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與經理人必修的道德課之一 – 談企業責任
過去這一年,還真是台灣企業界的震撼年。從明基西門子的分家,中信金辜仲諒的紅火疑雲,到力霸集團的崩潰,一幕幕商場現形記,不斷地在小老百姓的面前上演。但這齣戲碼還沒有告一段落,就在上週,明基與力捷分別因為內線交易被檢警單位突擊搜索,又演出了新一波的小高潮。
原本,在一開始明基遭檢調搜索的事件中,MBR 並不想特別站出來批判 BenQ 與 KY 團隊。一來,這是款尚在調查中的案件,雖然檢調會突擊搜索代表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但是最後有沒有罪,還是要讓法院的判決來裁定。二來,MBR 之前已經用力批判過明基一陣子了,一直鞭明基,也怕讓人誤會 MBR 是否別有用心還是跟明基結仇之類的。
不過,上週五 Miula 在國外出差回程的飛機上,看到報紙上寫著力晶集團遭檢調搜索時,當時的心情真是陷入了五味雜陳。一方面,欣喜國內的司法機關終於開始認真調查這些經濟犯罪,另一方面,卻也憂心台灣是否再也出不了真正能令人尊敬的企業與企業家,而企業道德淪喪的狀況,似乎已經變成了台灣的常態。
企業也要有道德? 不會吧? 一定會有人會這樣問,但是你沒聽錯。
Business Ethics &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企業道德與企業責任,是 21 世紀,所有企業與專業經理人,都必須認真面對的課題。
要談企業道德前,一定要先談企業責任
一定會有好奇的學生要舉手發問了:「請問,企業的存在目的不是為股東謀取最大獲利嗎?企業不是只要跟股東負責就好了嗎?我唯一聽過企業跟道德扯上關係的句子叫做 – 『不獲利的企業是不道德的』耶!」
不過很抱歉地,MBR 要告訴這位學生 – 你那已經是上一個世紀的想法了 ! 關於企業道不道德,更新更好也更合理的概念是 – 『不盡企業責任的企業,是不道德的『。
在歐美大企業紛紛傳出重大醜聞的 20 世紀末與 21 世紀初,許多知名的學者與企業家紛紛提出了新看法,企業不是只對股東負責就好。企業是社會的一份子,無法獨立於社會的其他要素而存在。而所謂的企業責任,就是指,企業除了對股東外,也必須向這些社會要素負責。
新的規則 – From Shareholder to Stakeholder
Shareholder,指的是股東。Stakeholder,指的是利害關係人。企業道德從 20 世紀到 21 世紀的轉變,就是由只注重股東權益,改變成除了股東權益外,其他的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也很重要。
企業要負責的對象,這些利害關係人,通常包括了哪些人呢? 首先就是顧客了。另外,員工、公司週圍社區,以及社會大眾也是主要的 Stakeholder。最後,相關的往來廠商,也算是利害關係人的一份子。
想想企業如果只需要對股東負責就完成了其道德義務,而不需要對其他要素負責時,會發生什麼事呢?
