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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黑暗企業界系列 &#8211; 王子落難記後續報導」的迴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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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Miula 商業評論  - 商業、行銷、網路、對話</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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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miula</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32/comment-page-1#comment-2222</link>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pubDate>Fri, 16 Feb 2007 07:59:5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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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後續補充資料:

戳破「騙局」 檢方：辜濂松證詞 咬死兒子女婿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7/02/16 04:09 記者:　陳志賢、陳一姍／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中信金弊案，發現中信金以子公司購買兆豐金股票、購買結構債等方式插旗兆豐金，其購買海外結構債的過程，簡直就是一樁精心設計的「騙局」，實際是藉外資避險帳戶，掌控兆豐金股票，以外資「鎖碼」併購。

檢調甚至形容，中信金弊案如同台灣版的「安隆案」。就連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在接受檢調訊問時，亦不諱言中信金作法有「瑕疪」，他向檢方證稱，「董事會決議購併前，私人購買併購標的，就是內線交易」。檢調指出，單是辜濂松的證詞就足以「咬死」兒子辜仲諒及女婿陳俊哲。

未經董事會 坦言內線交昜

檢調為了證明購併小組投資結構債的決策並未經董事會同意，特別訊問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辜濂松證稱，「張明田等人於董事會討論購併案前，購買兆豐金股票，未經過董事會同意」，他並稱「關於境外公司的相關事宜，均交由陳俊哲處理」。

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等人昨日遭求處銀行法背信最重刑罰，關鍵在於檢調查出「紅火」買結構債的資金來源，根本不是AMROC，而是辜濂松女婿陳俊哲的投資公司，向銀行借來的，成為戳破辜家說法的關鍵。

中信金案爆發以來，中信金不論對金管會或外界的說法都是，當初會把手中百億結構債賣給「紅火」，純粹是為了符合法律的要求，是為了守法。「紅火」跟中信金的關係，是真正買家AMROC設的公司，這是華爾街慣用的手法。

紅火 陳俊哲幕後出資

不過，中信金這些說法，全被檢察官推翻。起訴書指出，「紅火」是一家一人股東，一人董事的紙上公司，資本額只有一美元。紅火股東黃汝強是辜家在香港借殼上市的公司—瀚智企業的秘書，紅火負責人歐詠茵更是瀚智的董事總經理，由於辜仲諒與陳俊哲曾在改名前的瀚智任職，黃、歐兩人都是辜家親信。

起訴書指出，在陳俊哲擔任負責人的多家公司，歐詠茵都兼任這些公司的出納職務，負責幫陳俊哲調度這些公司間之資金並保管印鑑章。

檢調還查出陳俊哲才是紅火背後真正的出資者。起訴書指出，為了讓紅火能以最小成本，獲取暴利。中信銀與紅火簽訂的買賣合約，竟然讓紅火分三期付款，只有付五％頭期款一九五○萬美元，就可以取得三．九億美元的結構債。尾款等跟巴克萊銀行贖回結構債之後再付。

套利十億疑進了辜家

中信金不僅大開方便之門，陳俊哲還幫忙紅火籌錢。檢調查出，為了交割，紅火負責人歐詠茵向陳俊哲擔任實際負責人暨有權簽章人的境外公司Top Genius公司借款三千九百萬美元。其實，Top Genius的財務人員與印章，根本就是歐詠茵。

