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
	>

<channel>
	<title>Miula Business Review &#187; 企管新話題</title>
	<atom:link href="http://blog.miula.cc/archives/category/%e4%bc%81%e7%ae%a1%e6%96%b0%e8%a9%b1%e9%a1%8c/feed"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link>http://blog.miula.cc</link>
	<description>Miula 商業評論  - 商業、行銷、網路、對話</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Thu, 17 Jun 2010 15:10:23 +0000</lastBuildDate>
	<generator>http://wordpress.org/?v=2.9.2</generator>
	<language>en</language>
	<sy:updatePeriod>hourly</sy:updatePeriod>
	<sy:updateFrequency>1</sy:updateFrequency>
			<item>
		<title>[轉載]博達媒體大事記</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96</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96#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0 Aug 2008 15:23:42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category><![CDATA[黑暗企業界]]></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96</guid>
		<description><![CDATA[關於葉素菲的博達案，一直是 Miula 想要探討的話題之一。到底是怎樣的結構，造成了各大商業媒體胡亂吹捧一間做假帳的公司。而又是怎樣的心態，讓葉素菲完全不顧企業經營的本分，反而做起了類似詐騙集團的生意。而到底又是怎麼樣的司法與政商關係，讓現在葉素菲還能夠逍遙自在呢。
可惜的是，Miula 近來工作實在太忙，真的沒有時間寫文章 =_=。但是今天 Miula 在網上無意間看到了一篇文章，將博達案相關的媒體吹捧與作假整理得很清楚，很值得大家一看。
這篇文章的標題叫做 &#8211; ｢博達媒體大事記｣，轉載如下 (Miula 不知道原作者是誰，若原作者覺得此轉載不妥，請告知 Miula)

博達案媒體報導大事記
（因網路資源取得之限制，本資料僅整理部分媒體相關內容）
1991年　　　　　　博達創立
1999年            博達進行虛買虛賣的交易
……葉素菲與徐清雄、謝世芳等決策人員，明知博達公司成立後於各該年度之獲利能力，
尚未達到上市標準，為使公司股票能在證券交易市場公開上市，而共同基於製作假帳提高
銷貨業績、虛增營業數額及盈餘方式之概括犯意聯絡及行為之分擔，自88年起，在國內進
行虛偽交易循環……（摘自博達案判決書）
1999年10月        天下雜誌221期：「葉素菲－眼光也是一種創業能力」
溫柔嫻靜，笑起來靦腆中帶著些許稚氣，葉素菲帶領的博達，在《天下雜誌》一九九六年
一千大企業調查中，還不見蹤影，一九九七年擠入九三三名，今年卻剽悍地躍升到第四九
一名，營業額即將突破三十億台幣。博達生產的「砷化鎵微波元件磊晶片」(無線通訊設
備的關鍵材料)，明年產量將成為世界第一大。
大學唸法文的她，在比利時魯汶大學半工半讀取得經濟學碩士。沒有背景，白手創業，從
四個人的小貿易公司開始。如今，才四十歲，葉素菲即將成為台灣第一位上市科技公司的
女性董事長。
其實在知識經濟的時代，事業成功的關鍵不只在擁有知識和技術，更要有獨到的眼光、能
夠組織人才，來達到創新的目的。沒有科技背景的葉素菲，靠著冷靜的腦和溫婉的女性特
質，替這個時代的精神寫下註腳。「她嗅得出最新的趨勢，看得到未來，」博達電腦事業
處總經理謝世芳認為，這是葉素菲成功的重要關鍵。
1999年12月18日   博達以每股85.5元掛牌上市
2000年                                                      博達現金增資募集
43.2億元
2000年　　　　　　　博達偽造虛增應收帳款
自89年6 月間起至93年4 月間止，在博達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應提出於主管機關之財
務報告（含年報、半年報、季報）內……均虛偽記載博達公司對上開假銷貨對象有鉅額之
應收帳款等情，使歷次財務報告嚴重失真，無法真實呈現博達公司之資產狀況，足生損害
於博達公司記帳之正確性及博達公司股東、主管機關對博達公司業務之管理……
……博達公司為國內及海外假交易，對國內銷貨對象泉盈公司、凌創公司、學鋒公司，及
海外銷貨對象EMPEROR 公司、FARSTREAM 公司、FANSSON 公司、KINGDOM 公司、MARSMAN
公司、DVD 公司、DYNAMIC 公司、LANDWORLD 而連續虛增博達公司之應收帳款達
16,130,817, 601 元……（摘自博達案判決書）
2000年1月2日    今周刊第161期：「無線手機點燃此波景氣熱潮」
由於無線手機的熱賣，國內生產高頻砷化鎵磊晶片 IC 的廠商，未來三至五年的成長空間
將非常大，包括生產砷化鎵上游磊晶片的博達科技，以及生產砷化鎵晶片代工的宏捷、全
訊尖端等公司，在全球產能不足的情況下，這些在過去兩三年投資的台灣廠商，未來將深
具成長潛力。
2000年2月27日     今周刊／老謝開講：「通訊概念股已成市場主流」
其實被動元件股的飆漲只是今年眾多通訊零組件股票飆漲的範例之一，今年股價漲幅可觀
的還包括生產砷化鎵微波磊晶片的博達科技。博達生產的砷化鎵微波磊晶片具備高頻、低
耗電量、高電子遷移率等優點，可用於無線、通訊衛星等，博達與日本住友電工合作，以
MBE 製程生產， 簽有五年合約，也與日本的 ASEC合作生產 MOCVD，博達的砷化鎵生產
比重可由一成提升為兩成，產值為五億元，單是這個消息就使得去年 EPS 僅二‧七五元
的博達科技， 股價一口氣飆上了二七九元。
2000年3月19日　　今周刊第171期：「砷化鎵磊晶片真有這麼容易嗎？
－博達、全新都想作世界第ㄧ」
看到博達股價衝到三百多元，未上市的全新也有兩百多元的行情，很多人不禁要問，博達
與全新所做的砷化鎵磊晶片究竟是什麼？為什麼有這麼大的魅力，把博達與全新的身價捧
得這麼高？而知道磊晶片的專業人士也不禁懷疑，連美國國防部都做不好的磊晶片，憑台
灣的技術，真的能連連獲得世界大廠的訂單，機台連續運作三年都做不完？
2000年4月         博達股價飆漲至368元，登上股王寶座
2000年10月9日　　商業周刊672期：「新經濟富豪大崛起」
這次多位新入榜者，都具有通訊色彩，譬如博達科技董事長葉素菲（第四十名）。博達是
全球通訊元件（砷化鎵磊晶片）大廠，上市沒多久，它的股價就一度飆到近四百元，比台
積電還威風。
2000年10月16日　　商業周刊673期：「葉素菲－通訊業最有錢的女人」
去年底掛牌上市的博達科技，因一片薄薄的砷化鎵（GaAs，通訊元件）磊晶片，一躍成為
「通訊股金童」，股價更曾飆漲到近新台幣四百元。靈魂人物──博達董事長葉素菲，不
僅帶領博達由最初成立資本額五百萬元，快速茁壯至如今市值二百五十億元的國際級企業
，在本刊今年的〈百大科技富豪大調查〉中，她也因四十一億元的身價，首次入榜。
2001年2月11日　　今周刊第217期：「會跳舞、會燒菜的女強人－葉素菲」
2001年             博達現金增資募集16.25億元
2001年6月 　　　　博達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募集３５億元
2001年8月9日　　　東森ETtoday企業名人寫真：葉素菲致力站上國際舞台
2002年4月8日　　　商業周刊750期：「Kitty貓牽出葉素菲、林華德的戀情」
當全球手機產業還未大量起飛之際，葉素菲眼光獨到的選擇投入對許多人來說仍是陌生名
詞的砷化鎵磊晶片產業，成為國內第一家投入通訊產業關鍵元件的生產。葉素菲具有創業
家拚博性格，她幾乎每天早上七點從淡水出發，八點到新竹上班，一直工作到晚上八、九
點才能回家。因為她的先見之明和努力，四年前博達科技股票得以上市，靠著砷化鎵磊晶
片的布局題材受到外資法人相當大的關注，股價最高漲到三百六十八元。這也使得葉素菲
身價一度高達八十四億元，晉升為科技女富豪之列。
2002年6月3日　　　商業周刊758期：「我在開刀之後才想到結婚」
科技女創業家葉素菲，與金融奇才林華德的一段姻緣，在外界看來是不可思議的結合，不
過，葉素菲卻說︰「這是上天給我的禮物，讓我重新面對人生。」
今年農曆過年前夕，四十四歲的博達科技董事長葉素菲，與五十八歲的國票金控董事長林
華德結婚了。這是林華德喪妻後的另一段黃昏之戀。兩家上市公司董事長交往不到一年就
閃電結婚，引起不少人的注目。
2002年12月16日   今周刊第312期：「可轉債是不景氣時的投資瑰寶」
此外，投資可轉債必須注意的財務指標（見附表二），因為財務狀況佳的公司不易倒帳，
從表中不難發現如「奇力一」、「博達一」、「華經一」、「致茂一」等財務結構相當不
錯，尤其是償債能力指標「速動比率」都達一五○％以上，安全性相當高，值得留意。
根據可轉債發行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發行公司得自集中市場買回自家的可轉債。因此發
行公司常自行從市場買回這些超值的可轉債，投資人只要從季報中「資產負債表」之長期
負債欄應付公司債金額的變化，來判斷公司是否已逢低介入，目前「博達一」、「仲琦一
」、「力山一」等，公司就有從市場買回的情況，跟著買進就更無風險之虞了。
2003年1月15日　　天下雜誌627期：「葉素菲－華爾街模式創業高科技」
砷化鎵是運用在通訊、光電等領域的高傳導磊晶片，台灣原先完全沒有這產業。七年前，
原本做主機板的博達決心生產磊晶片，用產量替台灣寫下新第一。隨著博達上市後股價飆
升到400元，三年前，創投業掀起一陣砷化鎵代工投資熱，吸引另一波海外人才回流。45
歲的葉素菲，正是這一切改變的靈魂人物………..
技術背景的人會專注在產品發展上，但葉素菲總是從策略切入。她找日本做策略夥伴，技
術、訂單因此穩定。上市後，趁高價辦理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有錢擴充機台到雙倍。
「博達用的是華爾街模式，CEO會行銷、用策略會募資，」張翼觀察。葉素菲怎麼會做業
務，甚至創業？她說是因為喜歡說服別人接受自己看法的成就感。「業務跟行銷有開創性
，我覺得自己是有開創性的人，」她說。
2003年5月12日　　今周刊第333期：「電子業微利化　二線公司虧損難逃」
其他如光電產業的博達，股價自高峰三百元下跌迄今，跌幅達九五％以上，以砷化鎵、白
光 LED 等材料為本業，今年第一季首度出現虧損， 過去一直存在的應收帳款過高問題，
第一季更加嚴重，平均收款天數達到三四七天，本業未見轉機，董事長葉素菲的經營能力
正面臨更大的考驗。
2003年8月　　　　　副總統呂秀蓮接見包括葉素菲在內的科技界女企業家
2003年10月　　　　　經濟日報：「葉素菲 理性感性兼具 創造白光傳奇」
2003年10月  　　　 博達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五千萬美元
葉素菲為博達公司從事海外購料之資金需求，於92年3 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之
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美金50,000,000元之事宜，……遂於92年9 月12日向證期會申請變更發
行條件為無擔保之ECB ，致承銷商華南永昌公司立即
面臨投資者認購意願低落、無法如期發行之窘境，葉素菲、賴哲賢為讓ECB 如期發行，乃
共同承續前述之犯意聯絡，與謝喜銘、BALA謀議，以海外人頭公司來虛偽認購ECB ，而為
解決人頭公司並無資力認購ECB 之問題，共謀藉由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操作模式，先由人頭
公司偽向銀行貸得資金，而認購博達公司發行之ECB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關於葉素菲的博達案，一直是 Miula 想要探討的話題之一。到底是怎樣的結構，造成了各大商業媒體胡亂吹捧一間做假帳的公司。而又是怎樣的心態，讓葉素菲完全不顧企業經營的本分，反而做起了類似詐騙集團的生意。而到底又是怎麼樣的司法與政商關係，讓現在葉素菲還能夠逍遙自在呢。</p>
<p>可惜的是，Miula 近來工作實在太忙，真的沒有時間寫文章 =_=。但是今天 Miula 在網上無意間看到了一篇文章，將博達案相關的媒體吹捧與作假整理得很清楚，很值得大家一看。</p>
<p>這篇文章的標題叫做 &#8211; ｢博達媒體大事記｣，轉載如下 (Miula 不知道原作者是誰，若原作者覺得此轉載不妥，請告知 Miula)</p>
<p><span id="more-96"></span></p>
<p>博達案媒體報導大事記</p>
<p>（因網路資源取得之限制，本資料僅整理部分媒體相關內容）</p>
<p>1991年　　　　　　博達創立</p>
<p>1999年            博達進行虛買虛賣的交易</p>
<p>……葉素菲與徐清雄、謝世芳等決策人員，明知博達公司成立後於各該年度之獲利能力，<br />
尚未達到上市標準，為使公司股票能在證券交易市場公開上市，而共同基於製作假帳提高<br />
銷貨業績、虛增營業數額及盈餘方式之概括犯意聯絡及行為之分擔，自88年起，在國內進<br />
行虛偽交易循環……（摘自博達案判決書）</p>
<p>1999年10月        天下雜誌221期：「葉素菲－眼光也是一種創業能力」</p>
<p>溫柔嫻靜，笑起來靦腆中帶著些許稚氣，葉素菲帶領的博達，在《天下雜誌》一九九六年<br />
一千大企業調查中，還不見蹤影，一九九七年擠入九三三名，今年卻剽悍地躍升到第四九<br />
一名，營業額即將突破三十億台幣。博達生產的「砷化鎵微波元件磊晶片」(無線通訊設<br />
備的關鍵材料)，明年產量將成為世界第一大。</p>
<p>大學唸法文的她，在比利時魯汶大學半工半讀取得經濟學碩士。沒有背景，白手創業，從<br />
四個人的小貿易公司開始。如今，才四十歲，葉素菲即將成為台灣第一位上市科技公司的<br />
女性董事長。</p>
<p>其實在知識經濟的時代，事業成功的關鍵不只在擁有知識和技術，更要有獨到的眼光、能<br />
夠組織人才，來達到創新的目的。沒有科技背景的葉素菲，靠著冷靜的腦和溫婉的女性特<br />
質，替這個時代的精神寫下註腳。「她嗅得出最新的趨勢，看得到未來，」博達電腦事業<br />
處總經理謝世芳認為，這是葉素菲成功的重要關鍵。</p>
<p>1999年12月18日   博達以每股85.5元掛牌上市</p>
<p>2000年                                                      博達現金增資募集<br />
43.2億元</p>
<p>2000年　　　　　　　博達偽造虛增應收帳款</p>
<p>自89年6 月間起至93年4 月間止，在博達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應提出於主管機關之財<br />
務報告（含年報、半年報、季報）內……均虛偽記載博達公司對上開假銷貨對象有鉅額之<br />
應收帳款等情，使歷次財務報告嚴重失真，無法真實呈現博達公司之資產狀況，足生損害<br />
於博達公司記帳之正確性及博達公司股東、主管機關對博達公司業務之管理……</p>
<p>……博達公司為國內及海外假交易，對國內銷貨對象泉盈公司、凌創公司、學鋒公司，及<br />
海外銷貨對象EMPEROR 公司、FARSTREAM 公司、FANSSON 公司、KINGDOM 公司、MARSMAN<br />
公司、DVD 公司、DYNAMIC 公司、LANDWORLD 而連續虛增博達公司之應收帳款達<br />
16,130,817, 601 元……（摘自博達案判決書）</p>
<p>2000年1月2日    今周刊第161期：「無線手機點燃此波景氣熱潮」</p>
<p>由於無線手機的熱賣，國內生產高頻砷化鎵磊晶片 IC 的廠商，未來三至五年的成長空間<br />
將非常大，包括生產砷化鎵上游磊晶片的博達科技，以及生產砷化鎵晶片代工的宏捷、全<br />
訊尖端等公司，在全球產能不足的情況下，這些在過去兩三年投資的台灣廠商，未來將深<br />
具成長潛力。</p>
<p>2000年2月27日     今周刊／老謝開講：「通訊概念股已成市場主流」</p>
<p>其實被動元件股的飆漲只是今年眾多通訊零組件股票飆漲的範例之一，今年股價漲幅可觀<br />
的還包括生產砷化鎵微波磊晶片的博達科技。博達生產的砷化鎵微波磊晶片具備高頻、低<br />
耗電量、高電子遷移率等優點，可用於無線、通訊衛星等，博達與日本住友電工合作，以<br />
MBE 製程生產， 簽有五年合約，也與日本的 ASEC合作生產 MOCVD，博達的砷化鎵生產<br />
比重可由一成提升為兩成，產值為五億元，單是這個消息就使得去年 EPS 僅二‧七五元<br />
的博達科技， 股價一口氣飆上了二七九元。</p>
<p>2000年3月19日　　今周刊第171期：「砷化鎵磊晶片真有這麼容易嗎？</p>
<p>－博達、全新都想作世界第ㄧ」</p>
<p>看到博達股價衝到三百多元，未上市的全新也有兩百多元的行情，很多人不禁要問，博達<br />
與全新所做的砷化鎵磊晶片究竟是什麼？為什麼有這麼大的魅力，把博達與全新的身價捧<br />
得這麼高？而知道磊晶片的專業人士也不禁懷疑，連美國國防部都做不好的磊晶片，憑台<br />
灣的技術，真的能連連獲得世界大廠的訂單，機台連續運作三年都做不完？</p>
<p>2000年4月         博達股價飆漲至368元，登上股王寶座</p>
<p>2000年10月9日　　商業周刊672期：「新經濟富豪大崛起」</p>
<p>這次多位新入榜者，都具有通訊色彩，譬如博達科技董事長葉素菲（第四十名）。博達是<br />
全球通訊元件（砷化鎵磊晶片）大廠，上市沒多久，它的股價就一度飆到近四百元，比台<br />
積電還威風。</p>
<p>2000年10月16日　　商業周刊673期：「葉素菲－通訊業最有錢的女人」</p>
<p>去年底掛牌上市的博達科技，因一片薄薄的砷化鎵（GaAs，通訊元件）磊晶片，一躍成為<br />
「通訊股金童」，股價更曾飆漲到近新台幣四百元。靈魂人物──博達董事長葉素菲，不<br />
僅帶領博達由最初成立資本額五百萬元，快速茁壯至如今市值二百五十億元的國際級企業<br />
，在本刊今年的〈百大科技富豪大調查〉中，她也因四十一億元的身價，首次入榜。</p>
<p>2001年2月11日　　今周刊第217期：「會跳舞、會燒菜的女強人－葉素菲」</p>
<p>2001年             博達現金增資募集16.25億元</p>
<p>2001年6月 　　　　博達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募集３５億元</p>
<p>2001年8月9日　　　東森ETtoday企業名人寫真：葉素菲致力站上國際舞台</p>