屆時,全世界最有道德的公司,莫過於電話詐騙集團莫屬了吧。此外,賣黑心棉被,病死豬的商人,也都是道德典範,因為這可是最大化股東獲利的好手法呢。犧牲的東西,反正又不是公司的,對吧。
而力霸倒帳害死所有往來廠商,讓王又曾多撈一些錢逃跑,看來也是很道德的事。
當企業只對股東負責任時,這是個多可怕的世界。
所以,為了避免世界越來越可怕,新世紀的企業責任範疇,基本上擴展到了五大要素,分別是 - 股東、顧客、員工、社區/社會、往來廠商 – 這五大利害關係人。
為何李焜耀會為了併購西門子的莽撞被批判? 因為他忽略了對股東負責,同時也不夠對明基與西門子的員工負責。
為何王又曾會為了掏空力霸被批判? 因為他不但沒有對股東與往來廠商負責,所掏空的大洞還需要整體社會用納稅人的錢來填,嚴重的竊取了社會資產。
為何病死豬的販賣會被批判?因為這對顧客極度不負責任,並且造成社會不安,產生巨大的社會成本。
看到這裡,讀者們應該都會了解,為什麼在現在,對於企業責任的要求,不僅僅止於 Shareholder,而擴展到 Stakeholder 了吧。(沒提到內線交易? 因為內線交易雖然也是很不道德的事,不過是比較屬於職業道德與公司治理的範疇的議題,與企業責任的關連性較小,不過,在A方面沒道德的人,通常在B方面也不會有道德的)
當然,以上的例子都是極端的例子。可是在現實生活中,企業與專業經理人,卻是幾乎每天都要面對兩難的局面。
『這個產品採用 A 設計,會對顧客比較安全,可是調查顯示,消費者對安全極度不重視。該不該增加成本採用 A 設計呢?』
『這個工廠採用 B 的方式處理污水就好,可以省三千萬美金,反正 C 國<套入任何低工資開發中國家> 的標準很鬆,到時候死的是他們又不是我們。』
『經理,我們的車子明明只有一個安全氣囊耶,廣告寫雙氣囊設計好嘛?』 『傻蛋,我們本來就可以裝雙氣囊,記得在廣告最角落用最小的字註明 - 第二顆氣囊須另行付費安裝就好。』
而當我們只要求企業對股東負責時,這些答案都會是一面倒的。在國外,狀況比較好些,企業責任已經逐步成為社會檢視企業的一個重要環節。
但是在台灣,真的有在重視企業責任的企業,是相當少的。而這不單單是他們的問題,因為從媒體,到消費者,到專業經理人,大多數都沒有這樣的概念。特別是商業媒體最為嚴重,因為很多記者都不想跟企業翻臉,所以即使知道不少內幕,寫出來的文章還是都以拍馬屁為主。畢竟,記者薪水不高,能夠有一天轉換到大企業擔任公關或發言人,那可是許多記者的長期生涯規畫呢。
Miula 想,政治人物,一定都很羨慕這些企業家吧。因為,綠營的天王,會被藍色的媒體身家調查外加大找麻煩,藍營的大將,也會被綠色的媒體扒糞攻擊。
但是為數龐大的不肖企業與經理人,卻沒有任何媒體在監督。商業媒體,除了拍馬,就只會唱高調,卻沒有人敢真的監督這些』企業家』。即使爆發了各種弊案,這些媒體還是會為這些不肖商人擦脂抹粉,做一些 『敢冒險衝過頭』 、 『國外都這樣做』 或者是 『辛酸無人知』 的消毒式專題報導。
有這樣的環境,難怪弊案會一樁一樁爆開。
這堂企業責任的課,實在是整個社會都應該來修的企業道德課,其中企業主與專業經理人更是責無旁貸。
而除了企業責任以外,還有哪些企業道德課是企業與經理人必修的呢?Miula Business Review 未來將會陸續推出關於 『職業道德』,』公司治理』,以及』誠信』 的企業道德課,請把筆記本準備好吧。
延伸閱讀 - 明基的好買點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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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 其實 MBR 實在不想整天寫這類主題啊,但是國內的企業主與商業媒體實在太不爭氣了,所以還是下海了。
PS2. 所謂的未來,包括了很近的未來,很遠的未來,還有不可知的未來。
PS3. 我還沒買,也還沒打算要買。
PS4. 上面絕對不是老梗。
企管新話題, 黑暗企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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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好精采
希望每個企業家都能看的這篇
還有
我尊敬與學習的對像又多了一個:)
靠媒體監督比較難,
還是用股票監督吧,
大不了不買KY集團的股票就是。
企業道德的背後,是由個體或集體的個人道德反映而來的。而個人道德是透過家庭教育與社會文化的薰陶而來。
道德這碼子事,往往要靠自我檢證才能發揮功效,若靠他人檢證,只能落到抓包已成違反道德事實的份,更何況有些所違反的道德,更涉及損害他人實質利益以及法律的責任。
所以,若要論及企業道德,我們應當透過身教與言教(孩子們很聰明,若流於與身教不一致的言教,最終空口大話的言教將會落空)趁下一代還年輕受教的時候,給予推己及人,甚至主動助人的價值觀。
要談企業道德之前,恐怕要先看看薰陶個人道德的家庭及社會環境生了什麼病吧。
搞笑一下:
由於Wii的成功,PS3版主也不打算買,PS2就更沒有未來了….