從人事、資訊流與資金流，辜家要證明十億沒有進入自己的口袋，越來越難。因此，檢方最後是課以求處重刑，並以台灣的安隆案喻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後續補充資料:</p>
<p>戳破「騙局」 檢方：辜濂松證詞 咬死兒子女婿<br />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7/02/16 04:09 記者:　陳志賢、陳一姍／台北報導 </p>
<p>檢調偵辦中信金弊案，發現中信金以子公司購買兆豐金股票、購買結構債等方式插旗兆豐金，其購買海外結構債的過程，簡直就是一樁精心設計的「騙局」，實際是藉外資避險帳戶，掌控兆豐金股票，以外資「鎖碼」併購。</p>
<p>檢調甚至形容，中信金弊案如同台灣版的「安隆案」。就連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在接受檢調訊問時，亦不諱言中信金作法有「瑕疪」，他向檢方證稱，「董事會決議購併前，私人購買併購標的，就是內線交易」。檢調指出，單是辜濂松的證詞就足以「咬死」兒子辜仲諒及女婿陳俊哲。</p>
<p>未經董事會 坦言內線交昜</p>
<p>檢調為了證明購併小組投資結構債的決策並未經董事會同意，特別訊問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辜濂松證稱，「張明田等人於董事會討論購併案前，購買兆豐金股票，未經過董事會同意」，他並稱「關於境外公司的相關事宜，均交由陳俊哲處理」。</p>
<p>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等人昨日遭求處銀行法背信最重刑罰，關鍵在於檢調查出「紅火」買結構債的資金來源，根本不是AMROC，而是辜濂松女婿陳俊哲的投資公司，向銀行借來的，成為戳破辜家說法的關鍵。</p>
<p>中信金案爆發以來，中信金不論對金管會或外界的說法都是，當初會把手中百億結構債賣給「紅火」，純粹是為了符合法律的要求，是為了守法。「紅火」跟中信金的關係，是真正買家AMROC設的公司，這是華爾街慣用的手法。</p>
<p>紅火 陳俊哲幕後出資</p>
<p>不過，中信金這些說法，全被檢察官推翻。起訴書指出，「紅火」是一家一人股東，一人董事的紙上公司，資本額只有一美元。紅火股東黃汝強是辜家在香港借殼上市的公司—瀚智企業的秘書，紅火負責人歐詠茵更是瀚智的董事總經理，由於辜仲諒與陳俊哲曾在改名前的瀚智任職，黃、歐兩人都是辜家親信。</p>
<p>起訴書指出，在陳俊哲擔任負責人的多家公司，歐詠茵都兼任這些公司的出納職務，負責幫陳俊哲調度這些公司間之資金並保管印鑑章。</p>
<p>檢調還查出陳俊哲才是紅火背後真正的出資者。起訴書指出，為了讓紅火能以最小成本，獲取暴利。中信銀與紅火簽訂的買賣合約，竟然讓紅火分三期付款，只有付五％頭期款一九五○萬美元，就可以取得三．九億美元的結構債。尾款等跟巴克萊銀行贖回結構債之後再付。</p>
<p>套利十億疑進了辜家</p>
<p>中信金不僅大開方便之門，陳俊哲還幫忙紅火籌錢。檢調查出，為了交割，紅火負責人歐詠茵向陳俊哲擔任實際負責人暨有權簽章人的境外公司Top Genius公司借款三千九百萬美元。其實，Top Genius的財務人員與印章，根本就是歐詠茵。</p>
<p>從人事、資訊流與資金流，辜家要證明十億沒有進入自己的口袋，越來越難。因此，檢方最後是課以求處重刑，並以台灣的安隆案喻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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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miula</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32/comment-page-1#comment-539</link>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pubDate>Mon, 15 Jan 2007 04:10:48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miula.cc/wordpress/?p=32#comment-539</guid>
		<description>後續報導

將改列被告 陳俊哲恐不回來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7.01.15 03:30 am 
 
  
檢調近日將把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女婿陳俊哲改列投資兆豐金控案的「被告」。據了解，陳俊哲向中信金請假三個月，到明天屆滿，中信金內部已發布老臣陳國世接任陳俊哲的美國子行董事長一職，陳俊哲應不會回來了。

中信金控投資兆豐金控「併購小組」三大成員，統統確定不回來了。前中信金策略長林孝平已辭職，跟中信金「切割」；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檢方通緝，流亡海外；陳俊哲也因可能改列「被告」，選擇不回台灣。

中信金高層透露，「要陳俊哲現在回來，的確很難」。據指出，檢調也對陳俊哲和林孝平發出境管通知，中信金高層說，「進得來就出不去，要他們回來，難喔」！

陳俊哲目前還擔任中信銀美國子行董事長、中信銀法金總經理兩個實缺，中信金內部已發布，由老臣陳國世接美國子行董事長一職，至於中信銀法金總經理，將從兩個總處長吳一揆、陳佳文，擇一升任。

陳俊哲若選擇辭職，將讓中信金董事會的董事席次再少一席，中信金董事會設有七董、三監，辜仲諒去年十一月請辭中信金董事後，還沒補小辜的董事缺，陳俊哲若確定辭職，中信金董事會將只剩下五席董事，還勉強可以開會決議。

至於陳俊哲兼任的中信銀香港分行總經理、中信金法金執行長、中信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等多項職缺，都將陸續確定人選。

陳俊哲在去年十月十六日，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被檢方收押當天，以「肩膀開刀」為由向中信金請假三個月，並與妻小家人長期滯外不歸。中信金相關單位表示，如果陳俊哲有「身體不適」的理由，提出醫療證明還是可以繼續請長假，但其所兼職務，要趕快找人接手。

