p>
<p>基本上，MBR 認為  MSN 等即時通訊軟體，只是個新型態的溝通工具。而工具本身，一向都是中性的。就跟菜刀可以拿來切菜，也可以拿來砍人一樣，工具本身到底會發生怎樣的效用，還是得看使用的人的動機。菜刀可以讓你切菜切得更快，卻也能讓你砍人時砍得更痛。</p>
<p>同樣的道理，搬到  MSN 上時，也是一樣。當員工本身具有認真工作的動力時，更多元更方便的溝通方式，對於工作效率是絕對有加分的。但是如果員工本身就沒有認真工作的想法時，MSN 就讓他們更容易找到上班聊天打混的方式。 </p>
<p>試想以下的例子 -</p>
<p>某甲跟某乙本週內同樣都要完成三個案子的規劃，並且預計要在週五下班前，向主管報告。某甲跟某乙的工作能力與工作難度都是差不多的，唯一的差別是，兩人主管的工作管理方式是不同的。</p>
<p>某甲知道，他的主管會很認真的看過他的案子，而如果案子本身很出色，主管一定會全力支持這些規劃，但是主管最重視的是事實的佐證與邏輯的推演，如果在這些地方有疏漏，一定會被主管嚴格的糾正。如果最後主管採用了這些案子，而且又有良好的績效，根據上次的經驗，主管在發獎金的時候是不手軟的&#8230;</p>
<p>但某乙的狀況不同。他知道他的主管根本不會認真看這些案子的內容，只是要跟上級交差而已。寫得好寫得壞根本沒有差別。而且，上次另一個同事，案子明明晚交了一個月，主管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而且，他上次一個很成功的案子，主管也沒有給他任何獎勵&#8230;</p>
<p>對於某甲跟某乙，如果都讓他們可以使用 MSN 的話，Miula 的推測是，MSN 對於某甲，將會是一個提升其效率的工具。但對於某乙，則有可能會降低其工作效率，至少不會提升某乙的工作較率。</p>
<p>為什麼呢？</p>
<p>因為某甲知道，在本週內，要完成這三個案子，對他來說，非常重要，可能關乎到他的升遷，獎金，會不會被主管看重，會不會被主管斥責等等。所以他的心中，是以完成工作為第一優先。但對於某乙，完成這三個案子對他似乎沒有什麼特別的好處，做不完好像也沒有特別的壞處，那他又何必努力呢？還是聊個天打個混好了。</p>
<p>就 Miula 自己的管理經驗，工作效率的提升，首要重點是在於怎麼有效的創造工作動機，其次是怎麼樣降低工作效率障礙，最後才是怎麼防止打混摸魚。而在大多數時候，只要第一點第二點作到了，第三點也不用特別去做了。</p>
<p>特別是台灣大多數的公司，都號稱是「責任制」的公司。責任制的精神是 &#8211; 「管理工作成果，不管理工作時間」。當一間公司能夠獎賞分明，懂得同時使用胡蘿蔔跟鞭子的時候，其實是不必擔心工作效率的問題的。可惜的是，對於責任制這種工作方式，大多數的台灣公司還是只得其名，不得其實就是了。</p>
<p>如果有正在閱讀本篇文章的老闆與主管們，MBR 給各位的問題是 &#8211; 你們在乎的，到底是員工有沒有產出好的工作成果，還是員工有沒有上班時間聊天呢？ 當二者要排出先後順序時，你們又會怎麼排呢？</p>
<p>通常，在每個主管心中，都有一把尺，很清楚知道某員工這樣的產出是好還是壞。如果員工都能夠產出讓你滿意的工作成果，你實在沒有理由需要禁止去 MSN。身為主管，你應該想的是，如何讓 MSN 對你的工作團隊的好處大過於壞處。</p>
<p>而如果你的工作團隊的工作成果讓你不滿，你認為禁止 MSN 能夠改變這一切嗎？別傻了，通常糟糕的工作成果，背後都有更重大的原因。</p>
<p>所以，<strong>真正的關鍵在於，一間公司內部到底有沒有好的工作管理制度</strong>，讓員工會想認真完成工作，而不是想摸魚。對於有好的工作管理制度的公司，員工自然而然會有強大的工作動力，MSN 會是個有效的工作輔助工具。而對於沒有良好工作管理制度的公司，就算禁止了 MSN，你的員工還是會跑到走道去聊天，在座位上偷看小說，以及，你絕對無法阻止的 &#8211; 對著電腦螢幕做白日夢。</p>
<p>有趣的是，在 Miula 的工作經驗中，待過最沒效率的公司，其實是對於 MSN 等 IM 軟體的管制最嚴格的那家公司，很諷刺吧？</p>
<p>相反的，Google 也好，微軟也好，Yahoo 也好，全部都是開放 IM 的公司，應該沒有人敢說這幾間公司的人的工作效率不好吧？</p>
<p>所以囉，「開放 MSN 是否會讓工作效率下降？」，這其實是個錯誤的問題。</p>
<p>對的問題，其實是「怎樣才能讓我的員工，願意全心全力工作？」。</p>
<p>各位老闆或主管們，你問對了問題嗎？</p>
<p>&#8212;</p>
<p>PS. 當然，工作場合開放 IM 與否，除了工作效率問題以外，另外還有資訊安全議題以及溝通時機議題，不過受限於篇幅，本文內容並不涵蓋以上問題，未來如果有機會，再跟各位讀者一起探討這些問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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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網路行銷方式大評比</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59</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59#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04 Feb 2007 03:44:06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et 觀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銷公關戰線]]></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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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自從網際網路興起後，網路行銷就一直號稱是小公司的最佳行銷工具。實際上，我們也看到了無數透過網路大紅大紫的中小企業或個人成功案例，來證實這件事。
不過，網路行銷常用的手法中，到底哪些是比較有效，哪些是比較沒效呢？國外知名的行銷網站 EMarketer，做了一份網路行銷專家間的調查，針對常用的網路行銷方式，進行評分。
而在包括了關鍵字廣告、會員電子報、彈跳式視窗等各種網路行銷方式中，到底哪幾種是最有效的呢？
讓我們來看看 EMarketer 的這份報告吧(然後再加上 MBR 的意見，嘿嘿)!
最有效網路行銷方式獎，得獎的是&#8230;&#8230;