<p>2002年4月8日　　　商業周刊750期：「Kitty貓牽出葉素菲、林華德的戀情」</p>
<p>當全球手機產業還未大量起飛之際，葉素菲眼光獨到的選擇投入對許多人來說仍是陌生名<br />
詞的砷化鎵磊晶片產業，成為國內第一家投入通訊產業關鍵元件的生產。葉素菲具有創業<br />
家拚博性格，她幾乎每天早上七點從淡水出發，八點到新竹上班，一直工作到晚上八、九<br />
點才能回家。因為她的先見之明和努力，四年前博達科技股票得以上市，靠著砷化鎵磊晶<br />
片的布局題材受到外資法人相當大的關注，股價最高漲到三百六十八元。這也使得葉素菲<br />
身價一度高達八十四億元，晉升為科技女富豪之列。</p>
<p>2002年6月3日　　　商業周刊758期：「我在開刀之後才想到結婚」</p>
<p>科技女創業家葉素菲，與金融奇才林華德的一段姻緣，在外界看來是不可思議的結合，不<br />
過，葉素菲卻說︰「這是上天給我的禮物，讓我重新面對人生。」</p>
<p>今年農曆過年前夕，四十四歲的博達科技董事長葉素菲，與五十八歲的國票金控董事長林<br />
華德結婚了。這是林華德喪妻後的另一段黃昏之戀。兩家上市公司董事長交往不到一年就<br />
閃電結婚，引起不少人的注目。</p>
<p>2002年12月16日   今周刊第312期：「可轉債是不景氣時的投資瑰寶」</p>
<p>此外，投資可轉債必須注意的財務指標（見附表二），因為財務狀況佳的公司不易倒帳，<br />
從表中不難發現如「奇力一」、「博達一」、「華經一」、「致茂一」等財務結構相當不<br />
錯，尤其是償債能力指標「速動比率」都達一五○％以上，安全性相當高，值得留意。</p>
<p>根據可轉債發行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發行公司得自集中市場買回自家的可轉債。因此發<br />
行公司常自行從市場買回這些超值的可轉債，投資人只要從季報中「資產負債表」之長期<br />
負債欄應付公司債金額的變化，來判斷公司是否已逢低介入，目前「博達一」、「仲琦一<br />
」、「力山一」等，公司就有從市場買回的情況，跟著買進就更無風險之虞了。</p>
<p>2003年1月15日　　天下雜誌627期：「葉素菲－華爾街模式創業高科技」</p>
<p>砷化鎵是運用在通訊、光電等領域的高傳導磊晶片，台灣原先完全沒有這產業。七年前，<br />
原本做主機板的博達決心生產磊晶片，用產量替台灣寫下新第一。隨著博達上市後股價飆<br />
升到400元，三年前，創投業掀起一陣砷化鎵代工投資熱，吸引另一波海外人才回流。45<br />
歲的葉素菲，正是這一切改變的靈魂人物………..</p>
<p>技術背景的人會專注在產品發展上，但葉素菲總是從策略切入。她找日本做策略夥伴，技<br />
術、訂單因此穩定。上市後，趁高價辦理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有錢擴充機台到雙倍。<br />
「博達用的是華爾街模式，CEO會行銷、用策略會募資，」張翼觀察。葉素菲怎麼會做業<br />
務，甚至創業？她說是因為喜歡說服別人接受自己看法的成就感。「業務跟行銷有開創性<br />
，我覺得自己是有開創性的人，」她說。</p>
<p>2003年5月12日　　今周刊第333期：「電子業微利化　二線公司虧損難逃」</p>
<p>其他如光電產業的博達，股價自高峰三百元下跌迄今，跌幅達九五％以上，以砷化鎵、白<br />
光 LED 等材料為本業，今年第一季首度出現虧損， 過去一直存在的應收帳款過高問題，<br />
第一季更加嚴重，平均收款天數達到三四七天，本業未見轉機，董事長葉素菲的經營能力<br />
正面臨更大的考驗。</p>
<p>2003年8月　　　　　副總統呂秀蓮接見包括葉素菲在內的科技界女企業家</p>
<p>2003年10月　　　　　經濟日報：「葉素菲 理性感性兼具 創造白光傳奇」</p>
<p>2003年10月  　　　 博達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五千萬美元</p>
<p>葉素菲為博達公司從事海外購料之資金需求，於92年3 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之<br />
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美金50,000,000元之事宜，……遂於92年9 月12日向證期會申請變更發<br />
行條件為無擔保之ECB ，致承銷商華南永昌公司立即</p>
<p>面臨投資者認購意願低落、無法如期發行之窘境，葉素菲、賴哲賢為讓ECB 如期發行，乃<br />
共同承續前述之犯意聯絡，與謝喜銘、BALA謀議，以海外人頭公司來虛偽認購ECB ，而為<br />
解決人頭公司並無資力認購ECB 之問題，共謀藉由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操作模式，先由人頭<br />
公司偽向銀行貸得資金，而認購博達公司發行之ECB ，博達公司將發行ECB 而虛增之銀行<br />
存款，指定購買銀行為人頭公司發行之信用聯結存款……（摘自博達案判決書）</p>
<p>2004年2月16日　　　今周刊第373期：「自結數出爐，成長、轉機股出列」</p>
<p>雖然○三年仍虧損，但業績沉寂兩年的博達似乎已經看到第一隻春燕到來。○三年第四季<br />
，在砷化鎵磊晶圓產能利用率提高以及資訊家電訂單挹注下，單季已轉虧為盈， 而○四<br />
年第一季在砷化鎵訂單持續增溫以及具專利、技術優勢的白光LED 的催化下，預計本業獲<br />
利更將亮麗。另外，轉投資尚達積體電路的處分投資收益七‧四億元也可望入帳，○四年<br />
將擺脫虧損，邁向獲利，尤其近來網通產業景氣已有谷底翻揚的氣勢，將可望讓博達重回<br />
成長的軌道。</p>
<p>2004年6月15日　　　　　博達宣告因無法償還六月十七日到期之公司債29.8億，決定向<br />
士林地方法院聲請重整。</p>
<p>2004年6月17日　　　　 證交所將博達列為全額交割股</p>
<p>2004年12月12日　　　　葉素菲遭判刑１４年，併科罰金壹億八千萬元。</p>
<p>葉素菲共同連續已依證券交易法發行有價證券公司之董事，以直接及間接方式，使公司為<br />
不利益之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害，處有期徒刑玖年，併科罰金新台<br />
幣壹億捌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又連續意圖為自<br />
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處有</p>
<p>期徒刑陸年。應執行有期徒刑壹拾肆年，併科罰金新台幣壹億捌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br />
，以罰金總額與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摘自博達案判決書)</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miula.cc/archives/96/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4</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評估工作的好與壞? 用 Risk vs Reward 試試看</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91</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91#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7 Mar 2008 18:26:52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上班族職場發展]]></category>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91</guid>
		<description><![CDATA[從 Miula Business Review 的最受歡迎文章排名來看，其實可以很清楚的看出，MBR 讀者最愛看的話題，並不是 Fed 下週要不要降息之類的硬派經濟話題，而是與大家生活最相關的，如上班族的薪水問題，或者是竹科工程師將面對的分紅費用化之痛。這是很能理解的，畢竟，遠在天邊的美國經濟狀況，跟近在身邊的工作與薪水問題，恐怕還是後者比較容易讓讀者有切身之痛。
而根據 Miula 觀察年輕上班族的心得來說，大家最常問的問題不外是，到底該選 A 工作比較好還是 B 工作比較好呢? 類似的話題包括 &#8211; 1. 我現在在當工程師，難道去賣雞排真的會比較好嗎?  2. 我現在在竹科賣肝，是否未來費用化後要轉戰傳產呢? 3.請問研究所到底念會計還是財管比較有前途? 4.當老師比較好還是當醫生比較好? 而這類的問題，通常答案都是很模糊的，你會看到一些工程師告訴你趕快去考公務員，但他們自己卻還繼續幹得很快樂，然後你會看到公務員告訴你公務員遠遠比不上醫生，最後輪到醫生，他們卻跟你抱怨，現在領的不到十年前的一半，比起電子新貴真是遜色多多。
嗯，各位讀者，你如果頭還沒昏，那代表你三半規管的構造異於常人。
會造成這些說法眾說紛紜，大概有三個主要的原因，第一，人總是不容易滿足，沒娶回家的女人總是比較美，同理，別人做的工作總是看起來會比自己的好一點。其次呢，很多人的眼界不夠廣，對於其他行業的了解並不深，甚至對於自己行業的了解也不見得夠，很容易把自己遇到的狀況直接放大成全產業的狀況，以致於評論會以偏概全。最後一個原因，則是對於工作好壞的評估，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當每個人重視的點都不同的時候，評論出來的結果放在一起比較時就會有很大的落差了。
評估工作好壞能不能有份統一的標準呢? 今天，Miula Business Review 就來跟大家聊聊，到底該怎麼評估一份工作是好是壞?

工作比較的新標準 &#8211; Risk vs Reward 
Miula 第一次聽到 Risk vs Reward 這個詞，其實是在多年以前玩一款叫做 Everquest 的線上遊戲時聽到的。該遊戲的設計者的遊戲設計理念，就是冒比較大的險的人，會拿到比較好的報酬。而這個概念，在現實世界中，則是在金融商品上最為明顯。有的金融商品是低風險低報酬，有的則是高風險高報酬，但你絕對看不到低風險高報酬的產品的，而也有一籮筐的高風險低報酬的產品想要坑殺散戶。 
某個角度來看，每一份工作，就像是一個金融商品(如股票、基金)，買方(求職者)投入一定的資源(時間精力)，換來一份金錢上的報酬(薪水股票等)。該份工作帶來的收入，就是該金融商品帶來的固定收益及資本利得。所以，用金融商品的評估方式，來評估比較不同工作的好壞，其實是很適合的。
而一般用來評估金融商品，最主要的兩個評分面向，一個就是該金融商品能夠創造多少未來收入，稱之為 Reward 報酬面向。而另外一個面向，就是所謂的風險面向，稱之為 Risk。一個金融商品，假設它能夠創造比較高的 Reward，那它的價格就會比較高，這部份的例子，可以參考台積電跟聯電的股價差距。而相對地，如果一個金融商品，風險變高的話，它的價格也會隨之滑落，舉例來說，泰國股市在去年軍政府政變後，低迷了好一陣子，就是因為市場風險過高導致的折價。
所以，簡單來說，如果能夠準確分析出一個金融商品的 Risk 跟 Reward，大概就可以分析出該商品的合理價格。而同樣的，這樣的分析方式，也可以應用在工作的比較上。如果我們找出每份工作的風險與報酬， Risk 跟 Reward，是不是就能夠完整的分析出每份工作的好壞？
工作有哪些報酬 ? Reward?
公式: 一份工作所能帶來的 Reward = 這份工作現在能為你帶來的收入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從 Miula Business Review 的最受歡迎文章排名來看，其實可以很清楚的看出，MBR 讀者最愛看的話題，並不是 Fed 下週要不要降息之類的硬派經濟話題，而是與大家生活最相關的，如上班族的薪水問題，或者是竹科工程師將面對的分紅費用化之痛。這是很能理解的，畢竟，遠在天邊的美國經濟狀況，跟近在身邊的工作與薪水問題，恐怕還是後者比較容易讓讀者有切身之痛。</p>
<p>而根據 Miula 觀察年輕上班族的心得來說，大家最常問的問題不外是，到底該選 A 工作比較好還是 B 工作比較好呢? 類似的話題包括 &#8211; 1. 我現在在當工程師，難道去賣雞排真的會比較好嗎?  2. 我現在在竹科賣肝，是否未來費用化後要轉戰傳產呢? 3.請問研究所到底念會計還是財管比較有前途? 4.當老師比較好還是當醫生比較好? 而這類的問題，通常答案都是很模糊的，你會看到一些工程師告訴你趕快去考公務員，但他們自己卻還繼續幹得很快樂，然後你會看到公務員告訴你公務員遠遠比不上醫生，最後輪到醫生，他們卻跟你抱怨，現在領的不到十年前的一半，比起電子新貴真是遜色多多。</p>
<p>嗯，各位讀者，你如果頭還沒昏，那代表你三半規管的構造異於常人。</p>
<p>會造成這些說法眾說紛紜，大概有三個主要的原因，第一，人總是不容易滿足，沒娶回家的女人總是比較美，同理，別人做的工作總是看起來會比自己的好一點。其次呢，很多人的眼界不夠廣，對於其他行業的了解並不深，甚至對於自己行業的了解也不見得夠，很容易把自己遇到的狀況直接放大成全產業的狀況，以致於評論會以偏概全。最後一個原因，則是對於工作好壞的評估，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當每個人重視的點都不同的時候，評論出來的結果放在一起比較時就會有很大的落差了。</p>
<p>評估工作好壞能不能有份統一的標準呢? 今天，Miula Business Review 就來跟大家聊聊，到底該怎麼評估一份工作是好是壞?</p>
<p><span id="more-91"></span></p>
<p><strong>工作比較的新標準 &#8211; Risk vs Reward</strong> </p>
<p>Miula 第一次聽到 Risk vs Reward 這個詞，其實是在多年以前玩一款叫做 Everquest 的線上遊戲時聽到的。該遊戲的設計者的遊戲設計理念，就是冒比較大的險的人，會拿到比較好的報酬。而這個概念，在現實世界中，則是在金融商品上最為明顯。有的金融商品是低風險低報酬，有的則是高風險高報酬，但你絕對看不到低風險高報酬的產品的，而也有一籮筐的高風險低報酬的產品想要坑殺散戶。 </p>
<p>某個角度來看，每一份工作，就像是一個金融商品(如股票、基金)，買方(求職者)投入一定的資源(時間精力)，換來一份金錢上的報酬(薪水股票等)。該份工作帶來的收入，就是該金融商品帶來的固定收益及資本利得。所以，用金融商品的評估方式，來評估比較不同工作的好壞，其實是很適合的。</p>
<p>而一般用來評估金融商品，最主要的兩個評分面向，一個就是該金融商品能夠創造多少未來收入，稱之為 Reward 報酬面向。而另外一個面向，就是所謂的風險面向，稱之為 Risk。一個金融商品，假設它能夠創造比較高的 Reward，那它的價格就會比較高，這部份的例子，可以參考台積電跟聯電的股價差距。而相對地，如果一個金融商品，風險變高的話，它的價格也會隨之滑落，舉例來說，泰國股市在去年軍政府政變後，低迷了好一陣子，就是因為市場風險過高導致的折價。</p>
<p>所以，簡單來說，如果能夠準確分析出一個金融商品的 Risk 跟 Reward，大概就可以分析出該商品的合理價格。而同樣的，這樣的分析方式，也可以應用在工作的比較上。如果我們找出每份工作的風險與報酬， Risk 跟 Reward，是不是就能夠完整的分析出每份工作的好壞？</p>
<p><strong>工作有哪些報酬 ? Reward?</strong></p>
<p><strong>公式: 一份工作所能帶來的 Reward = 這份工作現在能為你帶來的收入 + 這份工作未來可能幫你創造的收入</strong> </p>
<p>首先，我們來看看工作所能帶來的 Reward 部份。工作能夠帶來的報酬，最直接明顯的，就是金錢上的報酬。金錢上的報酬，包括了薪水、股票、Bonus 這些可以明顯量化的報酬。當然，工作所能帶來的報酬不僅如此，不同工作之間，還會給工作者帶來不同的人脈，不同的學習與成長，不同的專業技能，不同的履歷紀錄。而這些其他的報酬，又該怎麼被比較呢？</p>
<p>這時候就可以引進金融商品的另一個概念了，那就是 Future Cash Flow 的概念。Future Cash Flow 指的是一個金融商品在未來有可能幫你帶進來的收入，假設台積電每年都可以穩賺 EPS 3 元，則未來十年就可以總共幫你賺進 EPS 30 元。而這些未來的可能收入都會反映在台積電』目前』的股價上。而如果我們把工作可以帶來的人脈、學習、技能、履歷，都當成這份工作可以幫助你未來的下一份工作得到更高收入的加分，套用 Future Cash Flow 的概念就理所當然了。簡單來說，有些工作所帶來的附加價值，會讓你在下一份工作拿到更高的薪水，這些附加價值雖然不會展現在目前這份工作的薪資報酬中，但卻可以算是這份工作帶來的未來報酬。</p>
<p>使用以上的概念，我們可以把所有工作分在四個大類內 &#8211; 現在報酬低+未來報酬低 / 現在報酬低+未來報酬高 / 現在報酬高+未來報酬低 / 現在報酬高+未來報酬高。舉例來說，在 7-11 當店員，薪水不高，所以現在報酬低，而且也只能學到一些很基本的技能，認識不了什麼人脈，所以未來報酬也低，就是屬於第一類的工作。而在半導體廠當製程工程師，可能現在還有些分紅配股，現在報酬還算高，但是工作很難在未來有更進一步的發展，所以會是屬於現在報酬高但是未來報酬低的工作。而到奧美之類的廣告公司工作，一開始的薪水也是低的嚇人，算是現在報酬低，但是因為會認識客戶建立人脈，也會學到不少的專業知識與商場應對進退，對於未來跳槽到更好的工作其實有一定的幫助，所以未來報酬就會變高，這就是屬於現在報酬低，未來報酬高的工作。</p>
<p>那有沒有現在報酬高未來報酬也高的黃金工作呢? 有，天之驕子的投資銀行，頂尖的 IC 研發工程師，都可以算是現在報酬高未來報酬也高的工作。</p>
<p>當然，這種工作也不是人人都找得到做得起的就是了。</p>
<p>然而，只用 Reward 一個標準來評估一份工作，是不夠的。因為不同的工作，所面臨的風險也不同。假設有兩份工作，報酬一模一樣，但第一份工作每年丟掉工作的機率是 1%，第二份工作每年丟掉工作的機率是 10%，請問這兩份工作的價值一樣嗎?</p>
<p>妳會說，當然不一樣。所以這時候我們就要引進工作評估的第二個元素 &#8211; Risk，也就是風險</p>
<p><strong>Risk 有哪些?</strong></p>
<p>一份工作可能的風險，其實是很多的，舉例來說，有的工作，可能會有生命的危險，如高空的鷹架工人或者是圍事的黑道。有的工作，則會有隨時都丟掉工作的危險，如砍人不留情的外商，早上才跟你說哈囉，晚上就叫你去收包裹。還有的工作，會讓你有破產的可能，如職業股市操盤手，很可能前天賺一千萬，今天卻大虧十億慘遭破產。有些工作，則可能會讓你鋃鐺入獄，如跑去當阿貓阿狗公司董事長的人頭，到時候爆出一個案子，很可能就會被抓去關。</p>
<p>為了能夠仔細分類這些風險，MBR 將工作中可能會遇到的風險分成以下三類  &#8211; 人身風險(該工作會不會導致生命上的危險)、穩定風險(該工作被裁員的可能性)、財務與法務風險(該工作是不是可能造成工作人財務破產或面對法律訴訟)。而對於大多數的工作來說，穩定風險佔該工作的風險比重恐怕是最高的，因為除了少數的工作會有人身風險跟財務法務風險外，大多數的工作在這兩個風險項目都是風險極低的。</p>