但中信金內部，也有員工對「駙馬爺」的肩膀長期疼痛頗為質疑。張明田、財務副總經理林祥曦及法務長鄧彥敦等三人，已從去年十月被羈押長達四個月，眼看就要過年，中信金內部說，「我們覺得，他還是辭職比較痛快」。</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後續報導</p>
<p>將改列被告 陳俊哲恐不回來 </p>
<p>【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7.01.15 03:30 am </p>
<p>檢調近日將把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女婿陳俊哲改列投資兆豐金控案的「被告」。據了解，陳俊哲向中信金請假三個月，到明天屆滿，中信金內部已發布老臣陳國世接任陳俊哲的美國子行董事長一職，陳俊哲應不會回來了。</p>
<p>中信金控投資兆豐金控「併購小組」三大成員，統統確定不回來了。前中信金策略長林孝平已辭職，跟中信金「切割」；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檢方通緝，流亡海外；陳俊哲也因可能改列「被告」，選擇不回台灣。</p>
<p>中信金高層透露，「要陳俊哲現在回來，的確很難」。據指出，檢調也對陳俊哲和林孝平發出境管通知，中信金高層說，「進得來就出不去，要他們回來，難喔」！</p>
<p>陳俊哲目前還擔任中信銀美國子行董事長、中信銀法金總經理兩個實缺，中信金內部已發布，由老臣陳國世接美國子行董事長一職，至於中信銀法金總經理，將從兩個總處長吳一揆、陳佳文，擇一升任。</p>
<p>陳俊哲若選擇辭職，將讓中信金董事會的董事席次再少一席，中信金董事會設有七董、三監，辜仲諒去年十一月請辭中信金董事後，還沒補小辜的董事缺，陳俊哲若確定辭職，中信金董事會將只剩下五席董事，還勉強可以開會決議。</p>
<p>至於陳俊哲兼任的中信銀香港分行總經理、中信金法金執行長、中信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等多項職缺，都將陸續確定人選。</p>
<p>陳俊哲在去年十月十六日，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被檢方收押當天，以「肩膀開刀」為由向中信金請假三個月，並與妻小家人長期滯外不歸。中信金相關單位表示，如果陳俊哲有「身體不適」的理由，提出醫療證明還是可以繼續請長假，但其所兼職務，要趕快找人接手。</p>
<p>但中信金內部，也有員工對「駙馬爺」的肩膀長期疼痛頗為質疑。張明田、財務副總經理林祥曦及法務長鄧彥敦等三人，已從去年十月被羈押長達四個月，眼看就要過年，中信金內部說，「我們覺得，他還是辭職比較痛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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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Miula</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32/comment-page-1#comment-216</link>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pubDate>Mon, 04 Dec 2006 16:33:5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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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後續報導

----

辜仲諒通緝令 時效至民國120年3月 
 
【中央社／台北四日電】 2006.12.04 07:12 pm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因傳喚、拘提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均未到案，檢方今天下午以辜仲諒涉違金控法、銀行法、背信等罪嫌，正式發布通緝令，通緝時效將至民國一百二十年三月二十七日，檢調也將函請外交部註銷辜仲諒的中華民國護照。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傍晚證實，檢察官曾益盛下午正式對辜仲諒發布通緝，依犯罪行為終了時間開始起算，再扣除檢方分案後的偵查時間，日期確定為三月二十七日。

辜仲諒涉嫌違反金控法與銀行法的背信罪，由於不法金額龐大，依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的規定，為最輕本刑七年以上重罪，依犯罪時間檢視，辜仲諒犯行適用刑法修改前的規定，即追訴期達二十年，若遭通緝得再加重四分之一追訴期合併計算，使得追訴時效長達二十五年。