第一名: 搜尋關鍵字廣告 (你猜對了嗎?)
其實搜尋關鍵字廣告並不便宜，但是卻是很有效的方式。Miula 在 2005 年初就開始替旗下產品採用 Overture (Yahoo) 的搜尋關鍵字廣告，用過的感想是 &#8211; 很滿意。在所有廣告中，單筆成交的成本，關鍵字廣告算是很有效率的。而在  Google 也正式進入台灣市場後，台灣的網路行銷人員會有更多樣化的選擇。
不過，關鍵字業者都很賊的，會逼廠商對關鍵字競標，無論是 Yahoo 或 Google，建議至少要排在前三名，不過未必一定要第一名就是了。
第二名: 自家會員的 Email 廣告
這也是 Miula 非常常用的網路行銷手法。通常會成為某網站的會員，一定都是對此網站的內容有興趣的人，所以，當擁有正確的目標對象時，自然而然回應率會高。而且自家會員的 Email 正確率，會比外面的垃圾信清單好得多。
不過，當你的網站沒有多少會員時，恐怕這招就沒用了，嘿。
這邊指的 Email 廣告是指主題性的 EDM，不是指那種會員電子報裡面的某一小塊的廣告喔。
第三名: 搜尋引擎最佳化 &#8211; SEO
對於知名的產品跟公司，通常不需要特別做 SEO 就可以讓自己家的產品排名第一。但是如果是比較不知名的公司或產品，如果能夠讓自己的產品在搜尋引擎搜尋的時候排名前幾名，將會是很有效的曝光。
不過各大搜尋引擎也會努力的反制這些 SEO 的技巧，畢竟，SEO 越有效，關鍵字廣告就越難賣啊~~~。所以，如果你有足夠的經費，還是直接買搜尋關鍵字廣告就好。但是如果你的經費很有限，那請個專家來幫忙做 SEO，是很可以考慮的手法。
而被認為最無效的三種網路行銷手法，分別是:
1. 外部購買的 EMail 名單的電子郵件廣告 (老師有說過，垃圾信不要亂寄!)
簡單來說，當行銷人員，發現他們花了錢做的垃圾信廣告，絕大多數真的都進了垃圾信垃圾筒時&#8230;&#8230;哼哼
不過，由於發垃圾信的成本極低，我們可以繼續預期還是有數不完的小廠商還是會繼續濫寄垃圾郵件。
2. 彈跳式視窗廣告
現在瀏覽器都進步的很，無論你是用 IE 還是 Firefox，都可以把彈跳式視窗擋得死死的。
Miula 每次要看看某家的彈跳式廣告做得怎麼樣，還得特別關掉擋彈跳式廣告的功能&#8230;
3. 會員電子報裡面的 Banner / Button 廣告
某網友: 會員電子報大概都是隨便看兩眼而已，要我去點裡面的廣告，哪有可能~~~
所以，要針對會員作行銷，千萬不要用會員電子報裡面的廣告，要發一份主題性的 EDM。ㄧ個是最有效第二名，一個是最沒效第三名。這中間的差愈，嘿嘿，懂了吧各位？
接下來，讓我們看看這群網路行銷專家認為未來的網路行銷新趨勢是啥？
明年會增加最多預算的網路行銷方式
1.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自從網際網路興起後，網路行銷就一直號稱是小公司的最佳行銷工具。實際上，我們也看到了無數透過網路大紅大紫的中小企業或個人成功案例，來證實這件事。</p>
<p>不過，網路行銷常用的手法中，到底哪些是比較有效，哪些是比較沒效呢？國外知名的行銷網站 EMarketer，做了一份網路行銷專家間的調查，針對常用的網路行銷方式，進行評分。</p>
<p>而在包括了關鍵字廣告、會員電子報、彈跳式視窗等各種網路行銷方式中，到底哪幾種是最有效的呢？</p>
<p>讓我們來看看 EMarketer 的這份報告吧(然後再加上 MBR 的意見，嘿嘿)!</p>
<p>最有效網路行銷方式獎，得獎的是&#8230;&#8230;</p>
<p><span id="more-59"></span></p>
<p><strong>第一名: 搜尋關鍵字廣告 (你猜對了嗎?)</strong></p>
<p>其實搜尋關鍵字廣告並不便宜，但是卻是很有效的方式。Miula 在 2005 年初就開始替旗下產品採用 Overture (Yahoo) 的搜尋關鍵字廣告，用過的感想是 &#8211; 很滿意。在所有廣告中，單筆成交的成本，關鍵字廣告算是很有效率的。而在  Google 也正式進入台灣市場後，台灣的網路行銷人員會有更多樣化的選擇。</p>
<p>不過，關鍵字業者都很賊的，會逼廠商對關鍵字競標，無論是 Yahoo 或 Google，建議至少要排在前三名，不過未必一定要第一名就是了。</p>
<p><strong>第二名: 自家會員的 Email 廣告</strong></p>
<p>這也是 Miula 非常常用的網路行銷手法。通常會成為某網站的會員，一定都是對此網站的內容有興趣的人，所以，當擁有正確的目標對象時，自然而然回應率會高。而且自家會員的 Email 正確率，會比外面的垃圾信清單好得多。</p>
<p>不過，當你的網站沒有多少會員時，恐怕這招就沒用了，嘿。</p>
<p>這邊指的 Email 廣告是指主題性的 EDM，不是指那種會員電子報裡面的某一小塊的廣告喔。</p>
<p><strong>第三名: 搜尋引擎最佳化 &#8211; SEO</strong></p>
<p>對於知名的產品跟公司，通常不需要特別做 SEO 就可以讓自己家的產品排名第一。但是如果是比較不知名的公司或產品，如果能夠讓自己的產品在搜尋引擎搜尋的時候排名前幾名，將會是很有效的曝光。</p>
<p>不過各大搜尋引擎也會努力的反制這些 SEO 的技巧，畢竟，SEO 越有效，關鍵字廣告就越難賣啊~~~。所以，如果你有足夠的經費，還是直接買搜尋關鍵字廣告就好。但是如果你的經費很有限，那請個專家來幫忙做 SEO，是很可以考慮的手法。</p>
<p>而被認為最無效的三種網路行銷手法，分別是:</p>
<p><strong>1. 外部購買的 EMail 名單的電子郵件廣告 (老師有說過，垃圾信不要亂寄!)</strong></p>
<p>簡單來說，當行銷人員，發現他們花了錢做的垃圾信廣告，絕大多數真的都進了垃圾信垃圾筒時&#8230;&#8230;哼哼</p>
<p>不過，由於發垃圾信的成本極低，我們可以繼續預期還是有數不完的小廠商還是會繼續濫寄垃圾郵件。</p>
<p><strong>2. 彈跳式視窗廣告</strong></p>
<p>現在瀏覽器都進步的很，無論你是用 IE 還是 Firefox，都可以把彈跳式視窗擋得死死的。</p>
<p>Miula 每次要看看某家的彈跳式廣告做得怎麼樣，還得特別關掉擋彈跳式廣告的功能&#8230;</p>
<p><strong>3. 會員電子報裡面的 Banner / Button 廣告</strong></p>
<p>某網友: 會員電子報大概都是隨便看兩眼而已，要我去點裡面的廣告，哪有可能~~~</p>
<p>所以，要針對會員作行銷，千萬不要用會員電子報裡面的廣告，要發一份主題性的 EDM。ㄧ個是最有效第二名，一個是最沒效第三名。這中間的差愈，嘿嘿，懂了吧各位？</p>
<p>接下來，讓我們看看這群網路行銷專家認為未來的網路行銷新趨勢是啥？</p>
<p><strong>明年會增加最多預算的網路行銷方式</strong></p>
<p>1. 搜尋關鍵字廣告    2. 自家會員電子郵件廣告    3. RichMedia 廣告形式</p>
<p>有沒有看到，RichMedia 廣告已經取代了  SEO，這一方面代表著 SEO 的沒落，也代表著網路影音媒體的興起。</p>
<p><strong>明年會最考慮投資的新型態網路行銷方式</strong></p>
<p>1. Blog 廣告    2. 社交網路廣告  3. 增加 RSS 的廣告宣傳方式 (不是 RSS裡面加廣告喔)</p>
<p>可以看得出來，Blog 與 Social Networking 將會是未來主要的新型態網路行銷趨勢。</p>
<p>參考了以上的資料，各位網路行銷好手，是不是更知道未來該用哪些手法來招攬生意了呢？</p>
<p>&#8212;</p>
<p>原文連結 &#8211; <span class="big_red_text_multiline" id="lblTitle">What Works, and What Doesn&#8217;t, in Online Marketing</span></p>
<p><a href="http://www.emarketer.com/Article.aspx?1004532"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emarketer.com');">http://www.emarketer.com/Article.aspx?1004532</a></p>
<p> </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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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Yahoo、無名、壟斷、反托拉斯，與一場令人無言的記者會</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58</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58#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30 Jan 2007 15:28:18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et 觀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58</guid>
		<description><![CDATA[原本 Miula Business Review 沒有特別想要評論關於上週二，由「號稱」台灣網路三天王所召開的，反對雅虎併購無名的記者會。畢竟，這樁併購案大致上看起來，是沒有什麼不當競爭的問題的，而且公平會也正在審理中，是否會通過，很快就會知道了。
基本上，這場記者會，很像是一場專門唬弄產業外行人的熱鬧活動。召開記者會的人，大概對於反托拉斯法以及什麼是壟斷並不清楚，導致這場控訴最後看起來比較像是小朋友哭鬧要糖吃的感覺。比較可惜的是，這場記者會，實際上對於詹宏志與陳正然兩位網路前輩的視野與格局都是扣分的，倒是 Webs-tv 的陳銘堯，反而再次展現了他的企圖心與權謀。
不過，由於部分網路上的評論，充斥著似是而非的言論(包含了某晚報一篇觀念相當失敗的社論)。加上網路產業是否有壟斷這個問題，是一個很有趣，而且很少被探討的議題，所以 MBR 特別在此，與各位讀者一起探討一下，雅虎併購無名這個動作，是否有托拉斯的疑慮，而更大的問題是，在網路產業這個環境內，是否真的有壟斷的問題。
首先，讓 MBR 先來澄清幾個似是而非的概念 -
壟斷是邪惡的? 我們必須像對抗大魔王般的對抗它嗎？..