<p>相對地，穩定風險卻是幾乎所有工作都可能面對的風險，除了少數工作(如公務員)幾乎不可能失業以外，其他的工作，無論賺多少錢，都是有可能會失去工作的。實際上，位居企業頂端的 CEO，恐怕是穩定風險最高的工作。</p>
<p>所以，在了解了工作的 Reward 跟  Risk 後，我們可以開始用 Risk vs Reward 的方式，來評估工作的好壞了。</p>
<p><strong>Risk vs Reward 指標 = R/R Ratio = Reward / Risk，指標越高的工作，代表是越好的工作</strong></p>
<p>為了能夠量化比較工作的好壞，MBR 必須將工作的 Reward 跟 Risk 數值化，這樣才能夠讓不同的工作的 R/R Ratio 能夠清楚的被比較。</p>
<p>首先來對 Reward 進行數值化的作業，既然一份工作的 Reward = 現在該工作帶來的報酬+該工作未來可能帶來的報酬，我們就把現在報酬跟未來報酬都進行等分化的作業。</p>
<p>Reward 級數 = 現在報酬級數 + 未來報酬級數(1~5)</p>
<p>現在報酬級數 = 該工作年總收入(含所有的薪水+獎金+股票分紅) / 100,000 NTD</p>
<p>未來報酬級數 = 1~5</p>
<p>1 = 該工作對於未來帶來的發展性極低，讓你未來五年年總收入成長不會超過 10%</p>
<p>2 = 該工作只能帶來在其工作領域的有限發展，讓你未來五年年總收入有成長 20% 的可能</p>
<p>3 = 該工作能夠帶來一定的人脈與專業累積，讓你有可能在公司內有晉升的機會，讓你未來五年年總收入有成長 50% 的可能</p>
<p>4 = 該工作能帶來一定的人脈，並且也能讓你累積難以被取代的專業能力與經驗，不但在公司內有升遷的機會，就算離開現有公司，也能讓你未來找工作不用擔心找不到，讓你未來五年收入有成長 100% 的可能</p>
<p>5 = 該工作可以帶來很強的人脈，可以累積難以被取代的專業能力，還可以在履歷上鍍金，讓你未來整天 headhunter 電話接不完，一堆好工作任你挑，讓你未來五年收入有成長 200% 以上的可能</p>
<p>所以舉例來說，假設有一份工作年收入 100 萬，而且該工作能帶來的人脈跟技能，可以讓未來報酬級數可以到  3，那該工作的 Reward 級數就是 100/10 + 3 = 13</p>
<p>至於 Risk 級數要怎麼量化呢?</p>
<p>考慮到風險的三大類，人身風險、穩定風險、財務與法務風險彼此之間的發生機會跟影響程度都不同，MBR 將 Risk 級數的計算公式設計如下 -</p>
<p>工作Risk 級數 = 人身風險 (1~2) + 穩定風險 (1~3) + 財務與法務風險 (1~2)</p>
<p>人身風險: 低人身風險(一般工作) = 1 / 高人身風險(危險工作如飛行員、礦工等) = 2</p>
<p>穩定風險: 低穩定風險(工作幾乎不可能喪失 &#8211; 老師/公務員) = 1 / 中穩定風險(公司營運穩定並且很少裁員) = 2 / 高穩定風險(公司隨時可能倒/工作隨時可能被處理掉) = 3</p>
<p>財務法務風險: 低財務與法務風險(一般工作)=1 / 高財務與法務風險(有高機率會賠到自己的錢或被告) = 2</p>
<p>舉例來說，以老師這個工作來看，它的 Risk 級數就是 人身風險 1 + 穩定風險 1 + 財務與法務風險 1 = 3，算是風險極低的工作。而台積電的製程工程師，人身風險跟財務法務風險也都是 1，但穩定風險就會提高到中穩定風險，所以 Risk 級數就會是比老師高的 4。</p>
<p><strong>Reward 跟 Risk 級數的規則都出來了，那就讓我們開始比較不同工作的 R/R Ratio 吧!</strong></p>
<p>接下來，為了讓大家都能清楚 R/R Ratio 怎麼計算，MBR 就以幾個不同類型的工作，作為比較的範例</p>
<p><img src="http://www.miula.cc/blog/RRRatio.jpg" /></p>
<p>當然，以上的年薪是假設的，實際上竹科工程師因為其公司與職務的差別，年總收入從幾十萬到幾百萬的都有。FMCG PM 產品經理也是一樣，不同公司也有 10~20% 的差距存在。Miula Business Review 在此假設的數字，都是以一個有三五年年資，以產業平均標準來看的年總收入推估(也就是不考慮收入特別高或特別低的公司的特例)。而從這個例子的四個工作來看，投資銀行的工作得到最高的R/R Ratio，FMCG PM 跟竹科工程師則打成平手，老師則敬陪末座。</p>
<p>但是如果有另外一份竹科工程師的工作，年總收入只有 80萬，而該公司又是在財務危機邊緣，讓其穩定風險提高到 3，則該份工作的 R/R Ratio 就只有 2，反而低於老師的 2.33。</p>
<p>所以，在用 R/R Ratio 做比較的時候，MBR 建議是用確切的工作職務來進行比較，而非一個抽象的廣泛的工作範圍。畢竟，從上例來看，光竹科工程師一個統稱，實在是無法涵蓋竹科內不同產業不同公司不同工作的所有狀況，有的工程師工作可能 R/R Ratio 只有 2，但有的可能會到 4 到 5，這樣的差距，其實是很大的。</p>
<p>所以，如果你正苦惱有兩份工作不知道要選哪一個(可能一份薪水高一份展望好)， 又或者收到了挖角的 Offer 不知道該不該跳槽，那其實你可以把兩份工作的 R/R Ratio 計算一下，這樣兩份工作的好壞比較就一目暸然了。</p>
<p>又或者你是個竹科工程師，很想轉行去賣雞排或者是考公務員，也可以計算一下 R/R Ratio，看看到底是會越換越好還是越換越差。</p>
<p>當然，R/R Ratio 基本上也不是全能的指標，有些工作的相關因素是被排除在外的，舉例來說興趣，就是一個R/R Ratio 不考慮的指標，但卻在真實生活中相當重要。很多人選擇了 R/R Ratio 較低的工作，因為跟其興趣相符合，工作起來比較快樂。另外一個沒有考慮到的則是工作時間長短，以及工作耗費精神的差異，畢竟，不同工作所需要付出的投入也未必相同，時間的部份還容易處理，直接拿每週工時來計算出 RR Ratio / Hr 可以當成一個參考指標，耗費精神體力的差距恐怕就難以量化了。所以，為了簡化模型， R/R Ratio 在以上這些因素上，都是不予考慮的。</p>
<p>但是即使 R/R Ratio 仍有其限制，作為一個以總報酬/總風險的指標來看，對於評價工作的高下，R/R Ratio 仍然有其足以參考之處。我們可以說，純粹考量每份工作能夠帶來多少的報酬與其承擔的風險是否值得之下，R/R Ratio 是很有效的指標。它可以讓你明確的比較出兩份不同的工作對你來說，到底哪份比較值得。兩個報酬級數相同的工作，自然是選風險較低的，而兩個風險級數相同的工作，自然是選報酬較高的。</p>
<p>而一個人可以選擇的工作，如果 R/R Ratio 的平均比較低，代表其職場競爭力較弱，相反的，如果一個人目前手頭可選擇的工作平均的 R/R Ratio 比較高，那就代表其職場競爭力較強，有能力取得比較好的工作。</p>
<p>所以，到底當醫生好還是去投資銀行好? 到底是去賣雞排還是寫程式好？到底是當老師還是考中鋼好? 你會算出 R/R Ratio的話，那你應該就有個底了。</p>
<p>Risk vs Reward&#8230;想評估工作的好壞，就試試看這個方法吧!</p>
<p>&#8212;</p>
<p>PS. 歡迎讀者在本篇文章留下自己工作的性質、Reward 級數、Risk級數 以及 R/R Ratio，可以互相交流，讓不同產業的人都可以增廣見聞囉</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miula.cc/archives/91/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該來的總是會來 &#8211; Microsoft 併購 Yahoo 成局?</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90</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9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1 Feb 2008 19:10:16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et 觀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category><![CDATA[商業短評]]></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90</guid>
		<description><![CDATA[剛從部門年終聚會回到家，在凌晨的台北，原本打開電腦只是潛意識的例行公事，但晃著晃著，Miula 卻看到了一條即將改變網路世界競爭大勢的重量級消息。
沒錯，該來的總是會來。這是一個已經傳了一年以上的謠言，所有網路界的人都把這個當成一個可能永遠不會實現但又好像明天就會成真的八卦消息。而這個消息終於劃下句點。
Microsoft 正式宣佈，希望以 美金 446 億併購網路巨人 Yahoo。而從目前的走勢看來，Yahoo同意的機率也相當高。
微軟若以每股 31 美金，62% 以上的溢價併購 Yahoo，這在即將邁入衰退的美國經濟大趨勢中，可以算是一劑超強的強心針。而對於整個網際網路產業，更是一枚重量級的震撼彈。

這樣的價錢，當然算是貴的很了。微軟的出價，比雅虎股價目前的市價高了 62%，比起一般併購案的 10~30% 左右的溢價幅度，足足高了兩到三倍。所以在消息一傳出後，雅虎股票隨之飆升，而微軟股價也因此承受重擔。
但不考慮到股價的影響，微軟肯用，敢用這麼高的價格併購雅虎，這代表了什麼事？
第一，這代表了微軟對於這起併購案，勢在必得。在網路產業，微軟這幾年一直找不到新的突破點。 要買 Yahoo 已經談了一年多了，始終不能成局，這對微軟是很傷的事。對於感受到 Google 強烈威脅的微軟而言，併購 Yahoo 是在網路大業對抗  Google 的重要一步，若無法成局，微軟很難再找到更好的併購對象來擴展其網路版圖。所以對於微軟來說，這是必走的一步棋。
第二，代表了微軟對於這起併購案之後的結果，有高度的信心。 微軟當家 Steve Ballmer 是這樣說的：「我們極度、極度有信心這對微軟與雅虎都是正確的一步」。多花了 62% 的價格，勢必得在未來的合作成果中賺回來。以精明強悍如微軟的企業，敢用這樣的價格併購，也代表了微軟對於如何與雅虎合作來建立起其網路版圖，有著高度的信心。
對於 Yahoo 來說，這是個難以說 No 的併購提議。剛剛才宣佈要裁員的 Yahoo，過去兩年實在難以說是有好的經營成績。雖然過去打下的江山仍然讓它是個網路界的 Big Player，但是比起四五年前，Yahoo目前在網路產業的實力已經大不如前。在整個網路廣告大幅成長的這幾年，Yahoo卻無法在這領域取得足夠的成長。而在搜尋引擎的市佔率上，更是一路下滑，遠遠被 Google 甩過。而這樣經營的苦境，也從雅虎的股價上反應出來。在過去三個月，Yahoo 的股價足足掉了 40%。
用個比喻來說，Yahoo 就是一個古老的王國，飽受鄰國侵擾，整個國家雖然仍有一定國力，卻難以承受這樣的內憂外患。而這樣個國家，需要的就是一個勇者，一個能夠挺身出來，舉起寶劍，帶領國家打敗敵人的新領袖。而現在挺身而出想來當這個勇者的，就是微軟，這個在軟體界稱霸一方的巨人。
微軟救不救得了雅虎，MBR並不清楚，但是，如果微軟也不行的話，大概就沒人行了。
而兩強結盟，一定是因為有個更強的魔王。當然，這魔王就是過去數年橫行無阻的 Google。 
不過，這個大魔王，最近也不好過。剛公佈的營運數字，Google 表現遠遠不如預期。再加上這次的新競爭對手成型，Google 可以說是屋漏偏逢連夜雨。
在目前的網路搜尋引擎市佔率上，Google 的市佔率是 58.4%，Yahoo 是 22.9%，MSN 是 9.8%，原本 Google 是遙遙領先的。但是若 Yahoo 與 MSN 能夠整合起來，其 32.7% 的市佔率，勢必將會讓 Google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剛從部門年終聚會回到家，在凌晨的台北，原本打開電腦只是潛意識的例行公事，但晃著晃著，Miula 卻看到了一條即將改變網路世界競爭大勢的重量級消息。</p>
<p>沒錯，該來的總是會來。這是一個已經傳了一年以上的謠言，所有網路界的人都把這個當成一個可能永遠不會實現但又好像明天就會成真的八卦消息。而這個消息終於劃下句點。</p>
<p>Microsoft 正式宣佈，希望以 <a href="http://money.cnn.com/2008/02/01/technology/microsoft_yahoo/index.htm?postversion=2008020111"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oney.cnn.com');">美金 446 億併購網路巨人 Yahoo</a>。而從目前的走勢看來，Yahoo同意的機率也相當高。</p>
<p>微軟若以每股 31 美金，62% 以上的溢價併購 Yahoo，這在即將邁入衰退的美國經濟大趨勢中，可以算是一劑超強的強心針。而對於整個網際網路產業，更是一枚重量級的震撼彈。</p>
<p><span id="more-90"></span></p>
<p>這樣的價錢，當然算是貴的很了。微軟的出價，比雅虎股價目前的市價高了 62%，比起一般併購案的 10~30% 左右的溢價幅度，足足高了兩到三倍。所以在消息一傳出後，雅虎股票隨之飆升，而微軟股價也因此承受重擔。</p>
<p>但不考慮到股價的影響，微軟肯用，敢用這麼高的價格併購雅虎，這代表了什麼事？</p>
<p>第一，這代表了微軟對於這起併購案，勢在必得。在網路產業，微軟這幾年一直找不到新的突破點。 要買 Yahoo 已經談了一年多了，始終不能成局，這對微軟是很傷的事。對於感受到 Google 強烈威脅的微軟而言，併購 Yahoo 是在網路大業對抗  Google 的重要一步，若無法成局，微軟很難再找到更好的併購對象來擴展其網路版圖。所以對於微軟來說，這是必走的一步棋。</p>
<p>第二，代表了微軟對於這起併購案之後的結果，有高度的信心。 微軟當家 Steve Ballmer 是這樣說的：「我們極度、極度有信心這對微軟與雅虎都是正確的一步」。多花了 62% 的價格，勢必得在未來的合作成果中賺回來。以精明強悍如微軟的企業，敢用這樣的價格併購，也代表了微軟對於如何與雅虎合作來建立起其網路版圖，有著高度的信心。</p>
<p>對於 Yahoo 來說，這是個<a href="http://dailybriefing.blogs.fortune.cnn.com/2008/02/01/can-yahoos-board-say-no-to-microsoft/"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dailybriefing.blogs.fortune.cnn.com');">難以說 No 的併購提議</a>。剛剛才宣佈要裁員的 Yahoo，過去兩年實在難以說是有好的經營成績。雖然過去打下的江山仍然讓它是個網路界的 Big Player，但是比起四五年前，Yahoo目前在網路產業的實力已經大不如前。在整個網路廣告大幅成長的這幾年，Yahoo卻無法在這領域取得足夠的成長。而在搜尋引擎的市佔率上，更是一路下滑，遠遠被 Google 甩過。而這樣經營的苦境，也從雅虎的股價上反應出來。在過去三個月，Yahoo 的股價足足掉了 40%。</p>
<p>用個比喻來說，Yahoo 就是一個古老的王國，飽受鄰國侵擾，整個國家雖然仍有一定國力，卻難以承受這樣的內憂外患。而這樣個國家，需要的就是一個勇者，一個能夠挺身出來，舉起寶劍，帶領國家打敗敵人的新領袖。而現在挺身而出想來當這個勇者的，就是微軟，這個在軟體界稱霸一方的巨人。</p>
<p>微軟救不救得了雅虎，MBR並不清楚，但是，如果微軟也不行的話，大概就沒人行了。</p>
<p>而兩強結盟，一定是因為有個更強的魔王。當然，這魔王就是過去數年橫行無阻的 Google。 </p>
<p>不過，這個大魔王，最近也不好過。剛公佈的營運數字，Google 表現遠遠不如預期。再加上這次的新競爭對手成型，Google 可以說是屋漏偏逢連夜雨。</p>
<p>在目前的網路搜尋引擎市佔率上，Google 的市佔率是 58.4%，Yahoo 是 22.9%，MSN 是 9.8%，原本 Google 是遙遙領先的。但是若 Yahoo 與 MSN 能夠整合起來，其 32.7% 的市佔率，勢必將會讓 Google 開始頭痛。畢竟，這個老二的差距，已經比先前少了很多。Yahoo 將可以給予微軟其所欠缺的市佔率，而微軟將可以給予雅虎向來欠缺的技術力一個巨大的提升。</p>
<p>而且，在搜尋引擎之外，Yahoo 跟微軟在網路產業的實力，也是不容小看。Yahoo 目前仍然是全球最大的 Portal 之一，而微軟在網路瀏覽器上的佔有率，仍然是高達九成左右的壓倒性優勢。此外，Yahoo 與 MSN 的 Instant Messenger 也是全球三大 IM 中的其二，而 IM 已經成為 Internet 最重要的應用之一。再考慮一下這一兩年微軟與 Yahoo 各自併購的新社群網站，這些戰力，全部整合起來，絕對會是個可怕的新網路巨人。</p>
<p>而這個新網路巨人，與現有巨人 Google 的一戰，絕對會是精采可期。</p>
<p>你，也像 MBR 一樣迫不及待了嗎？</p>
<p>&#8212; </p>
<p>PS. 目前看來<a href="http://money.cnn.com/news/newsfeeds/articles/newstex/AFX-0013-22718000.htm"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oney.cnn.com');">這個交易不會受到反托拉斯法的阻撓</a>，所以只要雅虎點頭，這交易成行的機率極高。</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miula.cc/archives/90/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8</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MBR 談分紅費用化</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80</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8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01 Jul 2007 04:34:08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category><![CDATA[經濟大觀察]]></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80</guid>
		<description><![CDATA[這一兩年來，在所有科技新貴的心中，最關心的，莫過於分紅費用化這個話題了吧。而即使不是科技新貴的人，只要是有在投資股票，或者是關心財經新聞的，大概也對於這五個字耳熟能詳。
到底什麼是分紅費用化？分紅費用化到底是好是壞呢？
今天 Miula 就跟大家聊聊這個話題。 

白痴也能懂的分紅費用化說明
什麼是分紅費用化呢?