專案人員表示，檢方對辜仲諒發布通緝後，全案可能先偵結在押被告張明田等三人，至於辜仲諒部分則以通緝案暫時報結，等辜到案後，才簽分「偵緝」案進行調查，檢調後續偵查重點，將指向中信銀香港分行總經理陳俊哲、前中信金策略長林孝平兩人，檢方先前曾兩度以證人傳喚兩人均未到案，若再傳不到，檢方考慮拘提兩人。</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後續報導</p>
<p>&#8212;-</p>
<p>辜仲諒通緝令 時效至民國120年3月 </p>
<p>【中央社／台北四日電】 2006.12.04 07:12 pm </p>
<p>台北地檢署偵辦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因傳喚、拘提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均未到案，檢方今天下午以辜仲諒涉違金控法、銀行法、背信等罪嫌，正式發布通緝令，通緝時效將至民國一百二十年三月二十七日，檢調也將函請外交部註銷辜仲諒的中華民國護照。</p>
<p>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傍晚證實，檢察官曾益盛下午正式對辜仲諒發布通緝，依犯罪行為終了時間開始起算，再扣除檢方分案後的偵查時間，日期確定為三月二十七日。</p>
<p>辜仲諒涉嫌違反金控法與銀行法的背信罪，由於不法金額龐大，依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的規定，為最輕本刑七年以上重罪，依犯罪時間檢視，辜仲諒犯行適用刑法修改前的規定，即追訴期達二十年，若遭通緝得再加重四分之一追訴期合併計算，使得追訴時效長達二十五年。</p>
<p>專案人員表示，檢方對辜仲諒發布通緝後，全案可能先偵結在押被告張明田等三人，至於辜仲諒部分則以通緝案暫時報結，等辜到案後，才簽分「偵緝」案進行調查，檢調後續偵查重點，將指向中信銀香港分行總經理陳俊哲、前中信金策略長林孝平兩人，檢方先前曾兩度以證人傳喚兩人均未到案，若再傳不到，檢方考慮拘提兩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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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Miula</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32/comment-page-1#comment-174</link>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pubDate>Tue, 21 Nov 2006 11:02:1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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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記者張宏業、王聖藜／台北報導】檢調偵辦中信金併購兆豐金案，認為中信銀買賣海外結構債有重大風險控管疏失，昨天跨海傳喚香港巴克萊銀行總稽核劉愛迪等人，以及中信金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簡振平、中信銀市場管理處長許俊仁等共六人，但劉愛迪等港籍銀行人員未到。

檢調透露，中信銀香港分行將金額三點九億的資金，拿去購買長達卅年的結構債券，與中信銀向金管會申報募集資金，是為了辦理授信業務的計畫完全不同。為調查辜仲諒是否早「預謀」併購兆豐金，檢方才傳喚辜的核心幕僚簡振平、許俊仁作證。

檢調發現，中信銀購買海外結構債的方式，是由台北總行打電話到香港確認交易內容，但依銀行對單一上市股票投資不得超過百分之五的規定，中信銀香港分行購買結構債券高達百分之九，如此過於集中的風險，中信金的董事及風險管理高層卻未遵守法規，放任公司高層執行下單，懷疑內情不單純。

據指出，簡振平是美國大學財經博士，辜仲諒在前年布局海外投資時，因公司欠缺風險管理人才，當時以重金挖角，聘任簡振平為風險管理部副總，並對他相當倚重。這次中信金買賣結構債的規畫，簡振平也是決策核心之一。

許俊仁是中信金負責外匯交易高手，素有「首席交易員」稱號，他在花旗銀行金融處長任內，就以精準判斷外匯市場走勢聞名金融圈。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記者張宏業、王聖藜／台北報導】檢調偵辦中信金併購兆豐金案，認為中信銀買賣海外結構債有重大風險控管疏失，昨天跨海傳喚香港巴克萊銀行總稽核劉愛迪等人，以及中信金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簡振平、中信銀市場管理處長許俊仁等共六人，但劉愛迪等港籍銀行人員未到。</p>
<p>檢調透露，中信銀香港分行將金額三點九億的資金，拿去購買長達卅年的結構債券，與中信銀向金管會申報募集資金，是為了辦理授信業務的計畫完全不同。為調查辜仲諒是否早「預謀」併購兆豐金，檢方才傳喚辜的核心幕僚簡振平、許俊仁作證。</p>
<p>檢調發現，中信銀購買海外結構債的方式，是由台北總行打電話到香港確認交易內容，但依銀行對單一上市股票投資不得超過百分之五的規定，中信銀香港分行購買結構債券高達百分之九，如此過於集中的風險，中信金的董事及風險管理高層卻未遵守法規，放任公司高層執行下單，懷疑內情不單純。</p>
<p>據指出，簡振平是美國大學財經博士，辜仲諒在前年布局海外投資時，因公司欠缺風險管理人才，當時以重金挖角，聘任簡振平為風險管理部副總，並對他相當倚重。這次中信金買賣結構債的規畫，簡振平也是決策核心之一。</p>
<p>許俊仁是中信金負責外匯交易高手，素有「首席交易員」稱號，他在花旗銀行金融處長任內，就以精準判斷外匯市場走勢聞名金融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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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Miula</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32/comment-page-1#comment-173</link>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pubDate>Tue, 21 Nov 2006 10:58:4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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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看來是不打算回來了 ...