錯，壟斷不是邪惡的。實際上，壟斷可能是由市場機制自由產生的最後狀態。與任何一種其他的競爭狀態相比，壟斷並沒有特別邪惡。在有些產業，壟斷反而是市場競爭的最佳解。所以，不需要聽到壟斷兩個字就盲目的反對。它可能很大隻，但不一定是魔王。
舉例來說，如果老張賣的牛肉麵就是比老王賣的好吃很多，所以該條巷子裡面的 100 戶人家都跑去吃老張牛肉麵而非老王牛肉麵，這樣的壟斷結果，就是所謂的自然壟斷，是對於好吃牛肉麵的獎勵，也是將難吃牛肉麵淘汰的機制。
反托拉斯法的存在是為了反壟斷？
錯，反托拉斯法並不是為了反壟斷而存在的。反托拉斯法又可以叫做商業競爭法，是用來規範企業不得使用不當的競爭手法來傷害消費者利益。在壟斷的案例中，反托拉斯法基本上，是為了防止壟斷企業可能產生的』不公平競爭『而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而存在的。而在』不公平競爭』與』消費者利益受損』兩個主要因素中，通常後者的重要性，又比前者高了很多。也就是說，在判定企業競爭行為是否適用反托拉斯法的最主要依據，是依據這樣的競爭行為是否會影響長期(而非短期)的消費者利益。
壟斷企業對於新創企業的競爭一定是不公平的？
答案依舊是 - 錯。 壟斷企業，原本就會佔有經營上的優勢，但不代表那些優勢一定是不公平的。那些營運上的優勢，只要不牽涉到反托拉斯法內規範的非法競爭項目，都算是被承認合理的競爭優勢，而非不公平的競爭。
舉例來說，假設大雄想要進軍零售業，當他去批貨時，發現他沒有辦法批到像大賣場那麼低的價格，導致他的成本比較高，大賣場在這種場合的競爭優勢，就是符合公平規範的競爭優勢。因為那是大賣場展了很多店，所以進貨的量比較大，有比較強的議價力量所造成的。所以，即使大賣場很明顯的對大雄的雜貨店有壓到性的優勢，仍然是合理合法的公平競爭優勢。
所以，那反托拉斯法到底是在規範什麼呢？
在認清了以上三個現實後，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壟斷與反托拉斯法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在市場經濟中，所有的廠商都會想要從消費者身上賺到錢，這個錢，有個名稱，叫做利潤。舉例來說，假設小詹用 100 塊買了貨品A，並且將貨品A用150塊的價格轉賣給小陳，則小詹的利潤就是 50 塊。而身為廠商的小詹，當然希望這個利潤越高越好，如果能用 200 塊賣出去，他的利潤就有 100 塊，而如果能用 1000 塊賣出去的話，小詹的利潤就高達 900 塊。
所以，在資本主義主導的市場經濟中，我們可以期待所有的廠商都在追求其利潤的最大化。而在哪種市場中，廠商能夠得到最高的利潤呢？當然就是一個完全沒有競爭對手的市場。假設這個產品全世界只有我能夠賣，而且每個人都非得需要這個東西，那我就可以定個非常高的價格，而我的顧客會毫無反抗的空間。
聽起來很可怕，對吧。不過，理論上無限漲價這件事並不會發生，為什麼呢？這時候就要導進另外一個概念，叫做「超額利潤」。(由於超額利潤有不同的用法，在這邊 MBR 對於超額利潤的定義並不一定與其他文章中的超額利潤相同)
什麼叫超額利潤呢？簡單來說，就是當一個產品能夠賺得比它合理該賺到的錢多很多的時候，這些多賺的錢就叫超額利潤。
假設有個廠商在某個領域沒有競爭對手，導致它的產品可以賺到很多錢，這時候會發生什麼事呢？最有可能發生的，就是很多人看到這麼好的利潤就眼紅了，也進入這個市場開始搶生意。這個時候，由於市場開始競爭，所以產品價格會下降。這個時候的利潤，就會從超額利潤降低變成合理利潤。
舉例來說，假設咕狗公司推出了小叮噹機器貓這個暢銷產品，一個成本為 200 元。如果咕狗公司一個賣 1000 塊，此時利潤就是 800 塊。當然 800 塊的利潤，可能會引起貧狗公司的興趣，想說雖然我得花個幾千萬的研發預算，要多加個幾百個員工，但是一個機器貓可以賺 800 塊實在太誘人了，所以下令要生產出 I-cat 進入市場時，這個時候，市場就會從獨占變成有第二家廠商進入，此時就會產生市場競爭。所以 800 元的利潤，對於這個產品是屬於超額利潤。
但是，假設咕狗公司把小叮噹機器貓的定價定在 400 塊，這時候貧狗公司可能會想說，雖然做一隻 I-cat 可以賺 200 塊，但是考慮到需要投入的研發經費跟人員，這 200 塊的利潤實在沒有太大的吸引力，這個時候，貧狗公司可能就會放棄  I-cat 計畫，此時市場維持獨佔狀態。
而在這個例子中，咕狗的小叮噹機器貓的定價可以從 200 到 1000元之間調整，在超過了某個售價後，會讓其他廠商覺得投入這個市場是值得的，而在低於這個價格時，會讓其他廠商覺得投入這個市場不值得。假設這個價格是 400 塊，則此時的利潤，就被稱作合理利潤。
而整個反托拉斯法的終極精神，就是如何保障在壟斷或寡占市場下，消費者被廠商賺的錢，是屬於合理利潤的範圍，而非屬於超額利潤。也就是說，整個反托拉斯法的機制，就是要讓小叮噹機器貓的定價維持在 40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原本 Miula Business Review 沒有特別想要評論關於上週二，由「號稱」台灣網路三天王所召開的，反對雅虎併購無名的記者會。畢竟，這樁併購案大致上看起來，是沒有什麼不當競爭的問題的，而且公平會也正在審理中，是否會通過，很快就會知道了。</p>
<p>基本上，這場記者會，很像是一場專門唬弄產業外行人的熱鬧活動。召開記者會的人，大概對於反托拉斯法以及什麼是壟斷並不清楚，導致這場控訴最後看起來比較像是小朋友哭鬧要糖吃的感覺。比較可惜的是，這場記者會，實際上對於詹宏志與陳正然兩位網路前輩的視野與格局都是扣分的，倒是 Webs-tv 的陳銘堯，反而再次展現了他的企圖心與權謀。</p>
<p>不過，由於部分網路上的評論，充斥著似是而非的言論(包含了某晚報一篇觀念相當失敗的社論)。加上網路產業是否有壟斷這個問題，是一個很有趣，而且很少被探討的議題，所以 MBR 特別在此，與各位讀者一起探討一下，雅虎併購無名這個動作，是否有托拉斯的疑慮，而更大的問題是，在網路產業這個環境內，是否真的有壟斷的問題。</p>
<p>首先，讓 MBR 先來澄清幾個似是而非的概念 -</p>
<p><strong>壟斷是邪惡的? 我們必須像對抗大魔王般的對抗它嗎？</strong>..</p>
<p><span id="more-58"></span></p>
<p>錯，壟斷不是邪惡的。實際上，壟斷可能是由市場機制自由產生的最後狀態。與任何一種其他的競爭狀態相比，壟斷並沒有特別邪惡。在有些產業，壟斷反而是市場競爭的最佳解。所以，不需要聽到壟斷兩個字就盲目的反對。它可能很大隻，但不一定是魔王。</p>
<p>舉例來說，如果老張賣的牛肉麵就是比老王賣的好吃很多，所以該條巷子裡面的 100 戶人家都跑去吃老張牛肉麵而非老王牛肉麵，這樣的壟斷結果，就是所謂的自然壟斷，是對於好吃牛肉麵的獎勵，也是將難吃牛肉麵淘汰的機制。</p>
<p><strong>反托拉斯法的存在是為了反壟斷？</strong></p>
<p>錯，反托拉斯法並不是為了反壟斷而存在的。反托拉斯法又可以叫做商業競爭法，是用來規範企業不得使用不當的競爭手法來傷害消費者利益。在壟斷的案例中，反托拉斯法基本上，是為了防止壟斷企業可能產生的』<strong>不公平競爭</strong>『而導致』<strong>消費者利益受損</strong>『而存在的。而在』不公平競爭』與』消費者利益受損』兩個主要因素中，通常後者的重要性，又比前者高了很多。也就是說，在判定企業競爭行為是否適用反托拉斯法的最主要依據，是依據這樣的競爭行為是否會影響長期(而非短期)的消費者利益。</p>
<p><strong>壟斷企業對於新創企業的競爭一定是不公平的？</strong></p>
<p>答案依舊是 - 錯。 壟斷企業，原本就會佔有經營上的優勢，但不代表那些優勢一定是不公平的。那些營運上的優勢，只要不牽涉到反托拉斯法內規範的非法競爭項目，都算是被承認合理的競爭優勢，而非不公平的競爭。</p>
<p>舉例來說，假設大雄想要進軍零售業，當他去批貨時，發現他沒有辦法批到像大賣場那麼低的價格，導致他的成本比較高，大賣場在這種場合的競爭優勢，就是符合公平規範的競爭優勢。因為那是大賣場展了很多店，所以進貨的量比較大，有比較強的議價力量所造成的。所以，即使大賣場很明顯的對大雄的雜貨店有壓到性的優勢，仍然是合理合法的公平競爭優勢。</p>
<p><strong>所以，那反托拉斯法到底是在規範什麼呢？</strong></p>
<p>在認清了以上三個現實後，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壟斷與反托拉斯法到底是怎麼一回事。</p>
<p>在市場經濟中，所有的廠商都會想要從消費者身上賺到錢，這個錢，有個名稱，叫做利潤。舉例來說，假設小詹用 100 塊買了貨品A，並且將貨品A用150塊的價格轉賣給小陳，則小詹的利潤就是 50 塊。而身為廠商的小詹，當然希望這個利潤<strong>越高越好</strong>，如果能用 200 塊賣出去，他的利潤就有 100 塊，而如果能用 1000 塊賣出去的話，小詹的利潤就高達 900 塊。</p>
<p>所以，在資本主義主導的市場經濟中，我們可以期待所有的廠商都在追求其利潤的最大化。而在哪種市場中，廠商能夠得到最高的利潤呢？當然就是一個完全沒有競爭對手的市場。假設這個產品全世界只有我能夠賣，而且每個人都非得需要這個東西，那我就可以定個非常高的價格，而我的顧客會毫無反抗的空間。</p>
<p>聽起來很可怕，對吧。不過，理論上無限漲價這件事並不會發生，為什麼呢？這時候就要導進另外一個概念，叫做「超額利潤」。(由於超額利潤有不同的用法，在這邊 MBR 對於超額利潤的定義並不一定與其他文章中的超額利潤相同)</p>
<p>什麼叫<strong>超額利潤</strong>呢？簡單來說，就是當一個產品能夠賺得比它合理該賺到的錢多很多的時候，這些多賺的錢就叫超額利潤。</p>
<p>假設有個廠商在某個領域沒有競爭對手，導致它的產品可以賺到很多錢，這時候會發生什麼事呢？最有可能發生的，就是很多人看到這麼好的利潤就眼紅了，也進入這個市場開始搶生意。這個時候，由於市場開始競爭，所以產品價格會下降。這個時候的利潤，就會從超額利潤降低變成合理利潤。</p>
<p>舉例來說，假設咕狗公司推出了小叮噹機器貓這個暢銷產品，一個成本為 200 元。如果咕狗公司一個賣 1000 塊，此時利潤就是 800 塊。當然 800 塊的利潤，可能會引起貧狗公司的興趣，想說雖然我得花個幾千萬的研發預算，要多加個幾百個員工，但是一個機器貓可以賺 800 塊實在太誘人了，所以下令要生產出 I-cat 進入市場時，這個時候，市場就會從獨占變成有第二家廠商進入，此時就會產生市場競爭。所以 800 元的利潤，對於這個產品是屬於超額利潤。</p>
<p>但是，假設咕狗公司把小叮噹機器貓的定價定在 400 塊，這時候貧狗公司可能會想說，雖然做一隻 I-cat 可以賺 200 塊，但是考慮到需要投入的研發經費跟人員，這 200 塊的利潤實在沒有太大的吸引力，這個時候，貧狗公司可能就會放棄  I-cat 計畫，此時市場維持獨佔狀態。</p>
<p>而在這個例子中，咕狗的小叮噹機器貓的定價可以從 200 到 1000元之間調整，在超過了某個售價後，會讓其他廠商覺得投入這個市場是值得的，而在低於這個價格時，會讓其他廠商覺得投入這個市場不值得。假設這個價格是 400 塊，則此時的利潤，就被稱作合理利潤。</p>
<p>而整個反托拉斯法的終極精神，就是如何保障在壟斷或寡占市場下，消費者被廠商賺的錢，是屬於合理利潤的範圍，而非屬於超額利潤。也就是說，整個反托拉斯法的機制，就是要讓小叮噹機器貓的定價維持在 400 塊這個合理價格，並且確保在定價超過 400 的時候，壟斷廠商不會使用不合理的優勢來阻擋競爭廠商出現。</p>
<p>至於哪些算是不合理的優勢，哪些算是合理的優勢呢？大致上反托拉斯法規範的非法競爭行為範圍包括了，聯合訂價、圍標、搭售、地域不競爭合作等。這些都是會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的行為。</p>
<p><strong>小結論 &#8211; 反托拉斯法並不是反對壟斷，而是反對壟斷廠商透過 『非法手段』 來獲得超額利潤，傷害消費者的權益。而非法不非法，最主要的認定方式就是，是否以不公平的手段，來降低消費者選擇的機會。</strong></p>
<p>接下來我們來看  Yahoo 併購無名的這個併購案，是否真的會因此，降低了台灣網路使用者的選擇與權益。</p>
<p>要探討這個議題，其核心關鍵就是下面這個問題。</p>
<p><strong>問題: 網路上網頁瀏覽數的佔有率，如果非常高的時候，是否有可能讓新的競爭者無法進入，讓既有領先廠商永遠不用面對競爭，可以享受超額的利潤？網路上的壟斷廠商是否會阻礙創新？</strong></p>
<p>MBR 的答案是 &#8211; NO。所以，雅虎的併購案，並不適用於反托拉斯法。</p>
<p>更明確的說法是: 在目前的網路世界中，即使某網站在網頁瀏覽數上達到了壟斷的地位，但是這樣的壟斷並無法阻擋競爭者進入市場，同時也無法替該網站製造超額利潤，所以並不會因此影響消費者的利益。 </p>
<p>簡單來說，原本在實體商業世界可能成立的「廠商透過併購取得絕對優勢市佔率造成可能發生不公平競爭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的狀況，在網路世界是並不成立的。</p>