要了解分紅費用化，首先要了解企業的營運邏輯。
企業，基本上就是由一個老闆，拿出錢來，請一些員工幫他做生意，最後賺到的錢，老闆收回去。賺的錢多的企業，叫做好企業，不賺錢或者是虧錢的企業，叫做爛企業。
而企業到底最後有沒有賺到錢，有幾個關鍵字  &#8211; 營收、成本、費用、淨利。如果你不懂這四個字到底代表什麼，讓我們舉一個雞腿便當的例子。
Case Study &#8211; 老王雞腿便當店的營收、成本、費用、跟淨利 
老王便當店，以出產好吃的雞腿便當聞名，即使是每個 100 塊的便當，每個月還是可以賣出 1000 個，生意興隆。每個月老王可以收到 100 X 1000 = 10 萬塊的收入。
所以，老王每個月就賺十萬囉？答案當然不是，因為，這裡的 10 萬，只是老王便當店的營收，還沒有扣掉成本跟費用。
那，什麼是成本呢？成本基本上就是製作出每個便當的材料錢 &#8211; 雞肉、米飯、便當盒。假設老王用的雞腿很高檔，米則選用上好的池上米，所以每個便當的材料錢高達 30 塊。在這種狀況下，老王的成本就是 30 X 1000 = 3  萬。
除了成本以外，還有費用。什麼是費用呢？就是為了做這個生意，必須花的雜七雜八的錢，如員工的薪水、房租、水電費等。假設老王每個月要付給員工 3 萬的薪水，加上 3 萬的店面租金，在這種狀況下，老王便當店每個月的費用就是 6  萬。
而淨利，就是在扣掉這一切支出後，老王真正賺到的錢。
簡單來說，老王便當店的淨利 = 10 萬(營收) &#8211; 3 萬 (便當成本) &#8211; 6 萬(各種費用) = 1 萬。這代表老王做了十萬的生意，最後賺了一萬。
以上這個例子，大概解釋了企業營運的邏輯與架構。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員工的薪水，是計算到「費用」這個項目的。
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原本台灣的分紅制度，出了什麼問題。
以小美服裝店的例子，我們來看看以下的步驟 -
A. 小美開了服裝店，每月可以有 20 萬的營收
B. 小美每月的成本是 5 萬。
C. 小美請了小明當他的店員，每月薪水 5 萬。
D.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這一兩年來，在所有科技新貴的心中，最關心的，莫過於分紅費用化這個話題了吧。而即使不是科技新貴的人，只要是有在投資股票，或者是關心財經新聞的，大概也對於這五個字耳熟能詳。</p>
<p>到底什麼是分紅費用化？分紅費用化到底是好是壞呢？</p>
<p>今天 Miula 就跟大家聊聊這個話題。 </p>
<p><img height="320" src="http://valueguide.myweb.hinet.net/value_stock_option_files/fig01.gif" width="466" /></p>
<p><span id="more-80"></span><strong>白痴也能懂的分紅費用化說明</strong></p>
<p>什麼是分紅費用化呢?</p>
<p>要了解分紅費用化，首先要了解企業的營運邏輯。</p>
<p>企業，基本上就是由一個老闆，拿出錢來，請一些員工幫他做生意，最後賺到的錢，老闆收回去。賺的錢多的企業，叫做好企業，不賺錢或者是虧錢的企業，叫做爛企業。</p>
<p>而企業到底最後有沒有賺到錢，有幾個關鍵字  &#8211; 營收、成本、費用、淨利。如果你不懂這四個字到底代表什麼，讓我們舉一個雞腿便當的例子。</p>
<p><strong>Case Study &#8211; 老王雞腿便當店的營收、成本、費用、跟淨利</strong> </p>
<p>老王便當店，以出產好吃的雞腿便當聞名，即使是每個 100 塊的便當，每個月還是可以賣出 1000 個，生意興隆。每個月老王可以收到 100 X 1000 = 10 萬塊的收入。</p>
<p>所以，老王每個月就賺十萬囉？答案當然不是，因為，這裡的 10 萬，只是老王便當店的營收，還沒有扣掉成本跟費用。</p>
<p>那，什麼是成本呢？成本基本上就是製作出每個便當的材料錢 &#8211; 雞肉、米飯、便當盒。假設老王用的雞腿很高檔，米則選用上好的池上米，所以每個便當的材料錢高達 30 塊。在這種狀況下，老王的成本就是 30 X 1000 = 3  萬。</p>
<p>除了成本以外，還有費用。什麼是費用呢？就是為了做這個生意，必須花的雜七雜八的錢，如員工的薪水、房租、水電費等。假設老王每個月要付給員工 3 萬的薪水，加上 3 萬的店面租金，在這種狀況下，老王便當店每個月的費用就是 6  萬。</p>
<p>而淨利，就是在扣掉這一切支出後，老王真正賺到的錢。</p>
<p>簡單來說，老王便當店的淨利 = 10 萬(營收) &#8211; 3 萬 (便當成本) &#8211; 6 萬(各種費用) = 1 萬。這代表老王做了十萬的生意，最後賺了一萬。</p>
<p>以上這個例子，大概解釋了企業營運的邏輯與架構。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員工的薪水，是計算到「費用」這個項目的。</p>
<p>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原本台灣的分紅制度，出了什麼問題。</p>
<p>以小美服裝店的例子，我們來看看以下的步驟 -</p>
<p>A. 小美開了服裝店，每月可以有 20 萬的營收</p>
<p>B. 小美每月的成本是 5 萬。</p>
<p>C. 小美請了小明當他的店員，每月薪水 5 萬。</p>
<p>D. 所以小美服裝店的淨利 = 20 - 5 &#8211; 5 = 10 萬</p>
<p>到這邊，都還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接下來，就是問題的所在。</p>
<p>E. 小美決定為了要激勵員工，把賺的 10 萬中的 20% 發給小明。所以小明獲得額外的分紅收入 2 萬元。</p>
<p>所以，請問大家，身為老闆的小美，到底賺了多少錢呢？相信即使是小學生，都可以算出來，不就是 10 &#8211; 2 = 8 萬嗎？</p>
<p>這裡就是問題的所在了。因為台灣目前的分紅制度，會告訴小美說，其實你是賺 10 萬，不是賺 8 萬喔。因為在原本的商業會計法中，分紅是不能當作費用的。</p>
<p>明明發給小明 7 萬元，但是硬要裝成只發給小明 5 萬元。當然，小美是老闆，她高興怎麼發就怎麼發，喜歡認為自己是賺 10 萬而不是賺 8 萬，也沒人管得了她，畢竟這是她的私人企業。</p>
<p>但是如果是上市上櫃，股權分散在眾多大小股東的公開發行企業呢? 目前台灣上市櫃公司的每股盈餘 EPS，都是未計入分紅前所賺的錢。假設某公司號稱自己去年賺了 3 億淨利，但是員工分紅發了 1 億，其實，真正的淨利，也就是股東最後能收到的錢，只有 2 億而已。</p>
<p>但是在對外的財務報表中，這家公司還是會大剌剌告訴投資大眾它賺了 3 億。所以可能原本每股只值 15 塊的公司，股價可以被升到 20 塊。</p>
<p>當然，這些公司可以辯稱他們所有的分紅資料也都有公開，但是，有多少投資人有能力去自行計算每家公司扣掉分紅後的實際獲利能力呢？</p>
<p>實際上就只是賺 2 億的公司，為何要對外宣稱是賺 3 億，然後要讓人得花很多時間跟資訊才能夠正確算出他其實是賺 2 億呢？ 這雖然不能稱之為欺騙，但是卻是刻意製造資訊不透明。</p>
<p>而在資訊不透明的狀況下，就很容易出現利益團體自肥的狀況 &#8211; 明明營運成績普普的公司，卻發出大量的分紅，而大多數的小股東，卻對此事渾然不覺，還以為自己買到不錯的公司，卻不知道自己原本可以領到的錢，在自己不自覺的狀況下，就被發到可能不夠格領的員工手上。</p>
<p>有些人可能會辯駁，這些分紅也都是董事會決議的，可以算是股東的意見。但是台灣的上市櫃公司的董事通常有大量的公司派，以及透過交叉持股用少量股權掌控董事會的情形，大多數的狀況下，是只佔 5~10 % 持股的董事會成員替其他 90~95% 的股東決定了要分紅多少。別忘了，這些董事中可能有很多人都是分紅的直接受益人。台積電歷年的分紅，分到最多的永遠都是董事長張忠謀。</p>
<p>此外，台灣原本的分紅制度還有另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分紅發出去的股票，是以股票面額 10 元作為計算，而非用市價作為計算，所以假設某公司的股價市價是 100 的話，假設該公司發出 10 億的分紅，實際上就是發出  100 億。發股票可不是印鈔票，這邊多發出去的 90 億，並不是憑空生出來的，而是從稀釋原本股東的權益中生出來的。也就是說，小股東們額外被搬走了 90 億，完全不會在報表內顯示出來。很有可能，這間公司其實今年只賺 50 億，所以在發出了號稱 10 億實質 100 億的分紅後，其實股東是虧錢的，只是他們根本不知道而已。</p>
<p>講了這麼多，簡而言之，台灣科技業的分紅制度，立意雖佳，但是卻沒有清楚明白的揭露資訊，有著相當的公平性上的問題。畢竟，揭露真實的營運資訊並且「清清楚楚」的呈現，是每間公開發行公司的義務與責任。</p>
<p>所以，為了讓每間公司的真實營運狀況，更清楚的呈現出來，從 2008 年起，員工分紅將會從目前完全不被計算到的狀況，被搬移到公司的營業費用中。也就是說，以後發出去的分紅，將會影響到公司最後的淨利。公司用來獎勵員工的分紅，將會清清楚楚的擺在陽光下，供所有投資人檢視。</p>
<p>就 MBR 的角度來說，是非常贊成員工分紅費用化的改革的。畢竟，一個好的商業環境，是應該建立在誠信上，而非建立在蓄意或非蓄意的欺騙上的。短期內，員工分紅制度似乎創造了台灣的科技業奇蹟(其實這部分非常爭議)，但是長期來說，卻降低了台灣整體的競爭力。而在分紅費用化的改革後，對台灣的企業環境，將會有更正面的影響。</p>
<p>而在分紅費用化後，大概會有哪些影響呢?</p>
<p>1. 外資對於台灣的企業財報更信任，更願意投資台灣的企業。</p>
<p>2. 散戶投資人可以獲得更清楚的資訊，對於市場更信任，從而增加投資。</p>
<p>3. 好的企業跟差的企業的差距會被拉開。只有真正賺錢的企業，才有能力拿出大量的分紅來獎勵員工。而營運差的企業，將無法從小股東手上搬走錢來獎勵員工。這樣，沒有競爭力的企業將會被淘汰，而市場會給好企業更好的評價。而由於報酬差距變大，真正賺錢的企業也才能夠取得更好的人才。</p>
<p>4. 營運能力不佳的高階管理者將無所遁形。很多 EPS 5 塊的公司，在分紅費用化後，EPS 可能會暴減到 0.5。這時候，這些高階經營者到底是真有實力，還是只是會亂花錢，就很清楚了，再也不能打混了。</p>
<p>5. 台灣的整體產業發展將會更加均衡，而非科技業獨占頂尖人才。讓市場自由競爭來決定哪個產業才能擁有最好的人才，絕對是正確的方向。</p>
<p>當然，在分紅費用化後，科技新貴每年的收入，應該會下降一些，畢竟，公司再也不能隨意搬來股東的錢發給員工了。然而這只是，回歸基本面而已。</p>
<p>而從正面的角度來看，企業經營者，將必須更認真的營運企業，而非仗著政府的保護，偽裝成自己很具競爭力。或許台灣經濟的躍起，就從分紅費用化開始呢&#8230; </p>
<p>&#8212; </p>
<p>=== (下文是吳泉源所長的文章，很值得一看)===</p>
<p><strong>扭曲的「科技新貴」神話</strong></p>
<p>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吳泉源</p>
<p>台灣的高科技產業，最近正在醞釀一場重大的制度變革。表面上，員工分紅配股費用化的調整總算為多年的爭議劃上句點，實則，後續所衍生的效應與變革方向，對於台灣產業與社會的長遠發展，將具有無比深遠的影響。</p>
<p>在台灣畸型的政治與媒體文化當中，當重要的意見領袖與政治人物都認真地談論同一件事情時，八九不離十，那就是社會迫切的挑戰與難題，儘管他（她）們不一定坦誠講出所有的問題或解答。這一兩年來，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在不同場合，被問到台灣產業發展的前景時，總是強調，台灣的經濟成長與國民所得如果要進一步躍升，必須在制度與文化上產生重大的變革：張忠謀指的是類似日本明治維新、或是戰後階段的破與立。無獨有偶，民進黨總統初選勝出的謝長廷先生，也提出「台灣維新」的主軸政見：「維新就是一種蛻變，台灣必須要全面蛻變，不只政治、經濟，包括格局、氣度、文化與價值觀，都必須有全面的蛻變！」</p>
<p>台式員工分紅配股這個無數高科技從業人員都「挫著等」的制度革命，就是一個試金石，考驗著我們的政治智慧、歷史高度與躍升的決心！</p>
<p>多年來，台灣的員工分紅配股制度，一直被視為對科技人才的招募、產業的快速崛起具有重大的貢獻。推動此一激勵制度最力的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甚至將其比擬為一場重大的「社會革命」：相較於過去台灣的公司不是公營就是家族企業、工程師和經理人只能領取死薪水的年代，員工分紅配股制度成功地將勞方、資方、股東、員工、專業經理人的身份合而為一，吸引到國內外頂尖的高科技人才，造就了台灣在電腦、通訊、半導體產業的世界地位。</p>
<p>曹興誠這個理直氣壯的講法，點出了眾人心照不宣的奮鬥標的：企業成員有兩種待遇，創業待遇與從業待遇，但從業待遇與致富式的創業報酬完全不能相提並論！他當年一段玩笑話，「像我和宣明智都不是安於拿薪水的人。如果聯電沒有分紅入股制度，有人找我們創業，我們早走了！」一語道盡了台灣戰後產業發展無數從業人員起起落落背後的精神動力！</p>
<p>這就是曹氏何以被譽為電子業「梟雄」之所在。儘管真相是，美國或台灣網際網路和整體電腦工業的發展，無不是受惠於政府的努力與龐大社會資源的挹注，但如同金像獎名片「華爾街」裡的名言「貪婪是好的，貪婪是正確的，對生命、金錢、愛情、知識的貪婪，已經成為人類向上躍升的標記」，這種九○年代以來「新經濟」的宣言，卻創造了一個扭曲的「創世紀」故事：高科技產業就像美國西部拓荒史，只有讓拓荒英雄的能量與活力無限制的開展，才能立竿見影！</p>
<p>其實，員工分紅與入股的概念跟資本主義的歷史一樣久遠。台式員工分紅入股就是歐美企業後來結合分紅與入股，以自家股票替代一部分或全部紅利發給員工，採行「員工持股計畫」(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 ESOP)的變形。橘逾淮為枳，就像台灣許多被扭曲的制度一樣，分紅配股強調的「多賺多分、少賺少分、不賺不分」，入股乃是員工參與經營成敗風險的激勵制度，到了台灣高科技一群聰明人的手中，就變成一套「少數員工吃肉、多數員工喝湯、總是股東買單」的作法。</p>
<p>台式員工分紅配股制度最大問題在於，公司將盈餘轉增資配發股票給員工，在台灣特有的商業會計法規中，並不計入費用。這使得公司的盈餘被灌水增胖，無法反映真實財報，不但違背國際會計的準則，也使得此一制度不斷遭受國外法人機構的質疑。為了持續分紅配股，必須每年辦理盈餘轉增資，幾年累積下來使得股本不斷被稀釋；一旦盈餘成長率趕不上股本膨脹率，股東權益即嚴重受損。</p>
<p>其次，促產條例使得員工配股以股票面值作為課稅基礎。股票一到手，轉手以市價賣出，馬上獲得鉅額利潤，名副其實的低成本、高獲利、零風險的金錢遊戲。既然員工股票分紅不算費用，又受員工青睞，讓科技業老闆樂得採取壓低固定薪資，等賺了錢再將盈餘拿來分紅的投機作法。這種美化帳面、將風險丟給資本市場的短線操作，其實是變相鼓勵台灣的科技公司不斷壓低成本、進行割喉競爭策略。當台灣的資訊電子產業丟出一張張產量衝到世界第一、毛率卻不斷下降的成績單時，一方面犧牲了股民、成就員工與大老闆，也等於是拿台灣的社會資源去補貼國際大廠與消費者！</p>
<p>不幸的是，這一套被扭曲的激勵制度，卻創造了一齣「科技新貴」的神話：年輕學子在學長姐口耳相傳的誘（誤）導下，紛紛放棄留學與深造，追求分紅配股的致富美夢。理工名校的校友聚會中，相互揶揄的玩笑常是：書念的愈多愈久的人，行情愈慘！儘管真相是，台灣一千多家上市（櫃）公司中，五％的公司員工領走了八○％的分紅，但科技界「逐股票而居」、惡性挖角的風氣已然成形。幾年前，友達董事長李焜耀為了ＴＦＴ技術人才不足問題而痛批科技界人才挖角歪風的新聞版面，其實只是冰山一角而已。</p>
<p>台式ＥＳＯＰ制度變革更迫切的問題在於，什麼樣的報酬體系才會造就真正長遠的科技創新。少數高配股公司造就的科技新貴一夕致富的刻板印象，打破了多數東西方社會正常的人生曲線：按部就班接受訓練、就業、儲蓄、購屋、成家立業、規畫退休…的生涯發展。員工分紅配股畸型的報酬體系，扭曲社會的財富重分配還在其次；糟糕的是，它不斷地在侵蝕創新的社會土壤。技術史上重大的創新，必然來自深厚的研究傳統，也鮮少出之金錢與短期利益的追求。促進社會躍升的科技創新，無不源自於內在的成就動機與意義感的追求：將科技的實踐關聯到土地特有的問題與挑戰，追尋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p>
<p>沒錯，「不甘於領死薪水」也許是打造上一段台灣經濟奇蹟重要的精神動力。但這個動力火車頭如果沒有軌道轉轍器的導引，不但有翻覆的危險，也可能永遠到不了站。這正是制度革命與文化維新的真義與艱鉅挑戰。</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miula.cc/archives/80/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43</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MBR 再談部落格與置入性行銷</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78</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78#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09 Jun 2007 15:45:45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銷公關戰線]]></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78</guid>
		<description><![CDATA[前一陣子，一位以前的同事連絡上Miula，想找我談談關於部落格置入性行銷的主題。如果有讀過 Miula Business Review 之前這篇 部落格的置入性行銷與公信力 的文章的讀者，應該很了解 Miula 對於部落格與置入性行銷的立場。
基本上，Miula 一向認為，只有公開揭露資訊的置入性行銷，才會是廠商、部落格主、以及部落格社群三贏的正面循環方式。而隱藏資訊的置入性行銷，則會破壞部落格主與部落格社群之間的互信關係。即使短期內或許能夠替廠商與部落格主帶來些利益，但長期來說，卻會毀壞了這個原本可能正向發展的傳播平台。
但是後來，在與該位前同事的訪談中，我們聊到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話題。
如果有廠商願意送 Miula 一台 BMW來換取在MBR做置入性行銷的機會，但條件是必須不能告訴讀者那篇文章是置入行銷，那我會願意接受這個條件嗎？

好吧，Miula 必須在此懺悔，在經過仔細的考慮之後，即使是整天都在寫商場誠信的我，還是願意為了一台 BMW 出賣我的人格。當然，如果等哪天 Miula 年收入千萬時，或許 BMW 就無法打動我了。但就目前的我來說，一台 BMW 還是極具誘惑力的。
果然每個人都是有個價格的。不過，幸好這件事在現實世界中，發生的機率並不高。
原因是什麼呢?