辜仲諒赴日 可能暫不回台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6.11.21 03:45 am 
 
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昨天在日本現身，對記者說，「台灣那邊很麻煩」，如果回台灣，一定被收押禁見，「那小孩怎麼辦？」外界解讀，辜仲諒說法顯示，他暫時不會回台。

辜仲諒在美國艾森豪獎金研究計畫結束後，即從美國赴日本東京看兒子。中天電視台昨晚在日本東京找到辜仲諒，他當時在一輛休旅車內的駕駛座上，兒子坐在後座。

台北地檢署已兩度寄傳票給辜仲諒，要求他在本月三日、廿二日到案說明中信金案。檢方表示，辜仲諒再無正當理由不到案，可拘提或通緝。

辜仲諒受訪時雖強調，對涉案「一定會給個交代」；但中信金主管昨晚看到媒體畫面後說：「現在辜仲諒回來的機率，越來越低。」

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已經從越南ＡＰＥＣ會議回台北，中信金控內部傳出，辜濂松的私人飛機現在空下來，剛好可以到日本接辜仲諒；如果辜仲諒還有勇氣回台灣面對司法，仍可在明天深夜以前返台。</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看來是不打算回來了 &#8230;</p>
<p>辜仲諒赴日 可能暫不回台 </p>
<p>【聯合報／記者孫中英、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6.11.21 03:45 am </p>
<p>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昨天在日本現身，對記者說，「台灣那邊很麻煩」，如果回台灣，一定被收押禁見，「那小孩怎麼辦？」外界解讀，辜仲諒說法顯示，他暫時不會回台。</p>
<p>辜仲諒在美國艾森豪獎金研究計畫結束後，即從美國赴日本東京看兒子。中天電視台昨晚在日本東京找到辜仲諒，他當時在一輛休旅車內的駕駛座上，兒子坐在後座。</p>
<p>台北地檢署已兩度寄傳票給辜仲諒，要求他在本月三日、廿二日到案說明中信金案。檢方表示，辜仲諒再無正當理由不到案，可拘提或通緝。</p>
<p>辜仲諒受訪時雖強調，對涉案「一定會給個交代」；但中信金主管昨晚看到媒體畫面後說：「現在辜仲諒回來的機率，越來越低。」</p>
<p>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已經從越南ＡＰＥＣ會議回台北，中信金控內部傳出，辜濂松的私人飛機現在空下來，剛好可以到日本接辜仲諒；如果辜仲諒還有勇氣回台灣面對司法，仍可在明天深夜以前返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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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Miula</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32/comment-page-1#comment-172</link>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pubDate>Sun, 19 Nov 2006 05:37:4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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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後續報導 - 或許應該開個賭盤來看看辜少主到底會不會回來？

中信金案》辜仲諒 仍未回台北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6.11.19 05:08 am 
 
  
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在美國兩個月的研修計畫，已經結束。但辜仲諒昨天並沒飛回台北，中信金控一級主管昨天對媒體詢問都回答「我現在在家，沒去機場接機」。

身陷投資兆豐金控風暴的辜仲諒，今年九月即赴美參與艾森豪獎金研究計畫，他向中信金控董事會請假到昨天。

但在艾森豪獎金的閉幕式中，辜仲諒就沒有現身，行蹤成謎。中信金控昨天也表示，辜仲諒應該還沒有回到台北。</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後續報導 &#8211; 或許應該開個賭盤來看看辜少主到底會不會回來？</p>
<p>中信金案》辜仲諒 仍未回台北 </p>
<p>【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6.11.19 05:08 am </p>
<p>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在美國兩個月的研修計畫，已經結束。但辜仲諒昨天並沒飛回台北，中信金控一級主管昨天對媒體詢問都回答「我現在在家，沒去機場接機」。</p>
<p>身陷投資兆豐金控風暴的辜仲諒，今年九月即赴美參與艾森豪獎金研究計畫，他向中信金控董事會請假到昨天。</p>
<p>但在艾森豪獎金的閉幕式中，辜仲諒就沒有現身，行蹤成謎。中信金控昨天也表示，辜仲諒應該還沒有回到台北。</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作者：outworld</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32/comment-page-1#comment-171</link>
		<dc:creator>outworld</dc:creator>
		<pubDate>Sat, 04 Nov 2006 04:34:3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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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現在什麼只要扯上政治
基本上就好像有護航一樣
因為政治因素非關個人啦
因為政治因素操作非關企業責任啦
總之企業越來越政客化=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現在什麼只要扯上政治<br />
基本上就好像有護航一樣<br />
因為政治因素非關個人啦<br />
因為政治因素操作非關企業責任啦<br />
總之企業越來越政客化=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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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Miula</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32/comment-page-1#comment-170</link>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pubDate>Fri, 03 Nov 2006 08:56:27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miula.cc/wordpress/?p=32#comment-170</guid>
		<description>如果沒有問題，需要湮滅證據嗎？