<p>為什麼這樣的併購情形，如果是實體商品的廠商，有可能會觸犯反托拉斯法呢？首先，有些實體商品的進入門檻很高，既有競爭如果被消滅，可能會沒有任何新廠商有能力進入，如民航界的波音與空中巴士。另外，由於實體通路的貨架有限，在壟斷的狀況下，新廠商的新產品可能會無法上商店的貨架，毫無出現在消費者面前的機會(想想看7-11的貨架是多難進去的)。所以實體產業的併購，是比較有可能產生反托拉斯法的疑慮的。</p>
<p>但是上述的兩個因素，在網路產業似乎並不成立。</p>
<p>網站公司基本上建置成本跟技術都不高，只要有一定的資本跟好的商業模式，幾乎可以說是人人都有能力進入這個產業。而在網路產業中，不管你的 pageview 有多高，你還是無法阻止使用者在網址列上打上別的網站的。也就是說，在傳統的壟斷併購下可能導致的競爭者無能或者是消費者接觸壟斷，在網路產業上，完全不會發生。</p>
<p>從現實的例子來看也是如此。北美的網站市場，原本是由 AOL / Yahoo / MSN / Google 這幾個網站寡占，這幾個網站加起來的 pageview 市佔率，也是具有壓倒性的優勢的。但即使在這種狀況下，新的網站仍然能紛紛冒出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 MySpace 與 YouTube，這兩個網站，從 0 開始，也不過花了兩年的時間，就成為市場上舉足輕重的競爭者。原本寡占者的壓倒性pageview，完全沒有成為新競爭者的障礙。</p>
<p>而在國內網站中，這次被併購的主角無名小站，不也是最好的例子？即使在雅虎獨強的網路市場中，一個新創企業也仍然能投入市場，並且獲得成功。很明顯的，台灣網路消費者的權益，並沒有因為雅虎這家網站佔有了極高的市佔率，就導致新的網站無法出現在台灣的網路市場上。所以，MBR 認為，雅虎對於無名的併購，是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中反托拉斯部分的疑慮的。不過，公平會的法律專家，是否真的了解網路產業，恐怕是個大問號就是了。</p>
<p>而這次提出 pageview 市佔率的說法，其實也有問題。 實際上，網路產業是否會造成托拉斯的問題，重點並不是 pageview，而是所謂的網站到達率 reach。</p>
<p>網站到達率代表的意義是，在台灣全體的網路使用者中會有多少人上到這個網站。假設今天某 A 網站的 reach 率達到80%，另一個 B 網站的 reach 率則是60%，而其他所有網站的 reach 率都只有 1%，這個時候，A與B的併購，』可能』會有托拉斯的問題，因為在這種狀況下，有可能對於消費者的 Access 權力造成傷害。但是，以台灣目前的網站 reach 率來說，雅虎固然高居榜首超過 90%，但其他幾個競爭對手(PCHome、Yam+Webs-tv、MSN)基本上也都有 60% 以上。這也就是說，雅虎的超高網頁瀏覽數市佔率，是並沒有辦法阻擋這些其他的網路公司將他們的服務 Deliver 給消費者的。至於最後網頁瀏覽數為何差這麼多？這些網站本身不爭氣的可能性大概是有 99% 吧。</p>
<p>這次這場記者會故意選 pageview 市佔率而不選 reach 比率，恐怕是想造成誤導公平會的效果。</p>
<p>再來談一談這場記者會控訴的另外一個問題 &#8211; 「台灣的網路廣告會幾乎被雅虎獨占」。以目前來說，這的確是事實。但是，這會不會引發反托拉斯法呢？</p>
<p>簡單來說，假設廠商是因為下廣告在雅虎上比下在PCHome上效果會比較好，所以才選擇 Yahoo 的廣告，這樣是沒有任何問題的。</p>
<p>如果雅虎採取了非法的競爭手段，如「你如果敢下PChome廣告，我雅虎就不讓你下廣告」之類的作法，導致了廣告主被迫不能在 PChome 或 Yam 上面下廣告，這樣就有濫用壟斷地位的問題。但是如果雅虎沒有用這些不公平手段，則在網路廣告上的獨占，就是他們合理的成果。</p>
<p>目前看來，雅虎並沒有採取任何這樣手段，所以大概是沒有托拉斯的疑慮。</p>
<p><strong>結論 -  雅虎併購無名，並不構成反托拉斯法的條件。</strong></p>
<p>最後，Miula 要說說自己對於雅虎獨霸台灣網路界的看法。</p>
<ul>
<li>Yahoo 並不是真的無法被挑戰的。</li>
</ul>
<p>Miula 的某位朋友 K 君，在台灣推出了某樣網路服務，短短一年多內會員就突破百萬。當他在跟 Yahoo 談合作時，雙方的地位基本上是平起平坐的。也就是說，網路創業家們，只要你們的 Idea 夠好，技術能力夠好，行銷能力夠好，你們也是有可能在一兩年的創業後，達到足以跟 Yahoo 平起平坐的地位。(實際上，在無名的併購談判中，無名基本上也是跟 Yahoo 平起平坐的 &#8211; 雙方都希望成局，不成局也都會有一定的傷害)</p>
<p>總而言之，會認為雅虎在網頁瀏覽數上的壟斷，會造成新進者的不公平競爭的人，不是對自己過度沒信心，就是對於網路產業的本質，並不了解。</p>
<p>至於該場記者會中的網路三巨頭，是屬於哪一類呢？還是兼具兩者？這就交給各位讀者自己判斷了。</p>
<p>&#8212;</p>
<p>延伸閱讀 -</p>
<p>兩場記者會後的10點「友情提醒」- <a href="http://mr6.cc/?p=679"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r6.cc');">http://mr6.cc/?p=679</a></p>
<p>不吐不快的反 Yahoo 併購無名記者會(上)(下) -</p>
<p><a href="http://publicip.blogspot.com/2007/01/yahoo.html"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publicip.blogspot.com');">http://publicip.blogspot.com/2007/01/yahoo.html</a></p>
<p><a href="http://publicip.blogspot.com/2007/01/2.html"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publicip.blogspot.com');">http://publicip.blogspot.com/2007/01/2.html</a></p>
<p>那篇很糟糕的社論 &#8211; <u><font color="#800080"><a href="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3707417.shtml"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udn.com');">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3707417.shtml</a></font></u></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a href="http://metamuse.blogspot.com/2007/01/yahoo.htm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etamuse.blogspot.com');"> 當 Yahoo! 奇摩等於「台灣」網路的時候，我迫不及待迎向這樣的自由</a> </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a href="http://metamuse.blogspot.com/2007/01/yahoo_27.htm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etamuse.blogspot.com');"> [言之無物]關於 Yahoo! 奇摩 併購 無名小站之想法</a></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a href="http://blog.roodo.com/antony0425/archives/2666167.htm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log.roodo.com');">反了Yahoo購併無名之後，那我們呢？</a></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a href="http://sdkfz251.blogspot.com/2007/01/conference.htm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sdkfz251.blogspot.com');"> [Conference] 膀胱無力的任性哭訴</a></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8212;</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PS1. 為了避免誤會，在此說明 Miula 並不曾任職於 Yahoo / PCHome / Yam / Webs-tv 以及上述四間公司的任何關係企業。但由於在此業界，所以各家網站都認識一些人。Miula 的詳細介紹可以在』關於MBR』頁面中找到。</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PS2. 無名的創業團隊處理白金會員的權益很糟糕，Webs-tv 處理蕃薯藤員工以及樂多部落格的手法也很糟糕，但是這些都跟 Yahoo 併購無名到底有沒有觸犯到反托拉斯法沒有關係。</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PS3. 如果這場記者會的某個主角的所屬網站未來要上市上櫃，MBR 建議大家不要碰。該網站的併購似乎並沒有產生更好的經營績效，那些併購，包含了這場記者會在內，炒作知名度的用心可能遠大於真的好好經營的決心。這樣的企業，即使上市時可能會號稱台灣網路界的最大反對黨，但是會不會是個好的投資對象，Miula 個人會持保留態度。當然以上純屬 MBR 的觀察，不一定為真，也請各位讀者自行判斷囉。</font></font></p>
<p>PS4. 由於 Miula 並非學法律出身，如果對於壟斷與反托拉斯法的看法有不夠周延之處，也請各位不吝指教。 現實中，台灣其實沒有反托拉斯法，但公平交易法中也有規範類似的內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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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商場的數字遊戲與 Second Life Hype</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57</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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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3 Jan 2007 17:38:50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et 觀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銷公關戰線]]></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57</guid>
		<description><![CDATA[最近國外出現了個有趣的網站，叫做 Getafirstlife.com &#8211; Get a first life。聽名字大概就知道是在嘲笑前一陣子被炒作到不行的 Second Life 虛擬人生線上遊戲。 這個網站的內容，基本上就是批判 Second Life 過度炒作數字，使得外行的媒體隨之起舞。
Second Life 這款叫做』第二人生』的線上遊戲，可以說是線上遊戲的 Web 2.0 版，其起源概念大致上來自於古代的 MOO 以及 LP Mud，與一般線上遊戲相比，最大的特色是可以讓玩家自行創作遊戲內容來販賣。不過，說真的，這款遊戲基本上沒有什麼內容，以線上遊戲的標準來說，算是非常陽春，不過由於美國人非常喜歡玩如模擬市民之類的遊戲，所以還是有不少人進入了 Second Life 的虛擬世界。
到底有多少人呢？根據 Second Life 的統計，目前整個虛擬世界裡面，總共有 280 萬左右的 Resident &#8211; 在遊戲內稱之為居民，聽起來相當可觀吧？也因此，大概在 2006 年底那一陣子，國外媒體著實瘋了 Second Life 好一陣子。一些好事的趨勢評論家，紛紛加入推銷 Second Life 的行列，甚至連路透社也跑到 Second Life 裡面開了個分社。
不過，在過度炒作後，國外媒體終於慢慢開始發現，其實 Second Life，似乎沒有他們一開始想像中的那麼熱門。簡單來說，其實媒體是被 Linden Inc. 的數字遊戲玩弄了。
媒體喜歡數字，而且通常越大越好。Second Life 會如此受到注目，跟號稱擁有的龐大虛擬人口數目有很大的關係。