因為在繁體中文的部落格中，恐怕還沒有哪一家的影響力足夠大到願意讓廠商出到一台 BMW 的預算來做行銷的。
雖然截至目前為止，還沒有哪個單位有做出對於台灣部落格閱讀者數量的精確總數統計，但是，透過觀察台灣排名前面的部落格的各種數據，MBR 認為，繁體中文部落格的讀者數，到目前為止，還是相當有限的。而即使是名列前矛的知名部落格，所擁有的固定讀者數，比起大眾媒體，也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
這不完全是台灣部落格寫手的問題，而是整個繁體中文閱讀市場，在全世界原本就是個相對小眾的市場。比較起英文部落格與簡體中文部落格閱讀市場，繁體中文的閱讀市場恐怕只有人家的幾十分之一不到。也就是說，在繁體中文部落格的經營上，擁有十萬讀者的難度，恐怕比在英文部落格上擁有一百萬讀者還困難。但是，後者作為行銷傳播平台所能替廠商帶來的價值，卻比前者高得多。
所以，想要拿到那台 BMW 的話，部落格主應該去改寫英文或者是簡體中文的部落格，會比較容易點。
當然，這並不是說，在繁體中文的部落格中，就不會有置入性行銷的發生。
實際上，就 Miula 所知，其實已經有一些部落格已經悄悄的在做部落格的置入性行銷了。實際上的價碼或報酬，Miula 並不清楚。不過，如果 Miula 把自己當成廠商的角度，會願意付出的代價，其實是相當有限的。
畢竟，在台灣，部落格能夠影響的事情，還是很有限的。去年台北市議員選舉中，即使有不少知名部落客為綠黨發聲支持綠黨，但綠黨的得票仍然很慘淡，就是個明顯的例證。
在最後，問大家一個問題，看看是否能對這個議題提供更深入的探討:
這問題就是 &#8211;  
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妳，會願意付出多少錢，來在台灣最紅的彎彎部落格做置入性行銷呢？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前一陣子，一位以前的同事連絡上Miula，想找我談談關於部落格置入性行銷的主題。如果有讀過 Miula Business Review 之前這篇 <a href="http://blog.miula.cc/archives/45"title="Permanent Link to 部落格的置入性行銷與公信力"  rel="bookmark" ><font color="#265e15">部落格的置入性行銷與公信力</font></a> 的文章的讀者，應該很了解 Miula 對於部落格與置入性行銷的立場。</p>
<p>基本上，Miula 一向認為，只有公開揭露資訊的置入性行銷，才會是廠商、部落格主、以及部落格社群三贏的正面循環方式。而隱藏資訊的置入性行銷，則會破壞部落格主與部落格社群之間的互信關係。即使短期內或許能夠替廠商與部落格主帶來些利益，但長期來說，卻會毀壞了這個原本可能正向發展的傳播平台。</p>
<p>但是後來，在與該位前同事的訪談中，我們聊到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話題。</p>
<p>如果有廠商願意送 Miula 一台 BMW來換取在MBR做置入性行銷的機會，但條件是必須不能告訴讀者那篇文章是置入行銷，那我會願意接受這個條件嗎？</p>
<p><span id="more-78"></span></p>
<p>好吧，Miula 必須在此懺悔，在經過仔細的考慮之後，即使是整天都在寫商場誠信的我，還是願意為了一台 BMW 出賣我的人格。當然，如果等哪天 Miula 年收入千萬時，或許 BMW 就無法打動我了。但就目前的我來說，一台 BMW 還是極具誘惑力的。</p>
<p>果然每個人都是有個價格的。不過，幸好這件事在現實世界中，發生的機率並不高。</p>
<p>原因是什麼呢?</p>
<p>因為在繁體中文的部落格中，恐怕還沒有哪一家的影響力足夠大到願意讓廠商出到一台 BMW 的預算來做行銷的。</p>
<p>雖然截至目前為止，還沒有哪個單位有做出對於台灣部落格閱讀者數量的精確總數統計，但是，透過觀察台灣排名前面的部落格的各種數據，MBR 認為，繁體中文部落格的讀者數，到目前為止，還是相當有限的。而即使是名列前矛的知名部落格，所擁有的固定讀者數，比起大眾媒體，也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p>
<p>這不完全是台灣部落格寫手的問題，而是整個繁體中文閱讀市場，在全世界原本就是個相對小眾的市場。比較起英文部落格與簡體中文部落格閱讀市場，繁體中文的閱讀市場恐怕只有人家的幾十分之一不到。也就是說，在繁體中文部落格的經營上，擁有十萬讀者的難度，恐怕比在英文部落格上擁有一百萬讀者還困難。但是，後者作為行銷傳播平台所能替廠商帶來的價值，卻比前者高得多。</p>
<p>所以，想要拿到那台 BMW 的話，部落格主應該去改寫英文或者是簡體中文的部落格，會比較容易點。</p>
<p>當然，這並不是說，在繁體中文的部落格中，就不會有置入性行銷的發生。</p>
<p>實際上，就 Miula 所知，其實已經有一些部落格已經悄悄的在做部落格的置入性行銷了。實際上的價碼或報酬，Miula 並不清楚。不過，如果 Miula 把自己當成廠商的角度，會願意付出的代價，其實是相當有限的。</p>
<p>畢竟，在台灣，部落格能夠影響的事情，還是很有限的。去年台北市議員選舉中，即使有不少知名部落客為綠黨發聲支持綠黨，但綠黨的得票仍然很慘淡，就是個明顯的例證。</p>
<p>在最後，問大家一個問題，看看是否能對這個議題提供更深入的探討:</p>
<p>這問題就是 &#8211;  </p>
<p>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妳，會願意付出多少錢，來在台灣最紅的彎彎部落格做置入性行銷呢？</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miula.cc/archives/78/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4</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行銷達人的基本指南 (中)</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75</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75#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28 Apr 2007 14:15:19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銷公關戰線]]></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銷基本教練]]></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75</guid>
		<description><![CDATA[在開始進入「行銷達人的基本指南-中篇」之前，首先，Miula 要為最近文章比較少這件事跟 MBR 的讀者朋友們說聲抱歉。眼尖的讀者朋友，一定會發現三月四月這兩個月份，MBR 的文章更新頻率比之前降低了，大概從每週一篇變成兩週一篇。
為什麼呢？是因為 Miula 變得懶惰了，還是忙著去把妹了呢? 其實都不是，不賣關子直接說，Miula 在三月份換了份新工作。由於一方面處理舊公司的交接，另一方面又忙著趕快在新公司進入狀況，所以這段日子，Miula 實在比較沒有心力能夠在這邊寫文章。希望過一陣子，等到新工作穩定後，能夠有比較多時間可以來跟大家分享一些商管行銷的心得。
在「行銷達人基本指南 &#8211; 上篇」 中，MBR 與大家分享了 Seth Godin 30 條行銷達人守則的前十條。而今天在中篇，我們就一起來看看中間的十條守則，一起吸收 Seth 的行銷實力。
第十一條&#8230;

11. 你無法欺騙所有人，也無法常常騙人，一旦有人發現，大家就會開始討論受騙經驗。
MBR 評論 &#8211; 有人說過，行銷是高明的騙術。Seth Godin 也說過行銷人是大騙子。 但是，與其說行銷是騙術，還不如說行銷是種包裝。當你的行銷包裝與產品本質差異時在太大時，被當成詐騙也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期待你的詐騙不會被揭穿，這是不可能的事。
12. 如果你是以萬年不變的年度預算做行銷，你是把行銷視為費用。優秀行銷人則是把行銷當成投資。
MBR 評論 &#8211; 費用與投資的差異在哪? 費用花掉就花掉了，投資則會有未來的收入。當然，在會計準則中，行銷預算是不太可能被算成投資的。不過，如果不是為了未來能夠賺到更多錢，那又何必做行銷呢？沒有把行銷當成投資的行銷人，要仔細想想，你到底為何要做行銷。另外一個重要的課題是，行銷人有沒有辦法讓老闆認為行銷預算是個投資呢？
13. 大家買東西時，不是買需要的，而是買想要的。
MBR 評論 - 這條或許是消費者行為學中最重要的守則了。與經濟學家的基本假設不同，人從來都不是理性的。 當你搞不懂為何那些被家暴的婦女，每次在失暴丈夫假裝悔改就會原諒他們時，再想想這條守則吧。
14. 你不是老大，潛在顧客根本不在乎你。
MBR 評論 &#8211; 越大的公司越容易有這種迷思，認為靠著自己公司的名號，消費者一定會比較偏愛自己的產品。另外一個例子是，在大多數異業合作的提案中，通常第一部分一定是強調自己公司多大多大市值多少員工多少人有多少點等。公司的大小，常常會帶給行銷人員一種錯覺。有時候利用這種錯覺是無妨的，如要騙到一個腦袋不清楚的合作夥伴的場合。但行銷人員一定得搞清楚，你的產品不會理所當然就被市場接受的。
15. 大家購買喜愛的東西時，是想要得到附贈的「良好奇濛子」。
MBR 評論 &#8211; 舉例 : 每個買某優酪乳飲料的女性，買的都是變成某第一名模的幻想。
16. 企業對企業的行銷，其實還是對消費者行銷，只是這些消費者剛好有企業幫他們付款而已。
MBR 評論 &#8211; 如果你是 B2B 產品的行銷人員，你最好的行銷策略是告訴你的客戶你的產品能夠幫他們多做多少生意。
17. 干擾消費者的傳統方式(電視廣告、商展攤位、垃圾郵件)已開始不符成本效益;而同時，散播想法的新方法(部落格、RSS資訊、消費者俱樂部)正迅速證明其效用。
MBR 評論 &#8211; 可以參考之前 MBR 對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開始進入「行銷達人的基本指南-中篇」之前，首先，Miula 要為最近文章比較少這件事跟 MBR 的讀者朋友們說聲抱歉。眼尖的讀者朋友，一定會發現三月四月這兩個月份，MBR 的文章更新頻率比之前降低了，大概從每週一篇變成兩週一篇。</p>
<p>為什麼呢？是因為 Miula 變得懶惰了，還是忙著去把妹了呢? 其實都不是，不賣關子直接說，Miula 在三月份換了份新工作。由於一方面處理舊公司的交接，另一方面又忙著趕快在新公司進入狀況，所以這段日子，Miula 實在比較沒有心力能夠在這邊寫文章。希望過一陣子，等到新工作穩定後，能夠有比較多時間可以來跟大家分享一些商管行銷的心得。</p>
<p>在「<a href="http://blog.miula.cc/archives/73" target="_blank" >行銷達人基本指南 &#8211; 上篇</a>」 中，MBR 與大家分享了 Seth Godin 30 條行銷達人守則的前十條。而今天在中篇，我們就一起來看看中間的十條守則，一起吸收 Seth 的行銷實力。</p>
<p>第十一條&#8230;</p>
<p><span id="more-75"></span></p>
<p><strong>11. 你無法欺騙所有人，也無法常常騙人，一旦有人發現，大家就會開始討論受騙經驗。</strong></p>
<p>MBR 評論 &#8211; 有人說過，行銷是高明的騙術。Seth Godin 也說過行銷人是大騙子。 但是，與其說行銷是騙術，還不如說行銷是種包裝。當你的行銷包裝與產品本質差異時在太大時，被當成詐騙也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期待你的詐騙不會被揭穿，這是不可能的事。</p>
<p><strong>12. 如果你是以萬年不變的年度預算做行銷，你是把行銷視為費用。優秀行銷人則是把行銷當成投資。</strong></p>
<p>MBR 評論 &#8211; 費用與投資的差異在哪? 費用花掉就花掉了，投資則會有未來的收入。當然，在會計準則中，行銷預算是不太可能被算成投資的。不過，如果不是為了未來能夠賺到更多錢，那又何必做行銷呢？沒有把行銷當成投資的行銷人，要仔細想想，你到底為何要做行銷。另外一個重要的課題是，行銷人有沒有辦法讓老闆認為行銷預算是個投資呢？</p>
<p><strong>13. 大家買東西時，不是買需要的，而是買想要的。</strong></p>
<p>MBR 評論 - 這條或許是消費者行為學中最重要的守則了。與經濟學家的基本假設不同，人從來都不是理性的。 當你搞不懂為何那些被家暴的婦女，每次在失暴丈夫假裝悔改就會原諒他們時，再想想這條守則吧。</p>
<p><strong>14. 你不是老大，潛在顧客根本不在乎你。</strong></p>
<p>MBR 評論 &#8211; 越大的公司越容易有這種迷思，認為靠著自己公司的名號，消費者一定會比較偏愛自己的產品。另外一個例子是，在大多數異業合作的提案中，通常第一部分一定是強調自己公司多大多大市值多少員工多少人有多少點等。公司的大小，常常會帶給行銷人員一種錯覺。有時候利用這種錯覺是無妨的，如要騙到一個腦袋不清楚的合作夥伴的場合。但行銷人員一定得搞清楚，你的產品不會理所當然就被市場接受的。</p>
<p><strong>15. 大家購買喜愛的東西時，是想要得到附贈的「良好奇濛子」。</strong></p>
<p>MBR 評論 &#8211; 舉例 : 每個買某優酪乳飲料的女性，買的都是變成某第一名模的幻想。</p>
<p><strong>16. 企業對企業的行銷，其實還是對消費者行銷，只是這些消費者剛好有企業幫他們付款而已。</strong></p>
<p>MBR 評論 &#8211; 如果你是 B2B 產品的行銷人員，你最好的行銷策略是告訴你的客戶你的產品能夠幫他們多做多少生意。</p>
<p><strong>17. 干擾消費者的傳統方式(電視廣告、商展攤位、垃圾郵件)已開始不符成本效益;而同時，散播想法的新方法(部落格、RSS資訊、消費者俱樂部)正迅速證明其效用。</strong></p>
<p>MBR 評論 &#8211; 可以參考之前 MBR 對 <a href="http://blog.miula.cc/archives/59"title="Permanent Link to 網路行銷方式大評比" rel="bookmark"  ><span style="color: #265e15;">網路行銷方式大評比</span></a> 的報導。基本上，部落格與RSS的傳播效應，目前還是有限的，傳統的廣告方式仍然具有其存在價值。不過，Word of Mouth 的行銷，的確才是行銷的王道。即使是傳統的廣告方式，仍然應該以建立起 WoM 為目標。</p>
<p><strong>18. 不分所得水準，世人對於承諾與提供基本人類需求的行銷方式都會有所回應。</strong></p>
<p>MBR 評論 &#8211; 其實，人要的，不就那些嗎？認同感、安全感、情感&#8230;&#8230;</p>
<p><strong>19. 優秀行銷人會講故事。</strong></p>
<p>MBR 評論 &#8211; 人類對於故事的接受程度，通常高過於平鋪直述的產品說明。不信的話，去看看書店裡面的排行榜，看看吳淡如跟吳若權的書裡面寫的是什麼吧。即使是大前研一的 M 型社會這種論理為主的書籍，要能夠大賣，還是得創造出一個中產階級向下沉淪的故事&#8230;&#8230;</p>
<p><strong>20. 人都是自私、懶惰、無知、沒耐性的。從這個角度著手，你會很訝異自己的發現。</strong></p>
<p>MBR 評論 &#8211; 先問自己這些問題，你自不自私，懶不懶惰，無知不無知，有沒有耐性。假如你不自私，不懶惰，不無知，有耐性，那你應該不是地球人吧，呵呵。如果你有點自私，有點懶惰，有點無知，又沒什麼耐性，那很好，你已經了解你的大多數顧客的特性了。怎樣的行銷才能利用人的自私懶惰無知跟沒耐性呢，來找 Miula 私人開課，或許我會考慮告訴你^^。</p>
<p>下篇待續&#8230;&#8230;</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miula.cc/archives/75/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3</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企業與經理人必修的道德課之二 &#8211; 公司治理與職業道德</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71</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71#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01 Apr 2007 05:59:32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category><![CDATA[黑暗企業界]]></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71</guid>
		<description><![CDATA[在開始上今天的道德課前，首先講個大家都看過的電影中的小故事。
在20世紀初期，曾經有條號稱史上最大最豪華的郵輪，在首航就撞上冰山沉沒，造成了史上最大的船難。
沒錯，就是鐵達尼號。
哇哩咧~~~? 難道傑克與蘿絲的愛情故事，會跟企業該上的道德課有關係嗎?
雖然堅貞的愛情讓人羨慕，不過，不，我們今天要講的是這個故事的配角，鐵達尼號的船員們。 
當鐵達尼號撞上冰山，即將沉沒時，當時鐵達尼號的船員在做什麼呢? 有看過電影的可以回想一下，沒看過電影的，就讓  Miula 直接告訴你答案吧  &#8211; 當時這些船員們，即使知道船可能在下一秒鐘就沉沒，仍然全力協助乘客逃生，盡其身為船員對旅客的忠實義務，而不是自己先跳船逃生。
相比起來，某些企業的高階經理人(船長與船員)，在預先知道公司營運不佳時，腦中想到的第一件事，不是怎麼幫股東(出錢搭船的乘客)翻身，而是趕快把自己手頭的股票，在財報公佈前脫手(先逃命去)。
嗯，這中間的差異，就叫做「職業道德」。

今天 Miula 要談的主題，就是公司治理與職業道德。這是在企業道德的領域中，最關鍵的兩個項目。
首先，讓我們來定義一下，什麼叫公司治理，什麼是職業道德。這兩個名詞，雖然大家都常常聽到，但是很多人，可能還搞不清楚什麼是公司治理，什麼是職業道德，畢竟這些有的沒的名詞，看起來實在都差不多。
要搞懂公司治理是什麼，就得先搞懂什麼叫企業責任。幸好 MBR 已經事先幫大家做好功課了。
在 MBR 上一篇   企業與經理人必修的道德課之一 &#8211; 談企業責任 中，提到了「企業責任」的概念。 簡單來說，企業責任就是一個企業，在存在與營運的過程中，必須對包含了股東、員工、顧客等所有利害關係人負責。
而要用一句話定義「公司治理」的話，公司治理就是公司的經營團隊，如何讓企業盡到其企業責任的行為。簡單來說，有盡到企業責任的企業 = 公司治理做得好，沒盡到企業責任的企業 = 公司治理做得不好。
當然，如果想看比較複雜的定義的話，可以去 Wiki 看什麼叫做 Corporate Governance。基本上，公司治理為何不叫做公司管理，為何用 Governance 這個字而不用 Management 呢？因為 Governance 強調的，就是權力與責任。
當定義好「公司治理」後，要定義「職業道德」，就容易多了。簡單來說，職業道德就是在企業界中，上到執行長總經理，下到小業務小總機，在個人的工作層面，是否有符合「公司治理」的精神。 
舉個例來說，一個賣過期商品給客戶的業務員，是沒有職業道德的，因為他不只傷害了顧客的權益，並且也傷害了公司的形象，甚至還會讓公司未來有官司賠償的可能，也傷害了公司股東的權益(公司商譽下降、賠償金額降低獲利)，甚至也傷害了公司的同僚(這間公司的Sales都沒誠信之類的標籤)， 簡直是同時傷害了所有利害關係人，破壞了所有該負責的責任，所以這就是一個很清楚的沒有職業道德的例子。
簡單小結一下，
企業責任 = 企業與其利害關係人之間的權力、義務與責任
公司治理 = 企業如何去讓自己符合企業責任的要求
職業道德 = 企業中的個人如何讓自己去符合企業責任的要求
公司治理，是企業層面的道德，而下化到個人層面，就是每個員工自己的職業道德。而因為職務的不同，不同的企業員工，所面對的職業道德也各有不同。執行長的職務所要求的職業道德，跟總機小姐的被要求的，就會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同。
以上，覺得這樣的說明夠清楚的，掌聲鼓勵鼓勵。
接下來我們就以最近當紅的明基與力廣兩間公司的內線交易案，作為例子。當這些上市上櫃的高階經理人，透過公司內部的資料，圖利自己時，是對股東的背信了，嚴重違背了企業責任中對股東的部份。所以以個人層面來看，這些涉及內線交易的高階經理人，在指控為真的狀況下，是有非常大的職業道德上的問題的。
而以公司的角度來看，這些公司在內部資訊處理、經理人誠信、不法行為監督、董事會職能上，都有非常大的瑕疵，這部分的問題，就是這些企業的公司治理不彰了。
為什麼要談這個? 
公司治理會在這幾年變成最熱門的企管議題，絕對不是憑空發生的。即使在商業管理最進步與最完整的美國，公司高層在個人層面違反職業道德，在企業層面搞爛公司治理的的情形，也越來越常發生。自從二十世紀末開始，企業高層主管的道德感已經越來越蕩然無存，貪婪橫行，視法紀與責任於不顧的行徑也更常出現。企業道德淪喪，是一個整體全面性的現象，無論是在個人層面或是在公司層面。而這實在是令人膽顫心驚。
上一堂課有一些讀者的回應是，談道德在這個時代，已經是落伍並且沒有效力的方法。這個論述，可能為真，也可能不為真，MBR 也不知道談這個到底有沒有用。但是，Ethics can not be forced，道德是不可能被強迫遵守的。只有在人心真正認同道德時，這些道德才有可能會被實行。
所以，當多一個人認同公司治理是重要的，那公司治理的道德就會多被實踐一點。當多一個人認為職業道德是重要的，那就會又多一個有職業道德的工作者。而當公司治理與職業道德越來越被重視後，整個商業環境，會更加誠信。
別忘記，誠信，就是交易的基礎。而交易，就是促進經濟繁榮的良方。哇，阿扁苦苦尋找了六年的拼經濟良方，你看，不就在這裡嗎?