後續報導 -

中信金湮滅證據？凌晨又逮4人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6.11.03 02:56 pm 
 
  
檢調追查中信金金融弊案，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曾益盛今天凌晨與調查局北機組出擊，將中信金高階主管的司機王順逸、陳登科，以及中信金的主管凌成功、洪日順共4人，約談到案後當庭逮捕。

據了解，檢調昨晚先緊急搜索，凌晨2度搜索，目的是接獲中信金在高層的授意下，有湮滅證據的重大嫌疑，經搜索後，查扣8大箱證物。

檢調是在監聽時，接獲中信金疑似湮滅證據的動作，凌晨動員調查員緊急搜索，據了解，檢調首度搜索中信金當天，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的司機，涉嫌將香港中信銀賣給紅火公司結構債的重要資料，偷偷載往台北市仁愛路一處隱秘地點藏放，因此決定拂曉出擊。

據了解，凌晨4時許，王順逸等4人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後，遭檢察官曾益盛當庭逮捕，同時改列被告，未久，檢方再指揮調查局北機組幹員，帶同4人外出追查，上午4人被帶往北機第二辦公室偵訊，截至上午為止，偵辦動作仍在持續進行中。

檢調昨晚先持搜索票前往仁愛路該處地點緊急搜索，據了解，檢調查扣香港紅火公司的重要帳證，其中，還包括英國巴克萊銀行贖回結構債的合約書，由於時間相當緊急，檢調將辜仲諒的司機王順逸、陳登科約談到案後，另約談中信銀的主管凌成功、洪日順，訊後移送台北地檢署漏夜複訊。

此外，檢調昨天也同步提訊在押的中信金法務長鄧彥敦，調查辜仲諒的涉案情形，據了解，檢調緊急搜索後扣查的證物，應與紅火公司有關，正仔細解讀當中，由於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是否返台，目前不得而知，檢方為鞏固中信金金融弊案的事證，正擴大追查中，但以中信金方面的湮滅證據動作看來，以及陸續遭傳喚到案的證人證詞，案情對辜仲諒相當不利。</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如果沒有問題，需要湮滅證據嗎？</p>
<p>後續報導 -</p>
<p>中信金湮滅證據？凌晨又逮4人 </p>
<p>【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6.11.03 02:56 pm </p>
<p>檢調追查中信金金融弊案，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曾益盛今天凌晨與調查局北機組出擊，將中信金高階主管的司機王順逸、陳登科，以及中信金的主管凌成功、洪日順共4人，約談到案後當庭逮捕。</p>
<p>據了解，檢調昨晚先緊急搜索，凌晨2度搜索，目的是接獲中信金在高層的授意下，有湮滅證據的重大嫌疑，經搜索後，查扣8大箱證物。</p>
<p>檢調是在監聽時，接獲中信金疑似湮滅證據的動作，凌晨動員調查員緊急搜索，據了解，檢調首度搜索中信金當天，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的司機，涉嫌將香港中信銀賣給紅火公司結構債的重要資料，偷偷載往台北市仁愛路一處隱秘地點藏放，因此決定拂曉出擊。</p>
<p>據了解，凌晨4時許，王順逸等4人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後，遭檢察官曾益盛當庭逮捕，同時改列被告，未久，檢方再指揮調查局北機組幹員，帶同4人外出追查，上午4人被帶往北機第二辦公室偵訊，截至上午為止，偵辦動作仍在持續進行中。</p>
<p>檢調昨晚先持搜索票前往仁愛路該處地點緊急搜索，據了解，檢調查扣香港紅火公司的重要帳證，其中，還包括英國巴克萊銀行贖回結構債的合約書，由於時間相當緊急，檢調將辜仲諒的司機王順逸、陳登科約談到案後，另約談中信銀的主管凌成功、洪日順，訊後移送台北地檢署漏夜複訊。</p>
<p>此外，檢調昨天也同步提訊在押的中信金法務長鄧彥敦，調查辜仲諒的涉案情形，據了解，檢調緊急搜索後扣查的證物，應與紅火公司有關，正仔細解讀當中，由於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是否返台，目前不得而知，檢方為鞏固中信金金融弊案的事證，正擴大追查中，但以中信金方面的湮滅證據動作看來，以及陸續遭傳喚到案的證人證詞，案情對辜仲諒相當不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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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Will</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32/comment-page-1#comment-169</link>
		<dc:creator>Will</dc:creator>
		<pubDate>Wed, 01 Nov 2006 16:43:38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miula.cc/wordpress/?p=32#comment-169</guid>
		<description>樹林兄的回應提醒了我，
我似乎不應把中信背信案（：P）的商譽損失（好會計的說法）影響放在B2C上。