(我家還在堅守著PS2….)
法令執行不夠徹底又何嘗不是助長企業不道德的因素…..
要人們相信司法, 執法人員要更加努力才是….
有感而發囉~
今天只是無聊亂google,沒想到goo到自己去年評論中信金的文章在您的blog裡面轉貼,公司治理的確是全球的面對的嚴重問題。台灣的金融結構長期在政府輔助下不夠成熟透明,因此這幾年當政府對於公股釋出沒有規劃時,許多問題就浮上檯面。新成立如金管會等機關,也沒有發揮當初成立的作用,比如對力霸的財務危機,這幾年來傳聞已久,金管會為何無法有效監控?(雖然我對於前陣子哈佛大頭來台灣演講表示台灣政府應該放任銀行倒閉的觀點不是很贊同,美國股市前兩個禮拜狂瀉一天就已經人心惶惶,更不要提1933年時大蕭條造成的社會問題。台灣這麼小的市場,能付出的社會成本有多少?)企業的社會責任這幾年是很熱門的話題,強調corporate governance除了governant的這個部分以外,還有social responsibility.很高興看到您這精彩的blog,希望以後能多多請益討論!
hi Miula
您好,看過您的文章之後,我也在自己的 blog 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有些和您不同的看法,以及我對企業社會責任這議題的其他意見,希望您能不吝指教。
MBR 真是個好 blog,感謝您常常給讀者豐富的資訊,期待您更多文章 :)
不解為何像創意電子這樣股價
反而沒有政府出面去查
「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的舊思維無濟於事。
說真的,很高興看到本文引起了些不同的看法。
高喊道德口號到底有沒有用? 很多例子告訴我們,口號就只是口號而已。
但真的完全沒有用嗎?
至少對 Miula 是有用的。
我在企業界擔任專業經理人時,是以高度的企業道德標準,來要求公司與自己的。不敢說自己做了多少,但是基本上,Miula 可以說在自身的管理範圍內,我是對股東、員工、關係廠商、顧客這些 Stakeholder 盡心盡力的。
為什麼這麼做? 良心,很簡單的答案。
但如果我不是正好在美國念 MBA 時,教授拼命灌輸我們企業責任的概念(恩龍案後兩年,呵呵),或許我的良心會少很多,也不一定。
所以,MBR 的立場是,盡力而為。或許會多了些經理人以及企業主,看了這篇文章,最後改變了些想法,也說不定呢。
To C.Seetoo
我想,我們著重的層面是不同的,不過看到貴文說 MBR 只是打嘴砲批評不肖企業
有點小難過就是了。沒有批判與監督的世界會比較好嗎 ?
現下,
美國各大商管學院,會加強課程中對企業道德的部分,就是認知到
只靠現有的法律,或者是某種程度形成自肥架構的高階經理人與董事會
是不夠的。在沒有辦法建立起更好的架構之前,只能先寄望於企業主與經理人的良心
企業的責任到底是什麼 ? 僅僅是為了替股東獲利嗎 ?
這在學界,都興起了很大的反思。當然,這是個很見仁見智的問題。
這跟我們真正想要的商業社會,是怎麼樣的,有很大的關係。
左派與右派不是莫名奇妙產生的,不是嗎?