最後，課上完了，接下來是回家作業 -
如果你是小員工，你要想想 - 你的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治理，是否是值得你繼續賣命的公司? 妳自己平常的工作原則，是否有符合職業道德? 你做出任何業務上的決定時，是以股東以及顧客的權益為考量，還是以自己的喜好為考量?
如果你是高階主管，你要想想 &#8211; 妳是不是一個好的職業道德的示範，還是你是不正的上樑？這間公司是否有符合公司治理的精神，你該如何去改變它?如何確保公司作出的決策，是兼顧股東、顧客、員工、社會的利益的，而不是只符合董事會與高階主管這一小撮人的利益的?
想一想，並且做出決定吧。
&#8212;-
PS. 最近某上市上櫃企業，在虧損的狀態下，還幫董事會全體大幅加薪，真是個公司治理與職業道德最好的負面教材了，請看展茂的故事。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開始上今天的道德課前，首先講個大家都看過的電影中的小故事。</p>
<p>在20世紀初期，曾經有條號稱史上最大最豪華的郵輪，在首航就撞上冰山沉沒，造成了史上最大的船難。</p>
<p>沒錯，就是鐵達尼號。</p>
<p>哇哩咧~~~? 難道傑克與蘿絲的愛情故事，會跟企業該上的道德課有關係嗎?</p>
<p>雖然堅貞的愛情讓人羨慕，不過，不，我們今天要講的是這個故事的配角，鐵達尼號的船員們。 </p>
<p>當鐵達尼號撞上冰山，即將沉沒時，當時鐵達尼號的船員在做什麼呢? 有看過電影的可以回想一下，沒看過電影的，就讓  Miula 直接告訴你答案吧  &#8211; 當時這些船員們，即使知道船可能在下一秒鐘就沉沒，仍然全力協助乘客逃生，盡其身為船員對旅客的忠實義務，而不是自己先跳船逃生。</p>
<p>相比起來，某些企業的高階經理人(船長與船員)，在預先知道公司營運不佳時，腦中想到的第一件事，不是怎麼幫股東(出錢搭船的乘客)翻身，而是趕快把自己手頭的股票，在財報公佈前脫手(先逃命去)。</p>
<p>嗯，這中間的差異，就叫做「職業道德」。</p>
<p><span id="more-71"></span></p>
<p>今天 Miula 要談的主題，就是公司治理與職業道德。這是在企業道德的領域中，最關鍵的兩個項目。</p>
<p>首先，讓我們來定義一下，什麼叫公司治理，什麼是職業道德。這兩個名詞，雖然大家都常常聽到，但是很多人，可能還搞不清楚什麼是公司治理，什麼是職業道德，畢竟這些有的沒的名詞，看起來實在都差不多。</p>
<p>要搞懂公司治理是什麼，就得先搞懂什麼叫企業責任。幸好 MBR 已經事先幫大家做好功課了。</p>
<p>在 MBR 上一篇   <a href="http://blog.miula.cc/archives/70"title="Permanent Link to 企業與經理人必修的道德課之一 - 談企業責任"  rel="bookmark" ><font color="#265e15">企業與經理人必修的道德課之一 &#8211; 談企業責任</font></a> 中，提到了「企業責任」的概念。 簡單來說，企業責任就是一個企業，在存在與營運的過程中，必須對包含了股東、員工、顧客等所有利害關係人負責。</p>
<p>而要用一句話定義「公司治理」的話，公司治理就是公司的經營團隊，如何讓企業盡到其企業責任的行為。簡單來說，有盡到企業責任的企業 = 公司治理做得好，沒盡到企業責任的企業 = 公司治理做得不好。</p>
<p>當然，如果想看比較複雜的定義的話，可以去 Wiki 看什麼叫做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Corporate_governance"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en.wikipedia.org');">Corporate Governance</a>。基本上，公司治理為何不叫做公司管理，為何用 Governance 這個字而不用 Management 呢？因為 Governance 強調的，就是權力與責任。</p>
<p>當定義好「公司治理」後，要定義「職業道德」，就容易多了。簡單來說，職業道德就是在企業界中，上到執行長總經理，下到小業務小總機，在個人的工作層面，是否有符合「公司治理」的精神。 </p>
<p>舉個例來說，一個賣過期商品給客戶的業務員，是沒有職業道德的，因為他不只傷害了顧客的權益，並且也傷害了公司的形象，甚至還會讓公司未來有官司賠償的可能，也傷害了公司股東的權益(公司商譽下降、賠償金額降低獲利)，甚至也傷害了公司的同僚(這間公司的Sales都沒誠信之類的標籤)， 簡直是同時傷害了所有利害關係人，破壞了所有該負責的責任，所以這就是一個很清楚的沒有職業道德的例子。</p>
<p>簡單小結一下，</p>
<p>企業責任 = 企業與其利害關係人之間的權力、義務與責任</p>
<p>公司治理 = 企業如何去讓自己符合企業責任的要求</p>
<p>職業道德 = 企業中的個人如何讓自己去符合企業責任的要求</p>
<p>公司治理，是企業層面的道德，而下化到個人層面，就是每個員工自己的職業道德。而因為職務的不同，不同的企業員工，所面對的職業道德也各有不同。執行長的職務所要求的職業道德，跟總機小姐的被要求的，就會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同。</p>
<p>以上，覺得這樣的說明夠清楚的，掌聲鼓勵鼓勵。</p>
<p>接下來我們就以最近當紅的明基與力廣兩間公司的內線交易案，作為例子。當這些上市上櫃的高階經理人，透過公司內部的資料，圖利自己時，是對股東的背信了，嚴重違背了企業責任中對股東的部份。所以以個人層面來看，這些涉及內線交易的高階經理人，在指控為真的狀況下，是有非常大的<strong>職業道德</strong>上的問題的。</p>
<p>而以公司的角度來看，這些公司在內部資訊處理、經理人誠信、不法行為監督、董事會職能上，都有非常大的瑕疵，這部分的問題，就是這些企業的<strong>公司治理</strong>不彰了。</p>
<p><strong>為什麼要談這個?</strong> </p>
<p>公司治理會在這幾年變成最熱門的企管議題，絕對不是憑空發生的。即使在商業管理最進步與最完整的美國，公司高層在個人層面違反職業道德，在企業層面搞爛公司治理的的情形，也越來越常發生。自從二十世紀末開始，企業高層主管的道德感已經越來越蕩然無存，貪婪橫行，視法紀與責任於不顧的行徑也更常出現。企業道德淪喪，是一個整體全面性的現象，無論是在個人層面或是在公司層面。而這實在是令人膽顫心驚。</p>
<p>上一堂課有一些讀者的回應是，談道德在這個時代，已經是落伍並且沒有效力的方法。這個論述，可能為真，也可能不為真，MBR 也不知道談這個到底有沒有用。但是，Ethics can not be forced，道德是不可能被強迫遵守的。只有在人心真正認同道德時，這些道德才有可能會被實行。</p>
<p>所以，當多一個人認同公司治理是重要的，那公司治理的道德就會多被實踐一點。當多一個人認為職業道德是重要的，那就會又多一個有職業道德的工作者。而當公司治理與職業道德越來越被重視後，整個商業環境，會更加誠信。</p>
<p>別忘記，誠信，就是交易的基礎。而交易，就是促進經濟繁榮的良方。哇，阿扁苦苦尋找了六年的拼經濟良方，你看，不就在這裡嗎?</p>
<p>最後，課上完了，接下來是回家作業 -</p>
<p>如果你是小員工，你要想想 - 你的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治理，是否是值得你繼續賣命的公司? 妳自己平常的工作原則，是否有符合職業道德? 你做出任何業務上的決定時，是以股東以及顧客的權益為考量，還是以自己的喜好為考量?</p>
<p>如果你是高階主管，你要想想 &#8211; 妳是不是一個好的職業道德的示範，還是你是不正的上樑？這間公司是否有符合公司治理的精神，你該如何去改變它?如何確保公司作出的決策，是兼顧股東、顧客、員工、社會的利益的，而不是只符合董事會與高階主管這一小撮人的利益的?</p>
<p>想一想，並且做出決定吧。</p>
<p>&#8212;-</p>
<p>PS. 最近某上市上櫃企業，在虧損的狀態下，還幫董事會全體大幅加薪，真是個公司治理與職業道德最好的負面教材了，請看<a href="http://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070328/3/cuom.htm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tw.stock.yahoo.com');">展茂的故事</a>。</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miula.cc/archives/71/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7</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企業與經理人必修的道德課之一 &#8211; 談企業責任</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70</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7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9 Mar 2007 13:53:42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category><![CDATA[黑暗企業界]]></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70</guid>
		<description><![CDATA[過去這一年，還真是台灣企業界的震撼年。從明基西門子的分家，中信金辜仲諒的紅火疑雲，到力霸集團的崩潰，一幕幕商場現形記，不斷地在小老百姓的面前上演。但這齣戲碼還沒有告一段落，就在上週，明基與力捷分別因為內線交易被檢警單位突擊搜索，又演出了新一波的小高潮。
原本，在一開始明基遭檢調搜索的事件中，MBR 並不想特別站出來批判 BenQ 與 KY 團隊。一來，這是款尚在調查中的案件，雖然檢調會突擊搜索代表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但是最後有沒有罪，還是要讓法院的判決來裁定。二來，MBR 之前已經用力批判過明基一陣子了，一直鞭明基，也怕讓人誤會 MBR 是否別有用心還是跟明基結仇之類的。
不過，上週五 Miula 在國外出差回程的飛機上，看到報紙上寫著力晶集團遭檢調搜索時，當時的心情真是陷入了五味雜陳。一方面，欣喜國內的司法機關終於開始認真調查這些經濟犯罪，另一方面，卻也憂心台灣是否再也出不了真正能令人尊敬的企業與企業家，而企業道德淪喪的狀況，似乎已經變成了台灣的常態。
企業也要有道德? 不會吧? 一定會有人會這樣問，但是你沒聽錯。
Business Ethics &#038;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企業道德與企業責任，是 21 世紀，所有企業與專業經理人，都必須認真面對的課題。

要談企業道德前，一定要先談企業責任 
一定會有好奇的學生要舉手發問了:「請問，企業的存在目的不是為股東謀取最大獲利嗎？企業不是只要跟股東負責就好了嗎？我唯一聽過企業跟道德扯上關係的句子叫做 &#8211; 『不獲利的企業是不道德的』耶！」
不過很抱歉地，MBR 要告訴這位學生 &#8211; 你那已經是上一個世紀的想法了 ! 關於企業道不道德，更新更好也更合理的概念是 &#8211; 『不盡企業責任的企業，是不道德的『。
在歐美大企業紛紛傳出重大醜聞的 20 世紀末與 21 世紀初，許多知名的學者與企業家紛紛提出了新看法，企業不是只對股東負責就好。企業是社會的一份子，無法獨立於社會的其他要素而存在。而所謂的企業責任，就是指，企業除了對股東外，也必須向這些社會要素負責。
新的規則 &#8211; From Shareholder to Stakeholder
Shareholder，指的是股東。Stakeholder，指的是利害關係人。企業道德從 20 世紀到 21 世紀的轉變，就是由只注重股東權益，改變成除了股東權益外，其他的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也很重要。
企業要負責的對象，這些利害關係人，通常包括了哪些人呢? 首先就是顧客了。另外，員工、公司週圍社區，以及社會大眾也是主要的 Stakeholder。最後，相關的往來廠商，也算是利害關係人的一份子。
想想企業如果只需要對股東負責就完成了其道德義務，而不需要對其他要素負責時，會發生什麼事呢？
屆時，全世界最有道德的公司，莫過於電話詐騙集團莫屬了吧。此外，賣黑心棉被，病死豬的商人，也都是道德典範，因為這可是最大化股東獲利的好手法呢。犧牲的東西，反正又不是公司的，對吧。
而力霸倒帳害死所有往來廠商，讓王又曾多撈一些錢逃跑，看來也是很道德的事。
當企業只對股東負責任時，這是個多可怕的世界。
所以，為了避免世界越來越可怕，新世紀的企業責任範疇，基本上擴展到了五大要素，分別是  - 股東、顧客、員工、社區/社會、往來廠商  &#8211; 這五大利害關係人。
為何李焜耀會為了併購西門子的莽撞被批判? 因為他忽略了對股東負責，同時也不夠對明基與西門子的員工負責。
為何王又曾會為了掏空力霸被批判? 因為他不但沒有對股東與往來廠商負責，所掏空的大洞還需要整體社會用納稅人的錢來填，嚴重的竊取了社會資產。
為何病死豬的販賣會被批判？因為這對顧客極度不負責任，並且造成社會不安，產生巨大的社會成本。
看到這裡，讀者們應該都會了解，為什麼在現在，對於企業責任的要求，不僅僅止於  Shareholder，而擴展到 Stakeholder 了吧。(沒提到內線交易? 因為內線交易雖然也是很不道德的事，不過是比較屬於職業道德與公司治理的範疇的議題，與企業責任的關連性較小，不過，在A方面沒道德的人，通常在B方面也不會有道德的)
當然，以上的例子都是極端的例子。可是在現實生活中，企業與專業經理人，卻是幾乎每天都要面對兩難的局面。
『這個產品採用 A 設計，會對顧客比較安全，可是調查顯示，消費者對安全極度不重視。該不該增加成本採用 A 設計呢?』
『這個工廠採用 B 的方式處理污水就好，可以省三千萬美金，反正 C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過去這一年，還真是台灣企業界的震撼年。從明基西門子的分家，中信金辜仲諒的紅火疑雲，到力霸集團的崩潰，一幕幕商場現形記，不斷地在小老百姓的面前上演。但這齣戲碼還沒有告一段落，就在上週，明基與力捷分別因為內線交易被檢警單位突擊搜索，又演出了新一波的小高潮。</p>
<p>原本，在一開始<a href="http://money.udn.com/NASApp/future/futureShowNews?type=3&#038;newsid=1429715"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oney.udn.com');">明基遭檢調搜索</a>的事件中，MBR 並不想特別站出來批判 BenQ 與 KY 團隊。一來，這是款尚在調查中的案件，雖然檢調會突擊搜索代表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但是最後有沒有罪，還是要讓法院的判決來裁定。二來，MBR 之前已經<a href="http://blog.miula.cc/archives/50" target="_blank" >用力批判過明基</a>一陣子了，一直鞭明基，也怕讓人誤會 MBR 是否別有用心還是跟明基結仇之類的。</p>
<p>不過，上週五 Miula 在國外出差回程的飛機上，看到報紙上寫著<a href="http://www.ttv.com.tw/news/html/096/03/0960316/09603164726001I.htm"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www.ttv.com.tw');">力晶集團遭檢調搜索</a>時，當時的心情真是陷入了五味雜陳。一方面，欣喜國內的司法機關終於開始認真調查這些經濟犯罪，另一方面，卻也憂心台灣是否再也出不了真正能令人尊敬的企業與企業家，而企業道德淪喪的狀況，似乎已經變成了台灣的常態。</p>
<p>企業也要有道德? 不會吧? 一定會有人會這樣問，但是你沒聽錯。</p>
<p><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Corporate_responsibility"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en.wikipedia.org');">Business Ethics &#038;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a>，企業道德與企業責任，是 21 世紀，所有企業與專業經理人，都必須認真面對的課題。</p>
<p><span id="more-70"></span></p>
<p><strong>要談企業道德前，一定要先談企業責任</strong> </p>
<p>一定會有好奇的學生要舉手發問了:「請問，企業的存在目的不是為股東謀取最大獲利嗎？企業不是只要跟股東負責就好了嗎？我唯一聽過企業跟道德扯上關係的句子叫做 &#8211; 『不獲利的企業是不道德的』耶！」</p>
<p>不過很抱歉地，MBR 要告訴這位學生 &#8211; <em>你那已經是上一個世紀的想法了 </em>! 關於企業道不道德，更新更好也更合理的概念是 &#8211; 『<strong>不盡企業責任的企業，是不道德的</strong>『。</p>
<p>在歐美大企業紛紛傳出重大醜聞的 20 世紀末與 21 世紀初，許多知名的學者與企業家紛紛提出了新看法，企業不是只對股東負責就好。企業是社會的一份子，無法獨立於社會的其他要素而存在。而所謂的企業責任，就是指，企業除了對股東外，也必須向這些社會要素負責。</p>
<p><strong>新的規則 &#8211; From Shareholder to Stakeholder</strong></p>
<p>Shareholder，指的是股東。Stakeholder，指的是利害關係人。企業道德從 20 世紀到 21 世紀的轉變，就是由只注重股東權益，改變成除了股東權益外，其他的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也很重要。</p>
<p>企業要負責的對象，這些利害關係人，通常包括了哪些人呢? 首先就是顧客了。另外，員工、公司週圍社區，以及社會大眾也是主要的 Stakeholder。最後，相關的往來廠商，也算是利害關係人的一份子。</p>