讓我們看看 Second Life 是怎麼玩這場數字遊戲來釣上媒體的。 

Key Number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最近國外出現了個有趣的網站，叫做 <a href="http://www.getafirstlife.com/"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getafirstlife.com');">Getafirstlife.com</a> &#8211; Get a first life。聽名字大概就知道是在嘲笑前一陣子被炒作到不行的 Second Life 虛擬人生線上遊戲。 這個網站的內容，基本上就是批判 Second Life 過度炒作數字，使得外行的媒體隨之起舞。</p>
<p><a href="http://secondlife.com/"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secondlife.com');">Second Life</a> 這款叫做』第二人生』的線上遊戲，可以說是線上遊戲的 Web 2.0 版，其起源概念大致上來自於古代的 MOO 以及 LP Mud，與一般線上遊戲相比，最大的特色是可以讓玩家自行創作遊戲內容來販賣。不過，說真的，這款遊戲基本上沒有什麼內容，以線上遊戲的標準來說，算是非常陽春，不過由於美國人非常喜歡玩如模擬市民之類的遊戲，所以還是有不少人進入了 Second Life 的虛擬世界。</p>
<p>到底有多少人呢？根據 Second Life 的統計，目前整個虛擬世界裡面，總共有 280 萬左右的 Resident &#8211; 在遊戲內稱之為居民，聽起來相當可觀吧？也因此，大概在 2006 年底那一陣子，國外媒體著實瘋了 Second Life 好一陣子。一些好事的趨勢評論家，紛紛加入推銷 Second Life 的行列，甚至連路透社也跑到 Second Life 裡面開了個分社。</p>
<p>不過，在過度炒作後，國外媒體終於慢慢開始發現，其實 Second Life，似乎沒有他們一開始想像中的那麼熱門。簡單來說，其實媒體是被 Linden Inc. 的數字遊戲玩弄了。</p>
<p>媒體喜歡數字，而且通常越大越好。Second Life 會如此受到注目，跟號稱擁有的龐大虛擬人口數目有很大的關係。</p>
<p><span id="more-57"></span></p>
<p>讓我們看看 Second Life 是怎麼玩這場數字遊戲來釣上媒體的。 </p>
<ul>
<li>Key Number &#8211; 1M&#8230;.1.3M&#8230;.1.5M&#8230;.2M&#8230;.2.8M Residents</li>
</ul>
<p>關鍵數字: 280  萬。目前 Second Life 號稱有 280 萬個』居民』，聽起來相當驚人吧？ 至少對於紐約時報來說，有 100 萬就是個足以報導的數字了。對於財星雜誌，讓他們感到興趣的時候，這個數字則是 130  萬。</p>
<p>等等，所以這代表有 280 萬人在玩 Second Life 嗎？</p>
<p>答案是 &#8211; 錯。</p>
<p>Second Life 的居民，其實是指遊戲內的虛擬角色。而一個 Second Life 的帳號，可以同時擁有好幾個虛擬角色。而一個真的人，可以有幾個帳號呢？答案是想要有幾個都可以。假設一個人擁有兩個帳號，一個帳號裡面有兩個角色，那就代表一個人在 Second Life 裡面有四個居民作為他的分身。如果我們採取上述的推估，隨便除一除，280/4 = 70，Second Life 的人數立刻減為 1/4。</p>
<p>不過，70 萬也不少啊，對吧？</p>
<p>假使 Second Life 真的有 70 萬個人在玩，那真的也是頗優秀的成績。不過，實際的狀況是，連這個數字都要大大打折。</p>
<p>為什麼呢？因為這裡統計的數字是「總會員數 &#8211; Total Members」，而不是「有效會員數 &#8211; Active Members」。</p>
<p>總會員數跟有效會員數有什麼不同？簡單來說，假設你去註冊了個帳號，玩了五分鐘後覺得這遊戲實在無聊，再也不想玩，就登出後，把這遊戲刪除了，而且從此再也沒有再去玩這遊戲。在這種狀況下，你就再也不是這遊戲的有效會員，但是你還是他的總會員數字的一部份。</p>
<p>這就跟信用卡一樣，當銀行號稱發卡一百萬張的時候，其實其中 30 萬張可能已經剪卡，另外 30 萬張從未開卡，還有 30 萬張並沒有任何消費紀錄，只有 10 萬張才是真的有被使用的。在這個例子中，100 萬是總會員數，但真正的有效會員，只有 10 萬。</p>
<p>那 Second Life 真正的有效會員有多少呢？根據 Second Life 提供的 60 日內有登入紀錄的角色數來看，約有 100 萬個角色(注意，是角色數)。假設用上述的 1:4 的比例來看，大概只有 25 萬個人在玩 Second Life。</p>
<p>不過，一定有朋友會質疑，這個  1:4 的比例根本就是 MBR 隨便亂假設的，如果是 1:2，那差距可是會很大的呢。</p>
<p>所以，那就讓我們用另外一種計算法。如果有注意線上遊戲產業的朋友，一定會常常聽到類似「某某遊戲同上突破 XX 萬人」的新聞。所謂的同上人數，英文叫做 concurrent number of online users，代表的意義是 &#8211; 「在這個瞬間，有多少人正在這個遊戲世界裡面」。這一個同上數字，每一秒鐘都會不一樣，而通常一天/一個禮拜/一個月內最高的那個數字，會被稱為最高同上。而通常這個最高同上數字，乘以一定的比例，就會是這個遊戲的有效會員數。這個比例，大概是從 3~10  之間不等，視遊戲而定。</p>
<p>一般的線上遊戲，最高同上數字大概是多少呢？台灣最紅的天堂跟楓之谷，都號稱有 18 萬人以上的同上人數，而大陸當紅的大話西遊，則是號稱有一百萬的同上人數。</p>
<p>Second Life 有多少呢？目前 Second Life 的最高同上人數大概是三萬人左右。就算用最寬鬆的 1:10 的比例來看，Second Life 大概也只有 30 萬左右的有效會員。</p>
<p>所以，參考以上兩種估算方式，我們大概可以推測 Second Life 的有效會員大概是介於 25~30 萬人之間。</p>
<p>那我們來看看，這樣的數字，在線上遊戲的世界中，大概是什麼等級呢？</p>
<ul>
<li>歐美最紅的線上遊戲  &#8211; 魔獸世界，號稱目前全球有 700 萬個付費帳號 (絕大多數來自大陸，不過歐美也至少還佔兩三百萬)</li>
<li>大陸最紅的幾款遊戲 &#8211; 大話西遊、傳奇，大概都有超過 200 萬以上的有效會員</li>
<li>韓國最紅的網路遊戲 &#8211; Sudden Attack，據估計大概有 120 萬的有效會員</li>
<li>台灣的幾款當紅網路遊戲 &#8211; 黃易群俠傳/天堂/黑色陰謀，有效會員大概有 50~100 萬以上</li>
</ul>
<p>各位讀者有沒有發現，一相比之下，Second Life 的數字，突然就沒有那麼顯眼了。</p>
<p>換個角度來說，如果我們使用 Second Life 一直吹噓的』居民數』標準來看，魔獸世界恐怕會有好幾千萬個』居民』。就算是台灣的天堂，大概也會有千萬以上。Second Life 的 280 萬，實在不值一提。</p>
<p>那為什麼 Second Life 會在國外引起這麼大的媒體風潮呢？</p>
<p>簡單來說這就是，一些不求甚解的媒體人，加上一堆想炒作議題的趨勢專家，被公關操作後的數字牽著鼻子跑而已。</p>
<p>當然，Second Life 並非一無可取，在現在的線上遊戲中實做出 MOO 與使用者創作的概念，還是相當有趣的。但是，平心而論，Second Life 會獲得這麼大的媒體注意，主要的原因還是來自於對數字的公關操作，而非遊戲內的 Web 2.0 概念。</p>
<p>所以，為何行銷人都喜歡玩數字遊戲？</p>
<p>你有答案了嗎？</p>
<p>下次如果想炒作個公關話題，那就弄出個有趣的數字來吧。 </p>
<p>&#8212;</p>
<p>延伸閱讀</p>
<p><a href="http://jedi.org/blog/archives/005532.html"class="l" onmousedown="return clk(this.href,'','','res','3','')"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jedi.org');"><font color="#cc0033">Second Life</font><font color="#551a8b"> 的社群觀點| Jedi&#8217;s BLOG | Jedi.org</font></a></p>
<p><a href="http://www.micropersuasion.com/2006/08/second_life_hyp.html"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micropersuasion.com');">Second Life Hype vs. Reality</a></p>
<h4><a href="http://secondlife.reuters.com/stories/2007/01/04/gartner-says-second-life-hype-near-peak/"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secondlife.reuters.com');">Gartner says Second Life hype near peak</a></h4>