相反的，如果是B2B的企金業務，
假設今天我是企業主，要作一些境外金融，
我應該會多想想中信這家公司是否有上下其手，
連政府都敢玩的公司難道不敢玩客戶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樹林兄的回應提醒了我，<br />
我似乎不應把中信背信案（：P）的商譽損失（好會計的說法）影響放在B2C上。</p>
<p>相反的，如果是B2B的企金業務，<br />
假設今天我是企業主，要作一些境外金融，<br />
我應該會多想想中信這家公司是否有上下其手，<br />
連政府都敢玩的公司難道不敢玩客戶嗎&#823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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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Miula</title>
		<link>http://blog.miula.cc/archives/32/comment-page-1#comment-168</link>
		<dc:creator>Miula</dc:creator>
		<pubDate>Wed, 01 Nov 2006 03:13:54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miula.cc/wordpress/?p=32#comment-168</guid>
		<description>陳伯松會計觀》不誠實的社會成本─企業篇 
 
【經濟日報／陳伯松】 2006.11.01 03:41 am 
 
  
證券市場和銀行是富人很容易在那兒犯罪或觸犯法網的場所，許多富人卻不以為意。以證券市場為例，證交法第155和157之1條的意圖炒作（摜壓）股價和內線交易，都有刑責規定（同法第171條）。詳讀這兩條文並逐字釋義，除非法律不知所云，否則，許多人讀後可能要驚嘆：「天啊，那我成為罪犯了？」在銀行裡，許多事情若只顧私利，不顧公義，並便宜行事，則諸如「背信」、「侵占」、「偽造文書」...這些罪將隨時伺候。最近幾個案就是如此。

中信金控案其實是老案，中信金想吃掉兆豐金控，在過程中利用海外子銀行玩弄財務金融創新工程，再配以法律契約的包裝，機關則在所謂的紅火1元公司，這是高級財務弊案的標準手法（在華爾街，這也許已習以為常），基本上，它的性質和魔術師在眾人面前變魔術的制式戲法一樣，先要讓觀眾目眩神迷，然後把東西變不見（或變出來）。在中信金案中，魔術師把什麼東西變不見了？答案：約新台幣十億元屬於中信金應得的利益，紅火1元公司介入（這是可被控制的），把這十億元接走了。問題的關鍵在誰實質控制著紅火1元公司，那十億元（2,000多萬美元）的流程走向，誰是最終的獲取人？

誠實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在本案中，人性的誠實應展現在「為人謀，不忠乎」的自省，誰應該存這樣的自省？顯然是中信金內部當事人；又，為「人」謀者究竟是為誰？中信金的幾十萬股東是也，包括外資和一堆菜籃族，中信金的當事人若因此A了人家十億元，鮮車怒馬走在街上，路人會覺得那人身上的光鮮，「我也投資了一份」。

外商渣打收購竹企銀過程中，富邦可能涉入內線交易？從竹企銀的價量走勢圖（日K線）和信用交易紀錄可以明顯看出，它與收購訊息的掌握密切相關，攤開相關期間的交易人，去比對其身分是否屬證交法第157條之1前三款所指的人，並辨別交易人和上述前三款人的真實關係，就可釐清是否構成內線交易。內線交易罪的民事責任（第157條之1第二項）的認定和範圍的界定，或有爭議，然刑責的成立，則不難（同法第171條）。

台新金控吃彰銀案大家記憶猶新，現在進行的一步是：在台新金主導下，彰銀召開了臨時董事會，通過了台新金彰銀合併案的聘任專案財顧的遴選辦法，外行人看不懂這到底有啥玄機，內行人則緊張不已。