<p>想想企業如果只需要對股東負責就完成了其道德義務，而不需要對其他要素負責時，會發生什麼事呢？</p>
<p>屆時，全世界最有道德的公司，莫過於電話詐騙集團莫屬了吧。此外，賣黑心棉被，病死豬的商人，也都是道德典範，因為這可是最大化股東獲利的好手法呢。犧牲的東西，反正又不是公司的，對吧。</p>
<p>而力霸倒帳害死所有往來廠商，讓王又曾多撈一些錢逃跑，看來也是很道德的事。</p>
<p>當企業只對股東負責任時，這是個多可怕的世界。</p>
<p>所以，為了避免世界越來越可怕，新世紀的企業責任範疇，基本上擴展到了五大要素，分別是  - <strong>股東、顧客、員工、社區/社會、往來廠商</strong>  &#8211; 這五大利害關係人。</p>
<p>為何李焜耀會為了併購西門子的莽撞被批判? 因為他忽略了對股東負責，同時也不夠對明基與西門子的員工負責。</p>
<p>為何王又曾會為了掏空力霸被批判? 因為他不但沒有對股東與往來廠商負責，所掏空的大洞還需要整體社會用納稅人的錢來填，嚴重的竊取了社會資產。</p>
<p>為何病死豬的販賣會被批判？因為這對顧客極度不負責任，並且造成社會不安，產生巨大的社會成本。</p>
<p>看到這裡，讀者們應該都會了解，為什麼在現在，對於企業責任的要求，不僅僅止於  Shareholder，而擴展到 Stakeholder 了吧。(沒提到內線交易? 因為內線交易雖然也是很不道德的事，不過是比較屬於職業道德與公司治理的範疇的議題，與企業責任的關連性較小，不過，在A方面沒道德的人，通常在B方面也不會有道德的)</p>
<p>當然，以上的例子都是極端的例子。可是在現實生活中，企業與專業經理人，卻是幾乎每天都要面對兩難的局面。</p>
<p>『這個產品採用 A 設計，會對顧客比較安全，可是調查顯示，消費者對安全極度不重視。該不該增加成本採用 A 設計呢?』</p>
<p>『這個工廠採用 B 的方式處理污水就好，可以省三千萬美金，反正 C 國<套入任何低工資開發中國家> 的標準很鬆，到時候死的是他們又不是我們。』</p>
<p>『經理，我們的車子明明只有一個安全氣囊耶，廣告寫雙氣囊設計好嘛?』 『傻蛋，我們本來就可以裝雙氣囊，記得在廣告最角落用最小的字註明 - 第二顆氣囊須另行付費安裝就好。』</p>
<p>而當我們只要求企業對股東負責時，這些答案都會是一面倒的。在國外，狀況比較好些，企業責任已經逐步成為社會檢視企業的一個重要環節。</p>
<p>但是在台灣，真的有在重視企業責任的企業，是相當少的。而這不單單是他們的問題，因為從媒體，到消費者，到專業經理人，大多數都沒有這樣的概念。特別是商業媒體最為嚴重，因為很多記者都不想跟企業翻臉，所以即使知道不少內幕，寫出來的文章還是都以拍馬屁為主。畢竟，記者薪水不高，能夠有一天轉換到大企業擔任公關或發言人，那可是許多記者的長期生涯規畫呢。</p>
<p>Miula 想，政治人物，一定都很羨慕這些企業家吧。因為，綠營的天王，會被藍色的媒體身家調查外加大找麻煩，藍營的大將，也會被綠色的媒體扒糞攻擊。</p>
<p>但是為數龐大的不肖企業與經理人，卻沒有任何媒體在監督。商業媒體，除了拍馬，就只會唱高調，卻沒有人敢真的監督這些』企業家』。即使爆發了各種弊案，這些媒體還是會為這些不肖商人擦脂抹粉，做一些 『敢冒險衝過頭』 、 『國外都這樣做』 或者是 『辛酸無人知』 的消毒式專題報導。</p>
<p>有這樣的環境，難怪弊案會一樁一樁爆開。</p>
<p>這堂企業責任的課，實在是整個社會都應該來修的企業道德課，其中企業主與專業經理人更是責無旁貸。</p>
<p>而除了企業責任以外，還有哪些企業道德課是企業與經理人必修的呢？Miula Business Review <strong>未來</strong>將會陸續推出關於 『職業道德』，』公司治理』，以及』誠信』 的企業道德課，請把筆記本準備好吧。</p>
<p> </p>
<p>延伸閱讀 -  <a href="http://yuyulaw.info/wordpress/?p=526"title="Permanent Link: 明基的好買點在哪？"  rel="bookmar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yuyulaw.info');"><font face="Trebuchet MS" color="#006699" size="3">明基的好買點在哪？</font></a></p>
<p>&#8212;</p>
<p>PS1. 其實 MBR 實在不想整天寫這類主題啊，但是國內的企業主與商業媒體實在太不爭氣了，所以還是下海了。</p>
<p>PS2. 所謂的未來，包括了很近的未來，很遠的未來，還有不可知的未來。</p>
<p>PS3. 我還沒買，也還沒打算要買。</p>
<p>PS4. 上面絕對不是老梗。</p>
<p> </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miula.cc/archives/70/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5</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開放 MSN 會讓職場工作效率下降嗎？</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62</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6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1 Feb 2007 09:17:31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et 觀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62</guid>
		<description><![CDATA[前幾天有個正在創業的朋友跑來問 Miula，他的公司到底該不該開放 MSN 給員工使用呢 。身為老闆，他擔心的部份是開放即時通訊軟體，會不會讓員工整天聊天不務正業，導致工作效率下降。
而基本上，絕大多數的企業，對於 IM &#8211; Instant Messenger 即時通訊軟體 (包含了 MSN / ICQ / 雅虎即時通等)也都有同樣的憂慮。除非你是人性本善的狂熱信奉者，否則懷疑員工會偷懶摸魚似乎也是很正常的。
但是開放 MSN 等即時通訊軟體，真的會讓公司的工作效率下降嗎？
對於這個問題，Miula 給這個朋友的答案是 &#8211; 「你的公司如果有好的工作管理方式，開放 MSN 等通訊軟體是可以增加工作效率的。不過，如果你的公司沒有好的工作管理方式，MSN 當然會讓你的員工聊天的時間增加，降低工作效率。不過關掉 MSN 也不是根本的解決方法，因為關掉 MSN 後，你的員工還是會換一個方式去摸魚。」
怎麼說呢？

基本上，MBR 認為  MSN 等即時通訊軟體，只是個新型態的溝通工具。而工具本身，一向都是中性的。就跟菜刀可以拿來切菜，也可以拿來砍人一樣，工具本身到底會發生怎樣的效用，還是得看使用的人的動機。菜刀可以讓你切菜切得更快，卻也能讓你砍人時砍得更痛。
同樣的道理，搬到  MSN 上時，也是一樣。當員工本身具有認真工作的動力時，更多元更方便的溝通方式，對於工作效率是絕對有加分的。但是如果員工本身就沒有認真工作的想法時，MSN 就讓他們更容易找到上班聊天打混的方式。 
試想以下的例子 -
某甲跟某乙本週內同樣都要完成三個案子的規劃，並且預計要在週五下班前，向主管報告。某甲跟某乙的工作能力與工作難度都是差不多的，唯一的差別是，兩人主管的工作管理方式是不同的。
某甲知道，他的主管會很認真的看過他的案子，而如果案子本身很出色，主管一定會全力支持這些規劃，但是主管最重視的是事實的佐證與邏輯的推演，如果在這些地方有疏漏，一定會被主管嚴格的糾正。如果最後主管採用了這些案子，而且又有良好的績效，根據上次的經驗，主管在發獎金的時候是不手軟的&#8230;
但某乙的狀況不同。他知道他的主管根本不會認真看這些案子的內容，只是要跟上級交差而已。寫得好寫得壞根本沒有差別。而且，上次另一個同事，案子明明晚交了一個月，主管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而且，他上次一個很成功的案子，主管也沒有給他任何獎勵&#8230;
對於某甲跟某乙，如果都讓他們可以使用 MSN 的話，Miula 的推測是，MSN 對於某甲，將會是一個提升其效率的工具。但對於某乙，則有可能會降低其工作效率，至少不會提升某乙的工作較率。
為什麼呢？
因為某甲知道，在本週內，要完成這三個案子，對他來說，非常重要，可能關乎到他的升遷，獎金，會不會被主管看重，會不會被主管斥責等等。所以他的心中，是以完成工作為第一優先。但對於某乙，完成這三個案子對他似乎沒有什麼特別的好處，做不完好像也沒有特別的壞處，那他又何必努力呢？還是聊個天打個混好了。
就 Miula 自己的管理經驗，工作效率的提升，首要重點是在於怎麼有效的創造工作動機，其次是怎麼樣降低工作效率障礙，最後才是怎麼防止打混摸魚。而在大多數時候，只要第一點第二點作到了，第三點也不用特別去做了。
特別是台灣大多數的公司，都號稱是「責任制」的公司。責任制的精神是 &#8211; 「管理工作成果，不管理工作時間」。當一間公司能夠獎賞分明，懂得同時使用胡蘿蔔跟鞭子的時候，其實是不必擔心工作效率的問題的。可惜的是，對於責任制這種工作方式，大多數的台灣公司還是只得其名，不得其實就是了。
如果有正在閱讀本篇文章的老闆與主管們，MBR 給各位的問題是 &#8211; 你們在乎的，到底是員工有沒有產出好的工作成果，還是員工有沒有上班時間聊天呢？ 當二者要排出先後順序時，你們又會怎麼排呢？
通常，在每個主管心中，都有一把尺，很清楚知道某員工這樣的產出是好還是壞。如果員工都能夠產出讓你滿意的工作成果，你實在沒有理由需要禁止去 MSN。身為主管，你應該想的是，如何讓 MSN 對你的工作團隊的好處大過於壞處。
而如果你的工作團隊的工作成果讓你不滿，你認為禁止 MSN 能夠改變這一切嗎？別傻了，通常糟糕的工作成果，背後都有更重大的原因。
所以，真正的關鍵在於，一間公司內部到底有沒有好的工作管理制度，讓員工會想認真完成工作，而不是想摸魚。對於有好的工作管理制度的公司，員工自然而然會有強大的工作動力，MSN 會是個有效的工作輔助工具。而對於沒有良好工作管理制度的公司，就算禁止了 MSN，你的員工還是會跑到走道去聊天，在座位上偷看小說，以及，你絕對無法阻止的 &#8211; 對著電腦螢幕做白日夢。
有趣的是，在 Miula 的工作經驗中，待過最沒效率的公司，其實是對於 MSN 等 IM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前幾天有個正在創業的朋友跑來問 Miula，他的公司到底該不該開放 MSN 給員工使用呢 。身為老闆，他擔心的部份是開放即時通訊軟體，會不會讓員工整天聊天不務正業，導致工作效率下降。</p>
<p>而基本上，絕大多數的企業，對於 IM &#8211; Instant Messenger 即時通訊軟體 (包含了 MSN / ICQ / 雅虎即時通等)也都有同樣的憂慮。除非你是人性本善的狂熱信奉者，否則懷疑員工會偷懶摸魚似乎也是很正常的。</p>
<p><strong>但是開放 MSN 等即時通訊軟體，真的會讓公司的工作效率下降嗎？</strong></p>
<p>對於這個問題，Miula 給這個朋友的答案是 &#8211; 「你的公司如果有好的工作管理方式，開放 MSN 等通訊軟體是可以增加工作效率的。不過，如果你的公司沒有好的工作管理方式，MSN 當然會讓你的員工聊天的時間增加，降低工作效率。不過關掉 MSN 也不是根本的解決方法，因為關掉 MSN 後，你的員工還是會換一個方式去摸魚。」</p>
<p>怎麼說呢？</p>
<p><span id="more-62"></span></p>
<p>基本上，MBR 認為  MSN 等即時通訊軟體，只是個新型態的溝通工具。而工具本身，一向都是中性的。就跟菜刀可以拿來切菜，也可以拿來砍人一樣，工具本身到底會發生怎樣的效用，還是得看使用的人的動機。菜刀可以讓你切菜切得更快，卻也能讓你砍人時砍得更痛。</p>
<p>同樣的道理，搬到  MSN 上時，也是一樣。當員工本身具有認真工作的動力時，更多元更方便的溝通方式，對於工作效率是絕對有加分的。但是如果員工本身就沒有認真工作的想法時，MSN 就讓他們更容易找到上班聊天打混的方式。 </p>
<p>試想以下的例子 -</p>
<p>某甲跟某乙本週內同樣都要完成三個案子的規劃，並且預計要在週五下班前，向主管報告。某甲跟某乙的工作能力與工作難度都是差不多的，唯一的差別是，兩人主管的工作管理方式是不同的。</p>
<p>某甲知道，他的主管會很認真的看過他的案子，而如果案子本身很出色，主管一定會全力支持這些規劃，但是主管最重視的是事實的佐證與邏輯的推演，如果在這些地方有疏漏，一定會被主管嚴格的糾正。如果最後主管採用了這些案子，而且又有良好的績效，根據上次的經驗，主管在發獎金的時候是不手軟的&#8230;</p>
<p>但某乙的狀況不同。他知道他的主管根本不會認真看這些案子的內容，只是要跟上級交差而已。寫得好寫得壞根本沒有差別。而且，上次另一個同事，案子明明晚交了一個月，主管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而且，他上次一個很成功的案子，主管也沒有給他任何獎勵&#8230;</p>
<p>對於某甲跟某乙，如果都讓他們可以使用 MSN 的話，Miula 的推測是，MSN 對於某甲，將會是一個提升其效率的工具。但對於某乙，則有可能會降低其工作效率，至少不會提升某乙的工作較率。</p>
<p>為什麼呢？</p>
<p>因為某甲知道，在本週內，要完成這三個案子，對他來說，非常重要，可能關乎到他的升遷，獎金，會不會被主管看重，會不會被主管斥責等等。所以他的心中，是以完成工作為第一優先。但對於某乙，完成這三個案子對他似乎沒有什麼特別的好處，做不完好像也沒有特別的壞處，那他又何必努力呢？還是聊個天打個混好了。</p>
<p>就 Miula 自己的管理經驗，工作效率的提升，首要重點是在於怎麼有效的創造工作動機，其次是怎麼樣降低工作效率障礙，最後才是怎麼防止打混摸魚。而在大多數時候，只要第一點第二點作到了，第三點也不用特別去做了。</p>
<p>特別是台灣大多數的公司，都號稱是「責任制」的公司。責任制的精神是 &#8211; 「管理工作成果，不管理工作時間」。當一間公司能夠獎賞分明，懂得同時使用胡蘿蔔跟鞭子的時候，其實是不必擔心工作效率的問題的。可惜的是，對於責任制這種工作方式，大多數的台灣公司還是只得其名，不得其實就是了。</p>
<p>如果有正在閱讀本篇文章的老闆與主管們，MBR 給各位的問題是 &#8211; 你們在乎的，到底是員工有沒有產出好的工作成果，還是員工有沒有上班時間聊天呢？ 當二者要排出先後順序時，你們又會怎麼排呢？</p>
<p>通常，在每個主管心中，都有一把尺，很清楚知道某員工這樣的產出是好還是壞。如果員工都能夠產出讓你滿意的工作成果，你實在沒有理由需要禁止去 MSN。身為主管，你應該想的是，如何讓 MSN 對你的工作團隊的好處大過於壞處。</p>
<p>而如果你的工作團隊的工作成果讓你不滿，你認為禁止 MSN 能夠改變這一切嗎？別傻了，通常糟糕的工作成果，背後都有更重大的原因。</p>
<p>所以，<strong>真正的關鍵在於，一間公司內部到底有沒有好的工作管理制度</strong>，讓員工會想認真完成工作，而不是想摸魚。對於有好的工作管理制度的公司，員工自然而然會有強大的工作動力，MSN 會是個有效的工作輔助工具。而對於沒有良好工作管理制度的公司，就算禁止了 MSN，你的員工還是會跑到走道去聊天，在座位上偷看小說，以及，你絕對無法阻止的 &#8211; 對著電腦螢幕做白日夢。</p>
<p>有趣的是，在 Miula 的工作經驗中，待過最沒效率的公司，其實是對於 MSN 等 IM 軟體的管制最嚴格的那家公司，很諷刺吧？</p>
<p>相反的，Google 也好，微軟也好，Yahoo 也好，全部都是開放 IM 的公司，應該沒有人敢說這幾間公司的人的工作效率不好吧？</p>
<p>所以囉，「開放 MSN 是否會讓工作效率下降？」，這其實是個錯誤的問題。</p>
<p>對的問題，其實是「怎樣才能讓我的員工，願意全心全力工作？」。</p>
<p>各位老闆或主管們，你問對了問題嗎？</p>
<p>&#8212;</p>
<p>PS. 當然，工作場合開放 IM 與否，除了工作效率問題以外，另外還有資訊安全議題以及溝通時機議題，不過受限於篇幅，本文內容並不涵蓋以上問題，未來如果有機會，再跟各位讀者一起探討這些問題。</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miula.cc/archives/62/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9</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Yahoo、無名、壟斷、反托拉斯，與一場令人無言的記者會</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58</link>
		<comments>http://blog.miula.cc/archives/58#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30 Jan 2007 15:28:18 +0000</pubDate>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et 觀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企管新話題]]></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miula.cc/archives/58</guid>
		<description><![CDATA[原本 Miula Business Review 沒有特別想要評論關於上週二，由「號稱」台灣網路三天王所召開的，反對雅虎併購無名的記者會。畢竟，這樁併購案大致上看起來，是沒有什麼不當競爭的問題的，而且公平會也正在審理中，是否會通過，很快就會知道了。
基本上，這場記者會，很像是一場專門唬弄產業外行人的熱鬧活動。召開記者會的人，大概對於反托拉斯法以及什麼是壟斷並不清楚，導致這場控訴最後看起來比較像是小朋友哭鬧要糖吃的感覺。比較可惜的是，這場記者會，實際上對於詹宏志與陳正然兩位網路前輩的視野與格局都是扣分的，倒是 Webs-tv 的陳銘堯，反而再次展現了他的企圖心與權謀。
不過，由於部分網路上的評論，充斥著似是而非的言論(包含了某晚報一篇觀念相當失敗的社論)。加上網路產業是否有壟斷這個問題，是一個很有趣，而且很少被探討的議題，所以 MBR 特別在此，與各位讀者一起探討一下，雅虎併購無名這個動作，是否有托拉斯的疑慮，而更大的問題是，在網路產業這個環境內，是否真的有壟斷的問題。
首先，讓 MBR 先來澄清幾個似是而非的概念 -
壟斷是邪惡的? 我們必須像對抗大魔王般的對抗它嗎？..