<p><strong><font face="Arial" color="#df4816" size="3"><a href="http://many.corante.com/archives/2006/12/26/lindens_second_life_numbers_and_the_presss_desire_to_believe.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any.corante.com');">Linden&#8217;s Second Life numbers and the press&#8217;s desire to believe</a></font></strong></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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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Web 2.0 泡沫之網站倒店學 &#8211; 死也要死得漂亮一點</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56</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56#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18 Jan 2007 15:50:39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et 觀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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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當然，國內的 Web 2.0 創業潮，基本上比國外 Lag 了 1~2 年，很多新網路公司才剛要開始而已，還沒到要泡沫的時候。在看這篇文章的朋友們，應該也有很多人是摩拳擦掌中打算開始自己的網路創業的。基本上，MBR 預祝各位創業家未來都能成功。不過，站在投資的立場，Miula Business Review 決定趁早切入此市場，建立起在「網站倒店學」的領導地位。]]></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這兩年，在 <a href="http://blog.miula.cc/archives/7" target="_blank" >Web 2.0 Hype</a> 的大旗之下，國外的網路界又掀起了一陣創業風。雖然創投已經不像兩千年那時追逐網路泡沫般的瘋狂，但網路創業家各憑身手，或自己靠小資本創業，或得到創投與天使的小額資金，也又讓國外的新網路公司有一番新氣象。一批又一批的新神鬼戰士，又出現在網路這個小小的圓頂競技場裡面，競逐著「創業成功致富」的這個金盃。</p>
<p>不過，現實是殘酷的。當這些神鬼戰士中，出現了如 MySpace、Digg、Facebook 這樣的贏家時，競技場的地板上，也躺著無數個被打倒躺在血泊中的失敗戰士。特別是最新加入的那批格鬥家，其實訓練跟身手其實都不夠格，但是看下面打的熱鬧，也想碰碰運氣。而一窩瘋的結果，當然就是死的死、傷的傷。</p>
<p>國外的知名科技評論 <a href="http://www.techcrunch.com/2007/01/07/bubble-bubble-bubble/"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techcrunch.com');">TechCrunch</a>，在日前也提出了「 2007 年將是 Web 2.0 公司大幅死傷的一年」的看法，Miula 認為是相當可信的，現在美國的創投，基本上已經不會無限制金援這些新創網路企業了。這些 Web 2.0 新網站，必須自己找到金流活下去，但根據只有 7% 的創業會成功的這個定律，到時候創業失敗網站該怎麼漂亮的收尾，必定會成為一門顯學。MBR 在此，決定將此門學問命名為 「網站倒店學」。</p>
<p>當然，國內的 Web 2.0 創業潮，基本上比國外 Lag 了 1~2 年，很多新網路公司才剛要開始而已，還沒到要泡沫的時候。在看這篇文章的朋友們，應該也有很多人是摩拳擦掌中打算開始自己的網路創業的。基本上，MBR 預祝各位創業家未來都能成功。不過，站在投資的立場，Miula Business Review 決定趁早切入此市場，建立起在「網站倒店學」的領導地位。</p>
<p>如果當你辛辛苦苦創業的網站，不管號稱多麼 2.0，就是不受歡迎，賺不到錢，找不到買主時，你該怎麼收場呢？</p>
<p><span id="more-56"></span></p>
<p>根據矽谷最大八卦網站 <a href="http://valleywag.com/tech/silicon-valley-users-guide/how-to-fold-a-failing-startup-228844.php"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valleywag.com');">SVUG</a> 的建議， Web 2.0 網站，可以透過以下幾種方式關門，死也會死的很漂亮。</p>
<p><strong>方法一: 其實我也賣出去了</strong> &#8211; <em><u>咳，在經過成功的協商後，本公司已經決定以 199 美元賣給&#8230;.</u></em></p>
<p>找間行有餘力的公司，把你的公司的人員(工程師)，以及固定資產(伺服器啊/辦公電腦啊)，用便宜的價格接收過去。簡單來說，就是把資產便宜賣掉，然後幫原本的員工找份工作。畢竟整個業界都很缺工程師，然後便宜的固定資產也不會難賣。</p>
<p>當然，在這場交易中，有一個條件，就是要發布個併購新聞稿 &#8211; 你如果想要花 30 萬美金就買到 40 萬美金的機器以及一票好用的工程師，就得幫我保住面子。所以，各位在報紙上面看到的新聞報導會變成 &#8211; <em>』 某 A 公司成功創業，以 300 萬美金的價格嫁入 B 公司 『。</em></p>
<p><strong>方法二: 熊彼得大師說過沒有犧牲哪來創新</strong>  &#8211; <em><u>本公司已經完成了我們的階段性使命，雖然我們失敗了，但是這是整個 Web 2.0 革命的重要犧牲，我們開了最重要的一槍</u></em></p>
<p>熊彼得大師是誰？他的全名為 Joseph Alois Schumpeter，是美國的經濟學大師，也是所有創業家的精神導師。而熊彼得最著名的理論，就是所謂的「資本主義的創造性破壞」的理論。在創造性破壞的大循環起伏中，一定會有犧牲者。就像股市中，要不是有輸家，又怎麼可能會創造出贏家呢，對吧。所以，要不是這些創業失敗者的犧牲，又怎麼會有那些創業成功者呢？沒有陳勝吳廣，又怎麼會有項羽劉邦呢？</p>
<p>而這些失敗的創業者，在完成他們對歷史的階段性使命後，能夠把他們的天份跟才能，繼續投入其他的事業，這是多麼好的一件事啊。</p>
<p><strong>方法三: 我們都是GAIA 大地之母的子女</strong> &#8211; <em><u>你看到在台上領獎的那個冠軍沒有？那就是我啊</u></em></p>
<p>在大地之母中，我就是你，你就是他，大家是一體的。如果你不懂，想像在 StarTrek 裡面的柏格人，或者是 Matrix 裡面的母體，就差不多了。我雖然死了，但是我的智慧經驗都與母體同在，所以我其實沒有死，還有千千萬萬個我。我家的影音網站雖然倒了，不過 Youtube 成功了，而且我們都是偉大的網路影音社群創業家，所以，他就是我，我就是他，我們是一體，我們獲勝了~~~</p>
<p>Findory 是一個 Web 2.0 個人化新聞網站，創辦人Greg Lindon 在離開公司時，講了這樣的一段話 &#8211; 「某個程度來說，我必須宣布我已經獲勝，並且該往前走了。無可避免的，Findory 將會消失。但我相信它造成的影響，已經可以讓它留芳萬世了。」</p>
<p>對於以上三種方法，不知道各位朋友滿不滿意？如果用得滿意，請隨意佈施本站，讓本站能夠把這些禍國殃民的方法流傳萬世&#8230;&#8230;</p>
<p>好啦，接下來講正經的。</p>
<p>到底 Web 2.0 會不會泡沫呢？</p>
<p>MBR 的看法是 &#8211; 基本上，Web 2.0 雖然也號稱是泡沫，不過這個泡沫絕對會比當年的網路泡沫小很多的，甚至可以說小到基本上不能稱之為泡沫。創業中會有公司成功，也會有公司失敗。投資中有些會有血本無歸，也有些會有數百倍的獲利。只是成功與失敗的比例，不再是第一次網路泡沫時代的 1:1000，而是 Web 2.0 時代的 1:100 或 1:50。</p>
<p>為什麼呢？ </p>
<p>在當年本夢比的教訓之後，這一代的創業家與投資者，更加清楚夢是不能吃的，賺錢才能夠買麵包。所以，創業者更加踏實，不再像當年連獲利模式都沒有就先跑出來開個網站再說，投資者也不再腦中毫無風險概念，該砍的失敗投資就砍掉，絕對不鼓勵無止盡的燒錢。</p>
<p>整體而言，所謂的 Web 2.0 時代的創業氣氛比起 dotcom  時代，是健康非常多的。所以相對的，對於泡沫與否，我們可能也不用過度擔心了，不是嗎？</p>
<p>當然，如果你的創業最後還是失敗了，你還是可以回來 MBR 看看你比較喜歡哪一種倒店的方法。如果狀況特殊不適用上述三種方法，MBR 也提供量身訂做的專案服務，保證物超所值。</p>
<p>&#8212;</p>
<p>延伸閱讀</p>
<p><a href="http://mr6.cc/?p=658"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r6.cc');">Web2.0 泡沫與 Web 2.0 的孜然粉</a></p>
<p><a href="http://yuyulaw.info/wordpress/?p=451"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yuyulaw.info');">淺談創業與潮流</a> </p>
<p>&#8212;</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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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2006 年度部落格大獎 &#8211; Weblog Awards 得獎名單出爐</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48</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48#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0 Dec 2006 08:54:14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et 觀察]]></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48</guid>
		<description><![CDATA[正當台灣由中時部落格舉辦的部落格大賞即將揭曉的前夕，國外 Blog 界的 2006 年度部落格大獎已經搶先一步，公佈了年度的最佳部落格名單。
分類大獎



 


Best Blog 最佳部落格
Daily Kos


Best New Blog 最佳新部落格
Lesbian Dad


Best Individual Blog 最佳個人部落格
The Bleat (James Lileks)


Best Humor Blog 最佳風趣部落格
Sadly, No!