再說明基投資西門子的案子好了。
明基投資西門子,很大的一個問題是,經理人的報酬與責任成了不對等的狀態
對於股東,是非常不公平的。而理應扮演監督的董事會,卻又在母子公司交叉持股
下,成為保護傘,而不是監督者。
而明基,我只能說,他們的高階主管很多我都熟識,其它電子公司的高階主管我也認識
不少。這業界的黑暗,實在是不足為外人道就是了。
To thinkerCKD
我想,本文並沒有攻擊 Friedman 看法的意圖。實際上,Stakeholder 概念,比起有明確規範的 Stockholder概念,是模糊許多的。但或許彼此間衝突也沒這麼大。如同貴文所說,Friedman 看法的重要前提是合法。
換個角度想
會有法律來規範 『企業除了對股東以外的責任』,不就證明了,企業不只是要跟股東負責這件事嗎?
要把這些責任,劃到須遵守的法律義務還是須被監督的道德責任上,不也只是報帳科目別的差別嗎? 呵呵
MBR 這篇文章,其實不是講 『企業社會責任 CSR』,而是講更上位一點的企業責任。
而考慮到各國的官商勾結狀況,也不禁會讓人去思考
只靠法律來規範企業責任,夠不夠? 是否還需要加上其他的監督力量?
會說企業責任是道德課,而不是法律課,不就是因為,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不是嗎?
我覺得只靠法律規範是很不夠的,畢竟法律條文再細也無法面面俱到。(題外話,想起某位哲人曾說過:「法律愈多,道德愈差。」)除了法律,我們的確需要其它監督機制與力量。
但就像 C.Seetoo 所提的法律問題,我認為法律也有它能貢獻的地方,儘管法律總是落後於現實情況。
但如何執行?道德倫理怎麼衡量?由誰衡量?法律規範如何修正?哪些行為劃入法律規範內?另一股監督力量又如何形成與運作?這些問題都很難解決,牽涉到的面向極廣,但若不多管齊下,恐怕也難有成果。單指望人的「良心」,我卻認為十分不踏實 :p
至於企業倫理的衡量,我提供兩個網站供大家參考:
1. http://www.iosreporting.org/
2. http://www.globalreporting.org/Home
或許這裡頭還有許多地方需要克服,但的確已經有人在嘗試了。
Miula兄
看您的文章許久
想針對這個議題發表一點意見
基本上小弟的看法和thinkerCKD兄比較相似
小弟認為,企業存在的目的只有唯一的一個,就是追求股東
權益最大化。企業治理也好、企業道德約束也好,
都只是shareholder為了避免太高的agency cost
想出的方法。
另外對於企業獲利方法仍應以法律約束比較恰當,至於企業
以不道德的方法獲利,就只能以道德或其他途徑解決了。
如StarBucks與衣索匹亞的案子。
IMHO.
我想用道德來約束企業是一個很抽象其困難的規範方式,
以下言論僅適用民主社會….
如果應用M型化社會來說的話,
(事實上我覺得只有M型消費而不是社會…)
企業屬於有錢人的那一頭,
而一般人則屬於經濟不那麼充裕但人數較多(多很多),
監督企業沒有比政府公權力來的有效,
(有很多人都說投資者自己不慎選投資標地,但是他媽的哪那麼好看出來)
而政府權力則來自於人民,
(我想大家都知道)
政府的構成是政治家或是政客,
為了爭取選票,應該是為多數的人的利益著想,
當然不是剝削企業,而是要企業正式誠信或著回饋社會等行為,
可是很不幸的台灣政治並非由人民主導,
個人以為是在於教育的問題,
對民主的不了解及政治、意識等的操弄,
所以關心的主題也不長涉及遠本自己應該關心的自身利益,
當然,政客也就不需要關心,
結果就是要等到一個大事情爆發,
才會引發一陣短暫的治標動作….
因此討論企業道德,不如從全民教育著手
(至少十年後下一代的教育及民主公民素養要比現在高)
讓人們了解我們的權力及影響力,
甚至影響到下一波的企業人才
(知識也有所謂的流行)
這樣的言論好像是老生談,
可是事實上,很多新理論都是來自簡單的想法
(EX.藍海策略 來自 差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