錯，壟斷不是邪惡的。實際上，壟斷可能是由市場機制自由產生的最後狀態。與任何一種其他的競爭狀態相比，壟斷並沒有特別邪惡。在有些產業，壟斷反而是市場競爭的最佳解。所以，不需要聽到壟斷兩個字就盲目的反對。它可能很大隻，但不一定是魔王。
舉例來說，如果老張賣的牛肉麵就是比老王賣的好吃很多，所以該條巷子裡面的 100 戶人家都跑去吃老張牛肉麵而非老王牛肉麵，這樣的壟斷結果，就是所謂的自然壟斷，是對於好吃牛肉麵的獎勵，也是將難吃牛肉麵淘汰的機制。
反托拉斯法的存在是為了反壟斷？
錯，反托拉斯法並不是為了反壟斷而存在的。反托拉斯法又可以叫做商業競爭法，是用來規範企業不得使用不當的競爭手法來傷害消費者利益。在壟斷的案例中，反托拉斯法基本上，是為了防止壟斷企業可能產生的』不公平競爭『而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而存在的。而在』不公平競爭』與』消費者利益受損』兩個主要因素中，通常後者的重要性，又比前者高了很多。也就是說，在判定企業競爭行為是否適用反托拉斯法的最主要依據，是依據這樣的競爭行為是否會影響長期(而非短期)的消費者利益。
壟斷企業對於新創企業的競爭一定是不公平的？
答案依舊是 - 錯。 壟斷企業，原本就會佔有經營上的優勢，但不代表那些優勢一定是不公平的。那些營運上的優勢，只要不牽涉到反托拉斯法內規範的非法競爭項目，都算是被承認合理的競爭優勢，而非不公平的競爭。
舉例來說，假設大雄想要進軍零售業，當他去批貨時，發現他沒有辦法批到像大賣場那麼低的價格，導致他的成本比較高，大賣場在這種場合的競爭優勢，就是符合公平規範的競爭優勢。因為那是大賣場展了很多店，所以進貨的量比較大，有比較強的議價力量所造成的。所以，即使大賣場很明顯的對大雄的雜貨店有壓到性的優勢，仍然是合理合法的公平競爭優勢。
所以，那反托拉斯法到底是在規範什麼呢？
在認清了以上三個現實後，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壟斷與反托拉斯法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在市場經濟中，所有的廠商都會想要從消費者身上賺到錢，這個錢，有個名稱，叫做利潤。舉例來說，假設小詹用 100 塊買了貨品A，並且將貨品A用150塊的價格轉賣給小陳，則小詹的利潤就是 50 塊。而身為廠商的小詹，當然希望這個利潤越高越好，如果能用 200 塊賣出去，他的利潤就有 100 塊，而如果能用 1000 塊賣出去的話，小詹的利潤就高達 900 塊。
所以，在資本主義主導的市場經濟中，我們可以期待所有的廠商都在追求其利潤的最大化。而在哪種市場中，廠商能夠得到最高的利潤呢？當然就是一個完全沒有競爭對手的市場。假設這個產品全世界只有我能夠賣，而且每個人都非得需要這個東西，那我就可以定個非常高的價格，而我的顧客會毫無反抗的空間。
聽起來很可怕，對吧。不過，理論上無限漲價這件事並不會發生，為什麼呢？這時候就要導進另外一個概念，叫做「超額利潤」。(由於超額利潤有不同的用法，在這邊 MBR 對於超額利潤的定義並不一定與其他文章中的超額利潤相同)
什麼叫超額利潤呢？簡單來說，就是當一個產品能夠賺得比它合理該賺到的錢多很多的時候，這些多賺的錢就叫超額利潤。
假設有個廠商在某個領域沒有競爭對手，導致它的產品可以賺到很多錢，這時候會發生什麼事呢？最有可能發生的，就是很多人看到這麼好的利潤就眼紅了，也進入這個市場開始搶生意。這個時候，由於市場開始競爭，所以產品價格會下降。這個時候的利潤，就會從超額利潤降低變成合理利潤。
舉例來說，假設咕狗公司推出了小叮噹機器貓這個暢銷產品，一個成本為 200 元。如果咕狗公司一個賣 1000 塊，此時利潤就是 800 塊。當然 800 塊的利潤，可能會引起貧狗公司的興趣，想說雖然我得花個幾千萬的研發預算，要多加個幾百個員工，但是一個機器貓可以賺 800 塊實在太誘人了，所以下令要生產出 I-cat 進入市場時，這個時候，市場就會從獨占變成有第二家廠商進入，此時就會產生市場競爭。所以 800 元的利潤，對於這個產品是屬於超額利潤。
但是，假設咕狗公司把小叮噹機器貓的定價定在 400 塊，這時候貧狗公司可能會想說，雖然做一隻 I-cat 可以賺 200 塊，但是考慮到需要投入的研發經費跟人員，這 200 塊的利潤實在沒有太大的吸引力，這個時候，貧狗公司可能就會放棄  I-cat 計畫，此時市場維持獨佔狀態。
而在這個例子中，咕狗的小叮噹機器貓的定價可以從 200 到 1000元之間調整，在超過了某個售價後，會讓其他廠商覺得投入這個市場是值得的，而在低於這個價格時，會讓其他廠商覺得投入這個市場不值得。假設這個價格是 400 塊，則此時的利潤，就被稱作合理利潤。
而整個反托拉斯法的終極精神，就是如何保障在壟斷或寡占市場下，消費者被廠商賺的錢，是屬於合理利潤的範圍，而非屬於超額利潤。也就是說，整個反托拉斯法的機制，就是要讓小叮噹機器貓的定價維持在 40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原本 Miula Business Review 沒有特別想要評論關於上週二，由「號稱」台灣網路三天王所召開的，反對雅虎併購無名的記者會。畢竟，這樁併購案大致上看起來，是沒有什麼不當競爭的問題的，而且公平會也正在審理中，是否會通過，很快就會知道了。</p>
<p>基本上，這場記者會，很像是一場專門唬弄產業外行人的熱鬧活動。召開記者會的人，大概對於反托拉斯法以及什麼是壟斷並不清楚，導致這場控訴最後看起來比較像是小朋友哭鬧要糖吃的感覺。比較可惜的是，這場記者會，實際上對於詹宏志與陳正然兩位網路前輩的視野與格局都是扣分的，倒是 Webs-tv 的陳銘堯，反而再次展現了他的企圖心與權謀。</p>
<p>不過，由於部分網路上的評論，充斥著似是而非的言論(包含了某晚報一篇觀念相當失敗的社論)。加上網路產業是否有壟斷這個問題，是一個很有趣，而且很少被探討的議題，所以 MBR 特別在此，與各位讀者一起探討一下，雅虎併購無名這個動作，是否有托拉斯的疑慮，而更大的問題是，在網路產業這個環境內，是否真的有壟斷的問題。</p>
<p>首先，讓 MBR 先來澄清幾個似是而非的概念 -</p>
<p><strong>壟斷是邪惡的? 我們必須像對抗大魔王般的對抗它嗎？</strong>..</p>
<p><span id="more-58"></span></p>
<p>錯，壟斷不是邪惡的。實際上，壟斷可能是由市場機制自由產生的最後狀態。與任何一種其他的競爭狀態相比，壟斷並沒有特別邪惡。在有些產業，壟斷反而是市場競爭的最佳解。所以，不需要聽到壟斷兩個字就盲目的反對。它可能很大隻，但不一定是魔王。</p>
<p>舉例來說，如果老張賣的牛肉麵就是比老王賣的好吃很多，所以該條巷子裡面的 100 戶人家都跑去吃老張牛肉麵而非老王牛肉麵，這樣的壟斷結果，就是所謂的自然壟斷，是對於好吃牛肉麵的獎勵，也是將難吃牛肉麵淘汰的機制。</p>
<p><strong>反托拉斯法的存在是為了反壟斷？</strong></p>
<p>錯，反托拉斯法並不是為了反壟斷而存在的。反托拉斯法又可以叫做商業競爭法，是用來規範企業不得使用不當的競爭手法來傷害消費者利益。在壟斷的案例中，反托拉斯法基本上，是為了防止壟斷企業可能產生的』<strong>不公平競爭</strong>『而導致』<strong>消費者利益受損</strong>『而存在的。而在』不公平競爭』與』消費者利益受損』兩個主要因素中，通常後者的重要性，又比前者高了很多。也就是說，在判定企業競爭行為是否適用反托拉斯法的最主要依據，是依據這樣的競爭行為是否會影響長期(而非短期)的消費者利益。</p>
<p><strong>壟斷企業對於新創企業的競爭一定是不公平的？</strong></p>
<p>答案依舊是 - 錯。 壟斷企業，原本就會佔有經營上的優勢，但不代表那些優勢一定是不公平的。那些營運上的優勢，只要不牽涉到反托拉斯法內規範的非法競爭項目，都算是被承認合理的競爭優勢，而非不公平的競爭。</p>
<p>舉例來說，假設大雄想要進軍零售業，當他去批貨時，發現他沒有辦法批到像大賣場那麼低的價格，導致他的成本比較高，大賣場在這種場合的競爭優勢，就是符合公平規範的競爭優勢。因為那是大賣場展了很多店，所以進貨的量比較大，有比較強的議價力量所造成的。所以，即使大賣場很明顯的對大雄的雜貨店有壓到性的優勢，仍然是合理合法的公平競爭優勢。</p>
<p><strong>所以，那反托拉斯法到底是在規範什麼呢？</strong></p>
<p>在認清了以上三個現實後，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壟斷與反托拉斯法到底是怎麼一回事。</p>
<p>在市場經濟中，所有的廠商都會想要從消費者身上賺到錢，這個錢，有個名稱，叫做利潤。舉例來說，假設小詹用 100 塊買了貨品A，並且將貨品A用150塊的價格轉賣給小陳，則小詹的利潤就是 50 塊。而身為廠商的小詹，當然希望這個利潤<strong>越高越好</strong>，如果能用 200 塊賣出去，他的利潤就有 100 塊，而如果能用 1000 塊賣出去的話，小詹的利潤就高達 900 塊。</p>
<p>所以，在資本主義主導的市場經濟中，我們可以期待所有的廠商都在追求其利潤的最大化。而在哪種市場中，廠商能夠得到最高的利潤呢？當然就是一個完全沒有競爭對手的市場。假設這個產品全世界只有我能夠賣，而且每個人都非得需要這個東西，那我就可以定個非常高的價格，而我的顧客會毫無反抗的空間。</p>
<p>聽起來很可怕，對吧。不過，理論上無限漲價這件事並不會發生，為什麼呢？這時候就要導進另外一個概念，叫做「超額利潤」。(由於超額利潤有不同的用法，在這邊 MBR 對於超額利潤的定義並不一定與其他文章中的超額利潤相同)</p>
<p>什麼叫<strong>超額利潤</strong>呢？簡單來說，就是當一個產品能夠賺得比它合理該賺到的錢多很多的時候，這些多賺的錢就叫超額利潤。</p>
<p>假設有個廠商在某個領域沒有競爭對手，導致它的產品可以賺到很多錢，這時候會發生什麼事呢？最有可能發生的，就是很多人看到這麼好的利潤就眼紅了，也進入這個市場開始搶生意。這個時候，由於市場開始競爭，所以產品價格會下降。這個時候的利潤，就會從超額利潤降低變成合理利潤。</p>
<p>舉例來說，假設咕狗公司推出了小叮噹機器貓這個暢銷產品，一個成本為 200 元。如果咕狗公司一個賣 1000 塊，此時利潤就是 800 塊。當然 800 塊的利潤，可能會引起貧狗公司的興趣，想說雖然我得花個幾千萬的研發預算，要多加個幾百個員工，但是一個機器貓可以賺 800 塊實在太誘人了，所以下令要生產出 I-cat 進入市場時，這個時候，市場就會從獨占變成有第二家廠商進入，此時就會產生市場競爭。所以 800 元的利潤，對於這個產品是屬於超額利潤。</p>
<p>但是，假設咕狗公司把小叮噹機器貓的定價定在 400 塊，這時候貧狗公司可能會想說，雖然做一隻 I-cat 可以賺 200 塊，但是考慮到需要投入的研發經費跟人員，這 200 塊的利潤實在沒有太大的吸引力，這個時候，貧狗公司可能就會放棄  I-cat 計畫，此時市場維持獨佔狀態。</p>
<p>而在這個例子中，咕狗的小叮噹機器貓的定價可以從 200 到 1000元之間調整，在超過了某個售價後，會讓其他廠商覺得投入這個市場是值得的，而在低於這個價格時，會讓其他廠商覺得投入這個市場不值得。假設這個價格是 400 塊，則此時的利潤，就被稱作合理利潤。</p>
<p>而整個反托拉斯法的終極精神，就是如何保障在壟斷或寡占市場下，消費者被廠商賺的錢，是屬於合理利潤的範圍，而非屬於超額利潤。也就是說，整個反托拉斯法的機制，就是要讓小叮噹機器貓的定價維持在 400 塊這個合理價格，並且確保在定價超過 400 的時候，壟斷廠商不會使用不合理的優勢來阻擋競爭廠商出現。</p>
<p>至於哪些算是不合理的優勢，哪些算是合理的優勢呢？大致上反托拉斯法規範的非法競爭行為範圍包括了，聯合訂價、圍標、搭售、地域不競爭合作等。這些都是會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的行為。</p>
<p><strong>小結論 &#8211; 反托拉斯法並不是反對壟斷，而是反對壟斷廠商透過 『非法手段』 來獲得超額利潤，傷害消費者的權益。而非法不非法，最主要的認定方式就是，是否以不公平的手段，來降低消費者選擇的機會。</strong></p>
<p>接下來我們來看  Yahoo 併購無名的這個併購案，是否真的會因此，降低了台灣網路使用者的選擇與權益。</p>
<p>要探討這個議題，其核心關鍵就是下面這個問題。</p>
<p><strong>問題: 網路上網頁瀏覽數的佔有率，如果非常高的時候，是否有可能讓新的競爭者無法進入，讓既有領先廠商永遠不用面對競爭，可以享受超額的利潤？網路上的壟斷廠商是否會阻礙創新？</strong></p>
<p>MBR 的答案是 &#8211; NO。所以，雅虎的併購案，並不適用於反托拉斯法。</p>
<p>更明確的說法是: 在目前的網路世界中，即使某網站在網頁瀏覽數上達到了壟斷的地位，但是這樣的壟斷並無法阻擋競爭者進入市場，同時也無法替該網站製造超額利潤，所以並不會因此影響消費者的利益。 </p>
<p>簡單來說，原本在實體商業世界可能成立的「廠商透過併購取得絕對優勢市佔率造成可能發生不公平競爭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的狀況，在網路世界是並不成立的。</p>
<p>為什麼這樣的併購情形，如果是實體商品的廠商，有可能會觸犯反托拉斯法呢？首先，有些實體商品的進入門檻很高，既有競爭如果被消滅，可能會沒有任何新廠商有能力進入，如民航界的波音與空中巴士。另外，由於實體通路的貨架有限，在壟斷的狀況下，新廠商的新產品可能會無法上商店的貨架，毫無出現在消費者面前的機會(想想看7-11的貨架是多難進去的)。所以實體產業的併購，是比較有可能產生反托拉斯法的疑慮的。</p>
<p>但是上述的兩個因素，在網路產業似乎並不成立。</p>
<p>網站公司基本上建置成本跟技術都不高，只要有一定的資本跟好的商業模式，幾乎可以說是人人都有能力進入這個產業。而在網路產業中，不管你的 pageview 有多高，你還是無法阻止使用者在網址列上打上別的網站的。也就是說，在傳統的壟斷併購下可能導致的競爭者無能或者是消費者接觸壟斷，在網路產業上，完全不會發生。</p>
<p>從現實的例子來看也是如此。北美的網站市場，原本是由 AOL / Yahoo / MSN / Google 這幾個網站寡占，這幾個網站加起來的 pageview 市佔率，也是具有壓倒性的優勢的。但即使在這種狀況下，新的網站仍然能紛紛冒出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 MySpace 與 YouTube，這兩個網站，從 0 開始，也不過花了兩年的時間，就成為市場上舉足輕重的競爭者。原本寡占者的壓倒性pageview，完全沒有成為新競爭者的障礙。</p>
<p>而在國內網站中，這次被併購的主角無名小站，不也是最好的例子？即使在雅虎獨強的網路市場中，一個新創企業也仍然能投入市場，並且獲得成功。很明顯的，台灣網路消費者的權益，並沒有因為雅虎這家網站佔有了極高的市佔率，就導致新的網站無法出現在台灣的網路市場上。所以，MBR 認為，雅虎對於無名的併購，是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中反托拉斯部分的疑慮的。不過，公平會的法律專家，是否真的了解網路產業，恐怕是個大問號就是了。</p>
<p>而這次提出 pageview 市佔率的說法，其實也有問題。 實際上，網路產業是否會造成托拉斯的問題，重點並不是 pageview，而是所謂的網站到達率 reach。</p>
<p>網站到達率代表的意義是，在台灣全體的網路使用者中會有多少人上到這個網站。假設今天某 A 網站的 reach 率達到80%，另一個 B 網站的 reach 率則是60%，而其他所有網站的 reach 率都只有 1%，這個時候，A與B的併購，』可能』會有托拉斯的問題，因為在這種狀況下，有可能對於消費者的 Access 權力造成傷害。但是，以台灣目前的網站 reach 率來說，雅虎固然高居榜首超過 90%，但其他幾個競爭對手(PCHome、Yam+Webs-tv、MSN)基本上也都有 60% 以上。這也就是說，雅虎的超高網頁瀏覽數市佔率，是並沒有辦法阻擋這些其他的網路公司將他們的服務 Deliver 給消費者的。至於最後網頁瀏覽數為何差這麼多？這些網站本身不爭氣的可能性大概是有 99% 吧。</p>
<p>這次這場記者會故意選 pageview 市佔率而不選 reach 比率，恐怕是想造成誤導公平會的效果。</p>
<p>再來談一談這場記者會控訴的另外一個問題 &#8211; 「台灣的網路廣告會幾乎被雅虎獨占」。以目前來說，這的確是事實。但是，這會不會引發反托拉斯法呢？</p>
<p>簡單來說，假設廠商是因為下廣告在雅虎上比下在PCHome上效果會比較好，所以才選擇 Yahoo 的廣告，這樣是沒有任何問題的。</p>
<p>如果雅虎採取了非法的競爭手段，如「你如果敢下PChome廣告，我雅虎就不讓你下廣告」之類的作法，導致了廣告主被迫不能在 PChome 或 Yam 上面下廣告，這樣就有濫用壟斷地位的問題。但是如果雅虎沒有用這些不公平手段，則在網路廣告上的獨占，就是他們合理的成果。</p>
<p>目前看來，雅虎並沒有採取任何這樣手段，所以大概是沒有托拉斯的疑慮。</p>
<p><strong>結論 -  雅虎併購無名，並不構成反托拉斯法的條件。</strong></p>
<p>最後，Miula 要說說自己對於雅虎獨霸台灣網路界的看法。</p>
<ul>
<li>Yahoo 並不是真的無法被挑戰的。</li>
</ul>
<p>Miula 的某位朋友 K 君，在台灣推出了某樣網路服務，短短一年多內會員就突破百萬。當他在跟 Yahoo 談合作時，雙方的地位基本上是平起平坐的。也就是說，網路創業家們，只要你們的 Idea 夠好，技術能力夠好，行銷能力夠好，你們也是有可能在一兩年的創業後，達到足以跟 Yahoo 平起平坐的地位。(實際上，在無名的併購談判中，無名基本上也是跟 Yahoo 平起平坐的 &#8211; 雙方都希望成局，不成局也都會有一定的傷害)</p>
<p>總而言之，會認為雅虎在網頁瀏覽數上的壟斷，會造成新進者的不公平競爭的人，不是對自己過度沒信心，就是對於網路產業的本質，並不了解。</p>
<p>至於該場記者會中的網路三巨頭，是屬於哪一類呢？還是兼具兩者？這就交給各位讀者自己判斷了。</p>
<p>&#8212;</p>
<p>延伸閱讀 -</p>
<p>兩場記者會後的10點「友情提醒」- <a href="http://mr6.cc/?p=679"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r6.cc');">http://mr6.cc/?p=679</a></p>
<p>不吐不快的反 Yahoo 併購無名記者會(上)(下) -</p>
<p><a href="http://publicip.blogspot.com/2007/01/yahoo.html"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publicip.blogspot.com');">http://publicip.blogspot.com/2007/01/yahoo.html</a></p>
<p><a href="http://publicip.blogspot.com/2007/01/2.html"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publicip.blogspot.com');">http://publicip.blogspot.com/2007/01/2.html</a></p>
<p>那篇很糟糕的社論 &#8211; <u><font color="#800080"><a href="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3707417.shtml"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udn.com');">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3707417.shtml</a></font></u></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a href="http://metamuse.blogspot.com/2007/01/yahoo.htm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etamuse.blogspot.com');"> 當 Yahoo! 奇摩等於「台灣」網路的時候，我迫不及待迎向這樣的自由</a> </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a href="http://metamuse.blogspot.com/2007/01/yahoo_27.htm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metamuse.blogspot.com');"> [言之無物]關於 Yahoo! 奇摩 併購 無名小站之想法</a></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a href="http://blog.roodo.com/antony0425/archives/2666167.htm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blog.roodo.com');">反了Yahoo購併無名之後，那我們呢？</a></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a href="http://sdkfz251.blogspot.com/2007/01/conference.html"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urchinTracker ('/outbound/article/sdkfz251.blogspot.com');"> [Conference] 膀胱無力的任性哭訴</a></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8212;</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PS1. 為了避免誤會，在此說明 Miula 並不曾任職於 Yahoo / PCHome / Yam / Webs-tv 以及上述四間公司的任何關係企業。但由於在此業界，所以各家網站都認識一些人。Miula 的詳細介紹可以在』關於MBR』頁面中找到。</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PS2. 無名的創業團隊處理白金會員的權益很糟糕，Webs-tv 處理蕃薯藤員工以及樂多部落格的手法也很糟糕，但是這些都跟 Yahoo 併購無名到底有沒有觸犯到反托拉斯法沒有關係。</font></font></p>
<p><font color="#800080"><font color="#000000">PS3. 如果這場記者會的某個主角的所屬網站未來要上市上櫃，MBR 建議大家不要碰。該網站的併購似乎並沒有產生更好的經營績效，那些併購，包含了這場記者會在內，炒作知名度的用心可能遠大於真的好好經營的決心。這樣的企業，即使上市時可能會號稱台灣網路界的最大反對黨，但是會不會是個好的投資對象，Miula 個人會持保留態度。當然以上純屬 MBR 的觀察，不一定為真，也請各位讀者自行判斷囉。</font></font></p>
<p>PS4. 由於 Miula 並非學法律出身，如果對於壟斷與反托拉斯法的看法有不夠周延之處，也請各位不吝指教。 現實中，台灣其實沒有反托拉斯法，但公平交易法中也有規範類似的內容。</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miula.cc/archives/58/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35</slash:comments>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