所以，公股才全體退席，而上述遴選辦法則在董事會召開進行的程序有瑕疵的情況下，強渡關山。

到底在緊張什麼？合併換股比例。公股和眾小股東（彰銀內非台新金的其他股東，約占75%以上），和台新金在此形成零和賽局，比例的確重要。那只不過是一項專案財顧的遴選辦法而已，跟換股比例有何關聯，有啥要緊？不管您是彰銀方抑或台新金方的股東，那的確重要，而且，本案往後走的每一步驟都很重要。

一年前，台新金買彰銀特別股時，當時公股持18%彰銀，為股東中最大，為何拱手讓出彰銀董事會的治理權給台新金？其合理性和程序正義有無瑕疵，政府為人謀，有不忠乎？

讓大家再想想：上述三案的相關人等（包括政府），眾人委任讓他（她）們處理攸關大家財務利益的事情，過程中，事妥當了嗎？

（作者是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祕書長）</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陳伯松會計觀》不誠實的社會成本─企業篇 </p>
<p>【經濟日報／陳伯松】 2006.11.01 03:41 am </p>
<p>證券市場和銀行是富人很容易在那兒犯罪或觸犯法網的場所，許多富人卻不以為意。以證券市場為例，證交法第155和157之1條的意圖炒作（摜壓）股價和內線交易，都有刑責規定（同法第171條）。詳讀這兩條文並逐字釋義，除非法律不知所云，否則，許多人讀後可能要驚嘆：「天啊，那我成為罪犯了？」在銀行裡，許多事情若只顧私利，不顧公義，並便宜行事，則諸如「背信」、「侵占」、「偽造文書」&#8230;這些罪將隨時伺候。最近幾個案就是如此。</p>
<p>中信金控案其實是老案，中信金想吃掉兆豐金控，在過程中利用海外子銀行玩弄財務金融創新工程，再配以法律契約的包裝，機關則在所謂的紅火1元公司，這是高級財務弊案的標準手法（在華爾街，這也許已習以為常），基本上，它的性質和魔術師在眾人面前變魔術的制式戲法一樣，先要讓觀眾目眩神迷，然後把東西變不見（或變出來）。在中信金案中，魔術師把什麼東西變不見了？答案：約新台幣十億元屬於中信金應得的利益，紅火1元公司介入（這是可被控制的），把這十億元接走了。問題的關鍵在誰實質控制著紅火1元公司，那十億元（2,000多萬美元）的流程走向，誰是最終的獲取人？</p>
<p>誠實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在本案中，人性的誠實應展現在「為人謀，不忠乎」的自省，誰應該存這樣的自省？顯然是中信金內部當事人；又，為「人」謀者究竟是為誰？中信金的幾十萬股東是也，包括外資和一堆菜籃族，中信金的當事人若因此A了人家十億元，鮮車怒馬走在街上，路人會覺得那人身上的光鮮，「我也投資了一份」。</p>
<p>外商渣打收購竹企銀過程中，富邦可能涉入內線交易？從竹企銀的價量走勢圖（日K線）和信用交易紀錄可以明顯看出，它與收購訊息的掌握密切相關，攤開相關期間的交易人，去比對其身分是否屬證交法第157條之1前三款所指的人，並辨別交易人和上述前三款人的真實關係，就可釐清是否構成內線交易。內線交易罪的民事責任（第157條之1第二項）的認定和範圍的界定，或有爭議，然刑責的成立，則不難（同法第171條）。</p>
<p>台新金控吃彰銀案大家記憶猶新，現在進行的一步是：在台新金主導下，彰銀召開了臨時董事會，通過了台新金彰銀合併案的聘任專案財顧的遴選辦法，外行人看不懂這到底有啥玄機，內行人則緊張不已。</p>
<p>所以，公股才全體退席，而上述遴選辦法則在董事會召開進行的程序有瑕疵的情況下，強渡關山。</p>
<p>到底在緊張什麼？合併換股比例。公股和眾小股東（彰銀內非台新金的其他股東，約占75%以上），和台新金在此形成零和賽局，比例的確重要。那只不過是一項專案財顧的遴選辦法而已，跟換股比例有何關聯，有啥要緊？不管您是彰銀方抑或台新金方的股東，那的確重要，而且，本案往後走的每一步驟都很重要。</p>
<p>一年前，台新金買彰銀特別股時，當時公股持18%彰銀，為股東中最大，為何拱手讓出彰銀董事會的治理權給台新金？其合理性和程序正義有無瑕疵，政府為人謀，有不忠乎？</p>
<p>讓大家再想想：上述三案的相關人等（包括政府），眾人委任讓他（她）們處理攸關大家財務利益的事情，過程中，事妥當了嗎？</p>
<p>（作者是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祕書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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