Best Comic Strip 最佳漫畫部落格
Least I Could Do


Best Online Community 最佳線上社群
FARK


Best Liberal Blog 最佳自由派部落格
Think Progress


Best Conservative Blog 最佳保守派部落格
Little Green Footballs


Best Centrist Blog 最佳中間派部落格
The Moderate Voice


接下來還有各領域的獲勝者喔~~~

各專業領域的部落格，獲勝的則是


Topic Area Categories
 


Best Media Blog 最佳媒體類部落格
The Raw Story


Best Technology Blog 最佳科技部落格
Engadget


Best Sports Blog 最佳運動部落格
Kissing Suzy Kolber


Best Military Blog 最佳軍事部落格
Blackfive


Best Law Blog 最佳法律部落格
The Volokh Conspiracy


Best Business Blog 最佳商業部落格
Club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正當台灣由中時部落格舉辦的部落格大賞即將揭曉的前夕，國外 Blog 界的 2006 年度部落格大獎已經搶先一步，公佈了年度的最佳部落格名單。</p>
<p>分類大獎</p>
<table id="table1" width="500" border="0">
<tr>
<td style="width: 250px"><strong /></td>
<td> </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444444">Best Blog</font></a> 最佳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dailykos.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dailykos.com');"><font color="#444444">Daily Kos</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new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New Blog</font></a> 最佳新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lesbiandad.net/"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lesbiandad.net');"><font color="#990000">Lesbian Dad</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individual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Individual Blog</font></a> 最佳個人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lileks.com/bleats/index.html"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lileks.com');"><font color="#990000">The Bleat (James Lileks)</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humor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Humor Blog</font></a> 最佳風趣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sadlyno.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sadlyno.com');"><font color="#990000">Sadly, No!</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comic_strip.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Comic Strip</font></a> 最佳漫畫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leasticoulddo.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leasticoulddo.com');"><font color="#990000">Least I Could Do</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online_community.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Online Community</font></a> 最佳線上社群</td>
<td><strong><a href="http://fark.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fark.com');"><font color="#990000">FARK</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liberal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Liberal Blog</font></a> 最佳自由派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thinkprogress.org/"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thinkprogress.org');"><font color="#444444">Think Progress</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conservative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Conservative Blog</font></a> 最佳保守派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littlegreenfootballs.com/weblog/"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littlegreenfootballs.com');"><font color="#990000">Little Green Footballs</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centrist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Centrist Blog</font></a> 最佳中間派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themoderatevoice.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themoderatevoice.com');"><font color="#990000">The Moderate Voice</font></a></strong></td>
</tr>
</table>
<p>接下來還有各領域的獲勝者喔~~~</p>
<p><span id="more-48"></span></p>
<p>各專業領域的部落格，獲勝的則是</p>
<table id="table2" width="500" border="0">
<tr>
<td style="width: 250px"><strong>Topic Area Categories</strong></td>
<td> </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media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Media Blog</font></a> 最佳媒體類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rawstory.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rawstory.com');"><font color="#444444">The Raw Story</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technology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444444">Best Technology Blog</font></a> 最佳科技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engadget.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engadget.com');"><font color="#444444">Engadget</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sports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Sports Blog</font></a> 最佳運動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kissingsuzykolber.net/"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kissingsuzykolber.net');"><font color="#990000">Kissing Suzy Kolber</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military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Military Blog</font></a> 最佳軍事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blackfive.net/"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blackfive.net');"><font color="#990000">Blackfive</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law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Law Blog</font></a> 最佳法律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volokh.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volokh.com');"><font color="#990000">The Volokh Conspiracy</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business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Business Blog</font></a> 最佳商業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clubforgrowth.org/"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clubforgrowth.org');"><font color="#444444">Club for Growth</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lgbt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LGBT Blog</font></a> 最佳非異性戀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pamshouseblend.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pamshouseblend.com');"><font color="#990000">Pam&#8217;s House Blend</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parenting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Parenting Blog</font></a> 最佳父母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breedemandweep.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breedemandweep.com');"><font color="#990000">Breed &#8216;Em And Weep</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educational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Educational Blog</font></a> 最佳教育部洛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michaelberube.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michaelberube.com');"><font color="#990000">Michael Bérubé</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science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Science Blog</font></a> 最佳科學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scienceblogs.com/pharyngula/"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scienceblogs.com');"><font color="#990000">Pharyngula</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medical_health_issues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 /></a></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Best Medical/Health Issues Blog 最佳健康</td>
<td><strong><a href="http://scienceblogs.com/insolence/"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scienceblogs.com');"><font color="#990000">Respectful Insolence</font></a></strong></td>
</tr>
</table>
<p>藝術領域</p>
<table id="table3" width="500" border="0">
<tr>
<td style="width: 250px"><strong /></td>
<td> </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photo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Best Photo Blog</a> 最佳照片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mfrost.typepad.com/cute_overload/"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frost.typepad.com');">Cute Overload</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culture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Best Culture Blog</a> 最佳文化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popcandy.usatoday.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popcandy.usatoday.com');">Pop Candy</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diarist.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Best Diarist</a> 最佳日記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raymitheminx.blogspot.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raymitheminx.blogspot.com');">Raymi The Minx</a> (NSFW)</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gossip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Best Gossip Blog</a> 最佳八卦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dlisted.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dlisted.com');">D-Listed</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music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Best Music Blog</a> 最佳音樂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iguessimfloating.blogspot.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iguessimfloating.blogspot.com');">i guess i&#8217;m floating</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podcast.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Best Podcast</a> 最佳 podcast</td>
<td><strong><a href="http://www.slate.com/id/2119317/"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slate.com');">Slate Magazine Daily Podcas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video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Best Video Blog</a> 最佳影像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crooksandliars.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crooksandliars.com');">Crooks &#038; Liars</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250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video_of_the_year.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Video Of The Year</a> 年度最佳影片</td>
<td><strong><a href="http://www.eepybird.com/exp214.html"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eepybird.com');">Diet Coke and Mentos</a></strong></td>
</tr>
</table>
<p>國際獎</p>
<table id="table4" width="500" border="0">
<tr>
<td style="width: 305px"><strong /></td>
<td> </td>
</tr>
<tr>
<td style="width: 305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canadian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Canadian Blog</font></a> 最佳加拿大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smalldeadanimals.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smalldeadanimals.com');"><font color="#990000">Small Dead Animals</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305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uk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UK Blog</font></a> 最佳英國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eureferendum.blogspot.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eureferendum.blogspot.com');"><font color="#990000">EU Referendum</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305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european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European Blog</font></a> (Non UK) 最佳歐洲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retecool.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retecool.com');"><font color="#990000">Retecool</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305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asian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Asian Blog</font></a> 最佳亞洲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onemanbandwidth.com/wordpress/"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onemanbandwidth.com');"><font color="#990000">One Man Bandwidth</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305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middle_east_or_africa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Middle East or Africa Blog</font></a> 最佳中東非洲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sandmonkey.org/"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sandmonkey.org');"><font color="#990000">Rantings of a Sandmonkey</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305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australia_or_new_zealand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Australia or New Zealand Blog</font></a> 最佳紐奧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blogs.theage.com.au/lifestyle/allmenareliars/"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logs.theage.com.au');"><font color="#990000">All Men Are Liars</font></a></strong></td>
</tr>
<tr>
<td style="width: 305px"><a href="http://2006.weblogawards.org/2006/12/best_latino_caribbean_or_south_american_blog.php"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2006.weblogawards.org');"><font color="#990000">Best Latino, Caribbean, or South American Blog</font></a> </p>
<p>最佳中南美部落格</td>
<td><strong><a href="http://www.babalublog.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babalublog.com');"><font color="#990000">Babalu</font></a></strong></td>
</tr>
</table>
<p>俗話說的好，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這份名單就給國內的 Blogger 做個參考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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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部落格的置入性行銷與公信力</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45</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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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7 Dec 2006 12:07:35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et 觀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銷公關戰線]]></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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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眼尖的讀者應該有注意到，行話部落格這幾天在版面上多了一個廣告贊助的區域，裡面是放 Google AdSense 機制的廣告。Google AdSense 基本上是一套把 Google 的關鍵字關聯性廣告，透過比對跟篩選，在加盟的部落格播出的機制。由於中文版剛推出不久，所以小巫師也在本站內加入這樣的機制，想親身了解一下這樣的部落格廣告機制到底能夠為部落格主帶來多少的收益，是否能夠讓台灣也出現如 Michael Arrington 這樣的全職部落客。
而目前部落客的主要收入機制，大概有兩種。第一種是所謂的關鍵字關聯性廣告，如同 Google AdSense 這套機制，會依照你的部落格的內容，安排適合的廣告，然後將廣告 Push 到你的部落格上。目前在臺灣，除了 Google 已經推出了 AdSense 之外，還有 Blogger AD 部落客廣告這個平台可供選擇。
第二種機制，目前應該只有國外有，就是讓部落格透過寫文章的方式，來介紹廠商的產品，而廠商則付費給部落格主。基本上，這種廣告手法，應該可以稱之為部落格置入性行銷。目前國外最主要的此類機制平台包括了 PayPerPost 與 ReviewME 兩個網站。
但是部落格的置入性行銷，會不會有誠信的問題呢？

舉例來說，國內最紅的部落格中，其中有很多都是美食型的部落格。相信很多讀者，也一定跟小巫師一樣，已經把這些美食部落格的文章，當作美食指引了。每次聚餐要找餐廳，或者是偶爾想打牙祭時，就會去看看這些部落格有沒有什麼推薦的餐廳，如 貓大爺無責任美食評鑑 就是小巫師的主要美食參考情報來源。
可是，假設某一天，某間餐廳付了錢給某個美食部落格的寫手，請他寫一篇關於該餐廳的美食評鑑文章刊在他的部落格上。無論在理論或實務上，該餐廳當然會不希望讀者知道該文章是部落格主收錢後寫的，通常，讓讀者繼續相信這是該部落格獨立的評論，會讓該文章更有公信力，更具影響力。
因為，當讀者知道評論者的這篇文章是有收錢的，很有可能會帶上有色眼鏡，對於文章的內容會抱持著存疑的態度。畢竟，沒有人知道，該部落格主，是否會因為收了該廠商的錢，而多幫該廠商的產品說好話。
但是身為讀者，立場恐怕就跟廠商大大不同。廠商會盡量希望隱藏評論文章為付費的資訊，但讀者的立場通常則完全相反，絕大多數的讀者恐怕都無法接受付費評論假裝成獨立的評論，即使部落格主通常都會宣稱他們不會因為收錢就寫出違心之論。
畢竟，中國古語有云，「拿人手短，吃人嘴軟」。是否部落格主會因為該篇文章是付費寫作，而導致於寫作立場會產生偏頗，是沒人敢拍胸膛保證的。所以，為了維持部落格與廣告廠商的誠信，理論上，讀者是該被完整告知該文章是付費寫作的資訊，而讓讀者自行斟酌對於該文章內容要相信幾分。
而國外最大的部落格置入性行銷網站 PayPerPost，也在日前宣佈了了重大政策改變，將會要求部落格作家在其付費寫作的文章上，特別註明該文章為付費寫作。著名的科技新聞評論網站 TechCrunch 稱讚這是個正確的方向，雖然其政策尚未盡善盡美 &#8211; 因為並未強制這個註明要放在哪邊。
小巫師個人也贊同 TechCrunch 的看法。畢竟，部落格的本質，可以看成一種媒體形式。而媒體最怕的，就是怕失去公信力。一個失去公信力的媒體，就喪失了其廣告價值。短期內，隱藏付費寫作事實，或許會對廠商的廣告比較有效，但是很快的，就會讓部落格這個媒體的公信力喪失殆盡，而讓這個平台再也沒有作為行銷工具的價值。
相反的，當部落格公開其某篇文章為付費寫作時，反而會由於公開事實，讓網站更具公信力。
而且，小巫師相信，絕大多數的部落格主，會因為公開該篇文章是付費寫作，因此更加戰戰兢兢，希望能夠寫出讓人信服的評論，免得毀了自己的信用。這對部落格主，讀者，以及想在部落格上做廣告/置入性行銷的廠商，會是個三贏的局面。
而如何繼續維持部落格、讀者、與廠商三者之間的誠信，將會是』部落格置入性行銷/付費寫作』未來是否能繼續成長的關鍵。從廣告大趨勢來看，網路廣告未來十年都還會保持強勁成長，而其中的新星就是部落格廣告。一旦付費寫作能夠建立起良好的互信關係，相信絕對能夠分到其中一塊大餅。
做生意之道，永遠都在誠信，不是嗎？
而有意進軍台灣部落格廣告的眾廠商，未來如果推出這樣的付費寫作機制，千萬記得本文的叮嚀喔。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眼尖的讀者應該有注意到，行話部落格這幾天在版面上多了一個廣告贊助的區域，裡面是放 Google AdSense 機制的廣告。<a href="https://www.google.com/adsense/?hl=zh_TW"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google.com');">Google AdSense </a>基本上是一套把 Google 的關鍵字關聯性廣告，透過比對跟篩選，在加盟的部落格播出的機制。由於中文版剛推出不久，所以小巫師也在本站內加入這樣的機制，想親身了解一下這樣的部落格廣告機制到底能夠為部落格主帶來多少的收益，是否能夠讓台灣也出現如 <a href="http://www.techcrunch.com/about-michael-arrington/"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techcrunch.com');"><font color="#00a700">Michael Arrington</font></a> 這樣的全職部落客。</p>
<p>而目前部落客的主要收入機制，大概有兩種。第一種是所謂的關鍵字關聯性廣告，如同 Google AdSense 這套機制，會依照你的部落格的內容，安排適合的廣告，然後將廣告 Push 到你的部落格上。目前在臺灣，除了 Google 已經推出了 AdSense 之外，還有 <a href="http://www.bloggerads.net/index.html"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bloggerads.net');">Blogger AD </a>部落客廣告這個平台可供選擇。</p>
<p>第二種機制，目前應該只有國外有，就是讓部落格透過寫文章的方式，來介紹廠商的產品，而廠商則付費給部落格主。基本上，這種廣告手法，應該可以稱之為部落格置入性行銷。目前國外最主要的此類機制平台包括了 <a href="http://payperpost.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payperpost.com');">PayPerPost </a>與<a href="http://www.reviewme.com/"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reviewme.com');"> ReviewME</a> 兩個網站。</p>
<p>但是部落格的置入性行銷，會不會有誠信的問題呢？</p>
<p><span id="more-45"></span></p>
<p>舉例來說，國內最紅的部落格中，其中有很多都是美食型的部落格。相信很多讀者，也一定跟小巫師一樣，已經把這些美食部落格的文章，當作美食指引了。每次聚餐要找餐廳，或者是偶爾想打牙祭時，就會去看看這些部落格有沒有什麼推薦的餐廳，如 <a href="http://blog.xuite.net/maomi/Food01"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log.xuite.net');"><font color="#6f5642">貓大爺無責任美食評鑑</font></a> 就是小巫師的主要美食參考情報來源。</p>
<p>可是，假設某一天，某間餐廳付了錢給某個美食部落格的寫手，請他寫一篇關於該餐廳的美食評鑑文章刊在他的部落格上。無論在理論或實務上，該餐廳當然會不希望讀者知道該文章是部落格主收錢後寫的，通常，讓讀者繼續相信這是該部落格獨立的評論，會讓該文章更有公信力，更具影響力。</p>
<p>因為，當讀者知道評論者的這篇文章是有收錢的，很有可能會帶上有色眼鏡，對於文章的內容會抱持著存疑的態度。畢竟，沒有人知道，該部落格主，是否會因為收了該廠商的錢，而多幫該廠商的產品說好話。</p>
<p>但是身為讀者，立場恐怕就跟廠商大大不同。廠商會盡量希望隱藏評論文章為付費的資訊，但讀者的立場通常則完全相反，絕大多數的讀者恐怕都無法接受付費評論假裝成獨立的評論，即使部落格主通常都會宣稱他們不會因為收錢就寫出違心之論。</p>
<p>畢竟，中國古語有云，「拿人手短，吃人嘴軟」。是否部落格主會因為該篇文章是付費寫作，而導致於寫作立場會產生偏頗，是沒人敢拍胸膛保證的。所以，為了維持部落格與廣告廠商的誠信，理論上，讀者是該被完整告知該文章是付費寫作的資訊，而讓讀者自行斟酌對於該文章內容要相信幾分。</p>
<p>而國外最大的部落格置入性行銷網站 PayPerPost，也在日前宣佈了了重大政策改變，將會要求部落格作家在其付費寫作的文章上，特別註明該文章為付費寫作。著名的科技新聞評論網站 TechCrunch 稱讚這是個正確的方向，雖然其政策尚未盡善盡美 &#8211; 因為並未強制這個註明要放在哪邊。</p>
<p>小巫師個人也贊同 TechCrunch 的看法。畢竟，部落格的本質，可以看成一種媒體形式。而媒體最怕的，就是怕失去公信力。一個失去公信力的媒體，就喪失了其廣告價值。短期內，隱藏付費寫作事實，或許會對廠商的廣告比較有效，但是很快的，就會讓部落格這個媒體的公信力喪失殆盡，而讓這個平台再也沒有作為行銷工具的價值。</p>
<p>相反的，當部落格公開其某篇文章為付費寫作時，反而會由於公開事實，讓網站更具公信力。</p>
<p>而且，小巫師相信，絕大多數的部落格主，會因為公開該篇文章是付費寫作，因此更加戰戰兢兢，希望能夠寫出讓人信服的評論，免得毀了自己的信用。這對部落格主，讀者，以及想在部落格上做廣告/置入性行銷的廠商，會是個三贏的局面。</p>
<p>而如何繼續維持部落格、讀者、與廠商三者之間的誠信，將會是』部落格置入性行銷/付費寫作』未來是否能繼續成長的關鍵。從廣告大趨勢來看，網路廣告未來十年都還會保持強勁成長，而其中的新星就是部落格廣告。一旦付費寫作能夠建立起良好的互信關係，相信絕對能夠分到其中一塊大餅。</p>
<p>做生意之道，永遠都在誠信，不是嗎？</p>
<p>而有意進軍台灣部落格廣告的眾廠商，未來如果推出這樣的付費寫作機制，千萬記得本文的叮嚀喔。</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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